瘋人瘋語

「我離港前到過一間精神科醫院。當時有位病人禮貌地問,一個以作為世上最悠久民主政體而自傲的國家,如何能夠將此地交給一個政治制度非常不同的國家,且既沒諮詢當地公民,又沒給予他們民主的前景,好讓他們捍衞自己的將來。一個隨行同事說,奇怪,香港提出最理智問題的人,竟在精神科醫院。」彭定康 金融時報

“During a visit to a mental hospital before I left Hong Kong, a patient politely asked me how a country that prided itself on being the oldest democracy in the world had come to be handing over his city to another country with a very different system of government, without either consulting the citizens or giving them the prospect of democracy to safeguard their future. Strange, said one of my aides, that the man with the sanest question in Hong Kong is in a mental hospital.”Chris Patten Financial Times

Non Chinese literate friends, please simply switch to English Version provided by LOUSY Google Translation

Please participate in the unregistered demography survey of visitors at the right hand side bar. You are: ?

敬請參與在右下方的不記名訪客分佈調查問卷,你是: ?

Monday, May 11, 2015

講清講楚

講清講楚
又名:為什麽要講清講楚





【文匯報】內地《國安法》第二次審議稿,內容兩度提及香港。

《國安法》第十一條提到︰「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分割。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台灣同胞在內的全體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

第三十六條則指︰「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本行政區域內,保證國家安全法律法規的遵守和執行 。。。。。。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應當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




梁愛詩 上 TVB 《講清講楚》訪談
點擊看片 2015-05-10 卻尚餘 60天)


TVB 2015-05-10 講清講楚 梁愛詩 吳璟儁



【TVB news】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審議國家安全法草案,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表示,即使將來引入香港,針對顛覆、分裂等罪行的具體法例,仍然要由香港自行立法,不會因為單單叫口號而犯法。

國安法草案指明香港有義務維護國家統一完整,有責任維護國家安全。梁愛詩出席本台節目《講清講楚》,指草案這樣寫是有目的的:「因為很多人是對一國兩制不了解,整天只是說『兩制』,不談『一國』,不是要對香港特別箝制或壓迫,完全不是這個意思,不過是講清楚香港是國家的一部分。」

她解釋,《國家安全法》在內地只是框架性法律,針對顛覆、叛國等行為提出起訴,都要靠其他法例,例如刑法內的危害國家安全罪。將來國安法如引入香港,只是引入原則,刑事條文由香港自行訂立。

不過,國安法訂明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根據審議文件,意思是鞏固共產黨的執政。香港是否都要跟隨這個原則呢?



TVB 2015-05-10 講清講楚 梁愛詩 吳璟儁


梁愛詩說:「若真的有這行為,有這思想這行為去推翻黨的領導,即是說推翻共產黨的政權,我認為這是顛覆,即屬違法的,但在你提及(基本法) 23條草案時亦有好處,就是保障人權,如何對政府不滿,或要推翻政府,若沒有行動,若不構成犯法,嚴重違法或造成損害的,是不構成罪行。」

梁愛詩表示,沒有聽過中央有計劃在國安法正式通過後引入香港,但強調如果引入,中央會先考慮特區政府的意見。



TVB 2015-05-10 講清講楚 梁愛詩 吳璟儁


所謂中央會先考慮特區政府的意見,將來特區政府若仍沒有政改原地踏步,由《選委會》選出特首還可能有所顧忌。若是通過了《2017政改》由 1200人《提委會》選出來的特首,表面具備偽認受性,挾持虛假民意授權,特區政府給予中央的意見,將會是甚麽形式呢?各位有獨立思考人士都可想而知,還可借用近來常用的您 “心知肚明” 喇!!!


TVB 2015-05-10 講清講楚 梁愛詩 吳璟儁


在下看完 梁愛詩 與 TVB 主持 吳璟儁 對談後收到的訊息是:


選 689 梁振英 的 1200人選委會 將過渡 成為 1200人的提委會

1200人提委會 必須得到過半超過 600 方可出閘

只容許首 2~3名候選 即是

特首A 特首B 特首C indifference 無差異性

5,000,000選民 一人一票 簡單大多數便可以勝出

得到虛假認受性 劫持偽民意授權

根據內地《國安法》為 基本法《23條》進行本地立法

內地國安法框架大原則 適用於香港特別行政區

國安法 = 黨安法 (see 講清講楚 @ 14:08)

強推《23條》箝制言論新聞思想創作自由

結束一黨專政 = 顛覆叛國入罪

爭取合理權益 = 尋釁滋事坐牢

三權分立 ===》 三權合作

香港人核心價值 不斷腐蝕 法治凋零

加上 特區政策傾斜 富人窮人不受影響

政府帶頭 加費加稅 向受薪階級開刀

加劇通漲 蠶食購買力 儲蓄不夠養老


因此

嗜悲 卑微願望 寧願 不要政改 原地踏步


回想起

1996年 決定留下來 就已經決心不要下一代

原來結婚有需要顧及妻子 希望生育下一代合理期望

2005年 決定不結婚 便可保證不生兒育女


結果至今

嗜悲 無妻無兒無女 單身寡佬 一個人活著

沒需要為下一代擔憂 也不用向下一代負責


現在這一刻

只祈望以上一切會來得慢點 拖延得愈長愈久愈好

讓在下有足夠金錢小小時間空間 過埋下半世啫!!!



