瘋人瘋語

「我離港前到過一間精神科醫院。當時有位病人禮貌地問,一個以作為世上最悠久民主政體而自傲的國家,如何能夠將此地交給一個政治制度非常不同的國家,且既沒諮詢當地公民,又沒給予他們民主的前景,好讓他們捍衞自己的將來。一個隨行同事說,奇怪,香港提出最理智問題的人,竟在精神科醫院。」彭定康 金融時報

“During a visit to a mental hospital before I left Hong Kong, a patient politely asked me how a country that prided itself on being the oldest democracy in the world had come to be handing over his city to another country with a very different system of government, without either consulting the citizens or giving them the prospect of democracy to safeguard their future. Strange, said one of my aides, that the man with the sanest question in Hong Kong is in a mental hospital.”Chris Patten Financial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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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June 01, 2012

要求曾蔭權回水

要求曾蔭權回水



由前終審法院首席法官 李國能 領導的五人小組,和 審計署署長 鄧國斌 統領的審計署,分別作出針對特首的兩份重要報告 viz:


~檢討特首利益衝突的獨立委員會報告(看片
~特首外訪住宿報告(看片


同日于 2012年 5月 31日向外公報。


李官的 Report 重點有:

~批評防止賄賂條例的第三及第八條並不適用於行政長官,是一個根本缺憾,完全不恰當,建議行政長官未得到許可而得到或索取任何利益,列為刑事罪行。

~報告指出,行政長官不應凌駕用以規管政治委任官員以及公務員的法律之上,認為行政長官應被視為公僕之首,公眾期望能夠嚴守最高的操守準則。

~報告提出36項建議,包括成立獨立委員會,審批特首可以接受的利益,成員應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及立法會主席,共同委任3名成員組成。

~報告又建議,沒有得到獨立委員會許可,特首接受酒店住宿,或以過低費用租用任何物業、使用私人飛機或遊艇,即屬刑事罪行。


斌仔的 Report 指出:

現任行政長官自 2007年 7月獲任命起至 2012年 4月期間,共進行了 55次職務訪問,其中 142晚行政長官的酒店住宿由特首辦安排。當中的 93晚住宿獲東道國/機構贊助,49晚則由香港特區政府承擔費用。在這 49晚中,有 41晚行政長官獲安排入住總統套房等特級套房。

審計署注意到,雖然行政長官在獲贊助的訪問中,在多數情況下都獲安排入住特級套房,而很多訪港外賓亦均獲安排入住特級套房。然而,審計署認為,每當牽涉公帑,特首辦在作出開支決定時,應時刻對成本加倍注意。

審計署指出,在每次職務訪問(獲贊助的訪問除外)中,行政長官的每日酒店房租均超過標準膳宿津貼額的 60%,因此須採用經調高的膳宿津貼。

就行政長官的離港職務訪問,審計署建議特首辦應:
(1)制訂適當的規例和原則,以協助特首辦人員就酒店住宿作出恰當和合理的開支決定;

(2)如有不符合內部規例和原則的例外情況,則應就相關的酒店住宿決定徵詢行政長官的意見;

(3)就向行政長官發放經調高的膳宿津貼,徵求特首辦常任秘書長的批准,以便有效發揮制衡作用;

(4)考慮主動披露行政長官職務訪問的開支;及

(5)提醒經貿辦/部門在作出住宿安排時,緊記適度和保守原則及參考在審計署報告書所載列的建議,並精簡參與預訪的人員數目。




至此,大家廣大市民有目共睹,尊貴的的特首也心知肚明。


我等小市民雖然納稅不多,但是對於利用公帑,都想知道是否可以用得其所。曾蔭權的任期僅剩下一個月,眾位立法會議員們在閱讀報告後,有要向特首投不信任票動議,而更甚者要求發起彈劾特首議案。


這些都是應有的步驟,可惜皆是費時失事,一時三刻未能成事,而曾特首到六月三十日就經已任滿,說聲拜拜 sayonara 之後,可以飛了去世界任何一個角落,到外國享享清福。


我們在蛇竇討論,吹水完畢後劃一議決,一小群基層香港市民 unanimously 一致要求:『曾蔭權回水!』


如今最實際的行動,就是根據過去 2007年 7月曾蔭權獲任命起,至 2012年 4月期間,曾經為曾特首多付出之60%超過標準膳宿津貼額,尤其是那 41晚安排入住總統套房等特級套房,每晚多付了的酒店房租,由審計署計清計楚,要求曾蔭權悉數把差額歸還給庫房,並限期在六月卅日之前完成。