(嗜悲加註:以上記錄了 嗜悲 當時的衝動情緒之下而寫下來的 。。。。。。。。再回看重讀時心情已經是平復下來,但為了不要失去這段記憶,顧此沒有刪掉!)





後記:

看完週日播映的《講清講楚》梁愛詩 談《國安法》與《23條》,翌日《明報》有這一篇:


【明報專訊】人大常委會日前公布國家安全法草案第二次審議稿,當中兩度提及香港,包括指港澳同胞有義務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及領土完整等。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昨說港人有義務維護國家安全,直言不能保證《基本法》23條立法後,不會有人因「反共」被檢控,但指每年有人高叫「平反六四」、「結束一黨專政」等,但也無人因此被檢控。

指國安法非為箝制香港
梁愛詩昨接受無綫《講清講楚》訪問,談及國安法問題,她指內地重訂《國安法》,是因應經濟、環境、資訊等新發展,亦加入依法治國及以民為本的理念,她認為談及港澳部分不是新事物。她強調草案不是要壓迫和箝制香港,只是講清楚香港是國家一部分,港澳市民有責任維護國家安全,早已寫在國家憲法。

梁愛詩又說,國安法是大框架,即使引入香港,須先諮詢特區政府,相信特區政府亦會諮詢公眾,又指即使引入香港,但仍要有特別法律執行、支撐,如《基本法》23條等,否則難以執行;至於何時及以什麼形式就 23條立法,則應由特區政府決定。她稱目前為止,沒收到消息中央要將國安法引入香港。

指回歸後無人因喊口號被拉
對於草案審議稿第 13條指明「國家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梁愛詩說思想、行為推翻共產黨政權,是顛覆國家及違法,不應該這樣做。

被問到如《基本法》23條須跟從《國安法》大原則制定,每年六四晚會參與者高叫「結束一黨專政」口號,會否觸犯相關法律?梁愛詩認為有意推翻共產黨但沒實質行為,便不構成犯法,稱香港有言論自由,又指《基本法》已保障人權,強調「回歸 18年,從來沒有因為嗌口號檢控佢哋。」

但她說,不能保證 23條立法後,不會有人因「反共」被檢控,及後解釋自己不代表政府、不是官員,故即使她保證也沒作用;但指當年草擬 23條時,亦着重保障市民言論自由。

羅范:國安法僅指出港義務
全國人大代表羅范椒芬說,基本法已清楚說明 23條應由香港本地立法,國安法只是提出香港在憲制上有責任保障國家安全,但並非意味國安法會直接延伸到香港。至於法例中提及香港有何含意,羅太認為一國兩制下多數只強調兩制,提到香港只是指出香港都有其責任和義務。




梁愛詩說回歸 18年沒有人因為喊:「結束一黨專政而被入罪」。


吾認為這就是因為《國安法》,尚沒有移植來香港,本地《23條》也還未通過,特區政府還有一些顧忌 。。。。。一旦由偽普選產生的特區特首上台,挾持 500萬選民的虛假認受性,你敢相信《國安法》與《23條》會是很遠的事嗎???



後後記:


2015年 5月 15日 浦志強 正式被起訴:


【BBC中文】北京市檢察院第二分院通過官方微博宣佈,該院以涉嫌:
煽動民族仇恨罪
尋釁滋事罪
兩項罪名向北京市第二法院提起公訴浦志強。

有關微博還披露說,起訴書指控:被告人浦志強利用信息網絡,先後多次發佈微博,煽動民族仇恨,情節嚴重;公然辱罵他人,情節惡劣,破壞社會秩序,依法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

浦志強的代表律師莫少平向 BBC中文網記者表示,雖然檢察院官方微博已經宣佈了起訴的消息,但他還沒有從法院那裏收到有關的起訴書。

今年 50歲的浦志強去年 5月 6日被刑事拘留,6月中旬被批捕,涉嫌罪名是「尋釁滋事」和「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至去年 11月又被加控「煽動分裂國家」和「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罪。