至於李官所提到的利益衝突,特首有沒有因為收受利益,而做出貪瀆的罪案,現在廉政公署仍然還在調查中。

後記:
昨晚 嗜悲 挺著眼瞓,撐著睏頓的軀體,在電腦 Keyboard 上憤而疾書。

今早讀到明報的社論社評:
六月一日~曾蔭權住總統套房成癮虛耗公帑特首私人秘書攬上身
【明報專訊】審計署就特首出訪住宿安排的的報告書,揭露曾蔭權在沒有理據下入住總統套房,特首辦人員為他安排外訪行宮,不惜花費大筆公帑,事態本質是「上有好者,下必有甚焉」的最好註腳。

此事的責任,不應該由特首辦人員承擔,曾蔭權必須負起全部責任,為他大花筒、虛耗民脂民膏的不當作為,向市民道歉;若曾蔭權堅拒認錯,立法會議員應該對曾蔭權提出不信任或譴責動議,要他為自己的所作所為付出政治代價。

特首私人秘書攬上身 其他人可以置身事外?
曾蔭權任內出訪55次,有49晚酒店住宿由公帑支付,其中41晚,曾蔭權都入住如總統套房最高等級的特級套房,住宿開支遠高於每日標準膳宿津貼的60%,例如2011年9月他訪問倫敦和愛丁堡期間,入住頂級套房的房租,分別較標準津貼高出22倍和5倍。事態說明曾蔭權入住總統套房,並非偶爾一次,而是他出訪的標準安排。

特首私人秘書表示,她毋須就所選酒店和房間類型,徵詢特首的意見,特首亦沒有給予指示,她把整件事攬上身;按報告書披露,曾蔭權房租超標之後,有關費用也由特首私人秘書安排處理。

不過,特首出訪,不少人涉及安排事務,特首私人秘書可以如此「高度自治、自把自為」,實在難以置信,例如,與她日常共事的起碼還有特首辦主任和特首辦常秘,他們都認為無問題?

不過,報告書披露的一幕,或許捅破了「套房門」的一角。報告書說,在「訪英之行,我們發現特首辦常秘曾批准向行政長官隨員發放經調高的膳宿津貼,而特首辦主任亦曾獲諮詢他所屬意的酒店房間類型。

然而,沒有文件記錄顯示行政長官同樣曾獲諮詢他所屬意的酒店和房間類型」。曾蔭權是否知悉他出訪都會入住總統套房,報告書其實並無提及,只說「根據特首辦的記錄,行政長官並沒有參與安排參與任何決策或相關程序」,不過,報告也無提及曾蔭權是否曾經就此作過指示。

特首辦主任被諮詢要住什麼房間,曾蔭權入住什麼房間卻不用問,而他在倫敦和愛丁堡期間都住總統套房,這個情况或許說明曾蔭權出訪住什麼房間,在特首辦之內根本就不是問題,因為他們都知道曾蔭權一定要入住酒店的頂級套房,例如總統套房等。事實上,曾蔭權在檀香山入住酒店的情况,也旁證了這個觀察。

報告書表示,特首辦原安排曾蔭權入住檀香山一家酒店的「單睡房山景總統套房」,每晚房租為 1368美元;其後工貿署告知特首辦,同一酒店有一間「雙睡房海景套房」可供入住,每晚房租為 2849美元,特首辦就改而為曾蔭權選租雙睡房海景套房,多耗公帑約 1500美元。報告書又說,這一晚住宿,沒有會議在特首的套房內進行。

由種種迹象看來,特首辦人員、經貿辦、工貿署等相關人員,儼然都知道曾蔭權要入住酒店的頂級套房,於是辦事人員四出張羅,務必達成任務。他們為什麼會這樣,接過指令?揣摩上意?

無論是哪一種情况,總之,特首私人秘書自把自為最不可信。另外,這麼多年來,曾蔭權有沒有問過:為什麼我出訪都住總統套房,不能安排住較便宜的房間嗎?特首辦人員等,誰可以回答這個問題。

曾蔭權畢竟是行政首長,若有需要入住總統套房,無可厚非,特首辦主任梁卓偉說過要在特首的房間舉行內部會議等,但是,報告書透露,曾蔭權在巴西入住面積逾4000方呎的總統套房,特首與隨員只曾在套房開會25分鐘,並沒有在房間召開其他正式會議。至於曾蔭權入住的各國酒店總統套房,若有如梁卓偉所說的「臨時辦公室」功能,做過具體公務,最好公之於世,否則,不僅曾蔭權虛耗公帑證據確鑿,梁卓偉罔顧事實,盲目護主,也會自損名聲。

前任首席大法官李國能領導的獨立委員會,就特首收受利益,建議納入防止賄賂條例規管,這個建議,其實反證曾蔭權接受富豪款待,實屬不當,若當年修例時特首未獲豁免,他已經觸犯法例。

另外,審計署報告指出曾蔭權出訪都住頂級套房,並無理據。所以,就「款待門」和「套房門」而言,雖然法律、規定都管不了曾蔭權,但是在公衆心目中,他未能廉潔奉公、有虧職守的「罪名」,已經成立。

特首要過富豪生活 工作人員能不體察上意?
規管特首這樣高級的官員,制度並非最重要,因為不可能有一套規章制度鉅細無遺地寫明特首可以接受什麼款待、出訪住什麼房間才恰當,對於識玩程序而存心鑽空子的人,總有辦法合理化自己的行為,所以,特首怎麼想、想過什麼生活才最重要。

若特首甘於平淡,只求有基本尊嚴的生活和住宿,不期望過富豪式生活,則工作人員自有恰當安排;若特首期望與富豪看齊,即使不宣之於口,工作人員仍然會體察上意,極力逢迎,連曾蔭權心意也不識領會的人,相信也不會在特首辦行走吧!

還有一個月,曾蔭權就飽食遠颺,法律規矩拿他沒辦法,而香港的廉潔核心價值和港人僅有的驕傲,已經被他毁了,港人氣憤難平,若他肯承認錯誤,向市民道歉,讓市民消氣,也就罷了;否則,期望有立法會議員對曾蔭權提出不信任或譴責動議,要他付出政治代價,並對後來者起警惕作用。



特首曾蔭權就飽食遠颺,特首私人秘書卻自攬上身,身為港人者 嗜悲,怎不能扼腕慨嘆呢?


後後記:
六月一日週五中午,曾蔭權見記者,承認不當,衷心致歉,整個過程不足3分鐘。曾特首假惺惺的道歉,對於歸還公帑卻隻字不提。

【有線新聞】行政長官曾蔭權會面傳媒,回應審計署及獨立委員會的報告。他表示接納這兩份報告書內容,並盡快落實改善建議。他對自己處事不當,令市民對香港保持廉潔奉公信心,有所動搖,亦對公務員感到失望,再次衷心向市民致歉。說罷他哽咽,雙眼似有淚光,並即時離開,沒有回應記者問題。(看片


【明報專訊】行政長官曾蔭權中午會見記者,回應審計署和李國能報告,他承認自己行為不當,「再次衷心向大家致歉」。

曾蔭權於中午12時在添馬行政長官辦公室地下大堂會見傳媒,回應審計署署長《行政長官離港職務訪問的酒店住宿安排》報告書和防止及處理潛在利益衝突獨立檢討委員會報告。

他指出,接納兩份報告的建議,並將以短期、中期和長期的措施去落實有關建議,以期設立健全的制度,並且與候任特首梁振英溝通,作出相關的法例修改。

曾蔭權最後表示,因為他個人處事的不當,令香港市民失去對政府的信心,他「再次衷心向大家致歉,多謝你們」。然後轉身離開,沒有接受記者提問,整個過程不足3分鐘。



明報連氣兩日批評曾特首的社論社評:

六月二日~曾蔭權提出辭呈才是有誠意的道歉
【明報專訊】痛批特首「大花筒」、「無王管」的兩份報告出台後,市民等了一整天,特首曾蔭權終於面向公眾,吐出「致歉」二字,加上貌似哽咽的十數秒低頭不語後,曾特首轉身就走,退款、懲處、辭職等問題一概沒有回應,如此欠誠意的所謂道歉,簡直就是令民憤火上澆油。

曾蔭權徹底破壞了香港官員廉潔奉公的傳統,要彌補犯下的過錯,他應做的是把多花的公帑全數捐予慈善機構,並承認自己已失去巿民的信任,向中央提出辭呈,否則,所謂的政治問責,說穿了其實只是「無人負責」。

審計署報告揭發曾蔭權入住超豪酒店套房大花筒,視公帑如糞土,而且開支無原則欠規章,市民看在眼裏早已暴跳如雷,質疑他何以大搞公費旅遊吃喝。昨日再看到曾蔭權的所謂道歉,以及前任特首辦主任譚志源的「負上雙倍全責」言論,只會氣上加氣,怒上心頭。

低頭不語貌似哽咽 公眾氣上加氣
公眾等了一天,終於見到曾蔭權面向公眾,宣讀一份早已預備的聲明,表示接納報告並會盡快落實改善,到最後才吐出「向大家致歉」,再低頭不語貌似哽咽十數秒離去。

公眾關注的會否退款、會否有懲罰、會否辭職,還有曾蔭權本人有否參與決定住房規格等問題,記者連提問的機會也沒有。如此的所謂道歉,公眾看到的只是一具演技甚差的讀稿機器,完全無法感受到曾蔭權的誠意。

此外,繼前日特首辦主任梁卓偉表示要對事件負全責後,曾任特首辦主任、現為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的譚志源昨日也聲言自己要「負上雙倍的全責」。這種「爭相負責」的公關秀,實質上也是火上澆油,公眾愈看愈氣。

個個人都說要負責,但結果是無人負責,「負全責」的、「負雙倍全責」的,也說不出如何負責。是減薪?請辭?還是退出下屆政府班子?無人可以回答。難怪官場有人恥笑所謂問責制,其實是指「問問誰人負責,有人舉手稱是我負責」,僅此而已。

曾蔭權的錯,不單在豪住套房、大花筒,而是他一手破壞了港人引以為傲的公僕廉潔奉公傳統,無視潛在利益衝突,徹底乖離香港的核心價值。事到如今,曾蔭權應計算出訪住宿多花了多少公帑,全數捐予慈善機構,更應坦白承認自己已失去巿民信任,無法管治下去,連當「跛腳鴨」也無能為力了,唯有向中央提出辭呈。當然,曾蔭權的任期只餘一個月,中央也可能為免麻煩而要他勉強留任,但提出辭職最少可顯示曾蔭權勇於承擔,是真正的「問責」,而非空口講白話。

審計署與李國能主持的檢討委員會都強調,要建立機制,避免事件再次發生。制度建設固然重要,但制度是死的,人是生的,再嚴謹的制度都只能規管君子,難以規管小人,有心鑽制度空子貪得無厭的,總會找到隙縫中飽私囊。

香港應該慶幸仍有獨立有效的監察系統,審計署、廉政公署等仍是公眾信賴的獨立監察機構,這批「守門犬」為香港把守最後一關,避免政治淪喪,禮崩樂壞,至為重要。

到目前為止,公眾相信審計署、廉政公署等機構仍是政治中立的,不會為個別政治勢力服務,其調查仍然具有高度公信力,這是香港極為寶貴的資產,是香港賴以成功的基石,絕對不容半點妥協。

近日,政圈不斷有傳言執法機關或會淪為「東廠」,負責清算政敵,亦有傳言指有富豪就近期一些案件北上求助,這等說法即使只是流言,也會製造不安與猜疑,假若屬實,後果更不堪設想。

執法機構政治中立 乃港人絕不妥協的底線
香港相對其他地區,先天優勢不多,唯有制度優勢、法治、相對公平的社會,可以叫港人感到驕傲。

假若香港的執法機構失去政治中立,為個別政治勢力服務,按政治指令或一時的政治判斷而辦案,將對香港造成毁滅性破壞。一個不唯命是從就會被政敵清算的世界,所有人都只顧攀附權貴、拉幫結派、阿諛奉承,香港將陷入不斷的內鬥及內耗之中,香港將會徹底死亡。

可以肯定的說,若香港出現「為政治辦案」情况,屆時公民社會定必奮起反抗,社會動盪。中央及特區政府必須清楚認知這一點:執法機關保持政治中立,是港人絕對不會退讓的底線,沒有絲毫妥協空間。



論面皮之厚者,難敵曾蔭權也,講咩嘢都喺假,趕快快回水吧!



伸延閱覽:
防止潛在利益衝突檢討委員會發表報告(新聞稿) Gov.hk
防止及處理潛在利益衝突獨立檢討委員會報告(全文) Gov.hk
審計署發表特首外訪住宿安排報告(新聞稿) Gov.hk
行政長官離港職務訪問的酒店住宿安排報告(全文) Gov.hk
曾蔭權住總統套房成癮虛耗公帑特首私人秘書攬上身 新浪新聞網
曾蔭權提出辭呈 才是有誠意的道歉 新浪新聞網
曾蔭權見記者承認不當衷心致歉整個過程不足3分鐘 新浪新聞網
李國能:建議特首納入防賄條例監管報告(含新聞片段) 有線新聞
鄧國斌:審計署公佈特首外訪住宿安排報告(含新聞片段) 有線新聞
曾特首回應報告並忍淚致歉(含新聞片段) 有線新聞



我的舊文:
Mr. Talkative cannot face the Truth





2 comments:

L L said...

哩條貪曾,真係不知所謂者之最。

今日道歉假到呢!擰轉面就偷笑咯,真係衰過垃圾!

the inner space said...

劉朗兄:我都睇到頭擰擰! 近日剛巧看國內電視劇“三國”,曹操的黑,劉備的厚,都在歷史上有名,如今在香港彈丸之地,曾蔭權的厚黑比美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