為此,莫少平指出,從檢察院微博的內容來看,檢察院並沒有完全接受公安機關建議起訴的 4項罪名,而最後決定只是對其中兩項罪名提出起訴。

但他同時強調說,浦志強的代表律師已經向有關方面提交了意見書,明確表示公安機關對浦志強指控的所有罪名在法律上都是不成立的。

美國已表示關注
美國國務院曾在今年 5月 6日浦志強被捕一週年之際發表聲明,呼籲中國釋放已被拘押一年的維權律師浦志強。

美國國務院的聲明還稱讚說,」浦志強是一個勇敢的辯護律師,他為中國實現法治所做的不懈努力得到全世界的認可。」

而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在 5月 7日則回應說,中國是法治國家,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有關案件,中方要求美方摒棄雙重標凖,謹言慎行,停止以任何方式干涉中國司法主權和內政。



《講清講楚》訪談 梁愛詩 若遲一個星期,就會觸及 浦志強 這個 CASE 個案,提早訪談 TVB 吳璟儁是配合梁愛詩呢?還是 the otherwise 在背後推使避過敏感時刻呢?!



後後後記:

不要說 嗜悲 只讀《明報》《信報》,嗜悲 都有讀《文匯報》,需要知道雙方的論點!


【文匯報訊】2017年特首普選方案推出數星期後,討論焦點仍未能集中在方案本身。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指出,方案簡單而合理,最重要是令選民基礎擴大至 500萬人。她強調,普選特首已是一大進步,故在提名委員會組成等方面應謹慎而行。

梁愛詩近日在接受本報專訪時表示,若撇除是次「政改五步曲」啟動以來的爭拗,只看 2017年特首普選方案本身,這是一個好方案,簡單而合理:被推薦成參選人的「門檻」由 150人降低至 120人,最多有 10人可以「入閘」,加上 240人的推薦上限,可杜絕壟斷推薦的情況,平均分布也可有 5人「入閘」。

她續說,在提名參選人「出閘」成為候選人時,提名委員會委員可以投不多於參選人總數的票數;提供平台予參選人表達政見;最重要是有權投票的人,由 1,200人變成 500萬人。

四大界別組成均衡參與
就反對派稱提名委員會制度為「篩選」,梁愛詩強調,由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委會經民主程序提名候選人,符合香港基本法的規定,而 1,200人來自四大界別,與其他地方的提名制度相對「均勻」、更具廣泛代表性,並保證沒有黨派及界別壟斷。

她舉例說,美國總統選舉普遍是由政黨提名,不屬任何政黨者已沒有份提名,英國則是由在大選勝出的政黨組閣。

特區政府是次公布的特首普選方案已走出很大的一步,由 1,200人變成 500萬人有權投票,故應該謹慎而行,按照過往經驗來做,而參照選舉委員會組成提委會是合理的安排。

被問到有意見稱全國人大常委會「8.31」決定「嚴苛」,梁愛詩直言,「8.31」決定合理,並非嚴苛,但若跟一些天馬行空、空中樓閣的建議比較,當然是「無得比」。某些人有「嚴苛」的感覺,是因為他們不了解甚或扭曲了「一國兩制」,覺得中央政府在近兩三年收緊對港政策。

她指出,由香港基本法起草過程開始,已着重香港民主發展要根據香港實際情況:香港是中國的特區,權力源自香港基本法,中央在香港民主發展有其角色,不能「話點就點」。

建議繁多無法全數吸納
梁愛詩又說,特區政府首階段諮詢是開放式,沒有方向或建議,很多有心人提出不同建議,但最終的方案當然無法吸納所有建議,部分人可能會有失望的感覺。



讀完看來似附很合理,但沒有提過沒有解釋為何提委會階段,必須過半數即超過 600方可出閘,但到 500萬選民就只需要簡單大多數就可以勝出。


因為過半 600 出閘已經精心篩選過,無論出閘候選人 梁振英 梁鎮嬰 梁震櫻 于中央都是 indifference 無差異性,因此簡單大多數勝出無關宏旨,況且北京還有最終任命權把關,這個普選是“真”還是“偽”各位心裡有數。


再讀《文匯報》報導有關 劉兆佳 在 16日的說話,更就是指出:選舉結果是「參考」 中央有實質任命權。


【文匯報訊】全國政協委員、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 16日表示,由於香港不是主權國家,故民主發展要考慮中央政府因素,確保「一國兩制」順利實踐並由愛國愛港者執政。他認為,反對派不尊重中央的權力,在現階段及可見的將來不會有執政機會。

方案非「千秋萬世」 制度續演進
劉兆佳 16日在由全國港澳研究會等舉辦的香港基本法研討會上發表演講時,強調香港民主發展獨特,有別於其他地方,即使立法會否決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8.31」決定的 2017年特首普選方案,香港仍可走自己的民主路,而通過方案也非如一般人所說的「千秋萬世」,制度仍然會演進下去。

他表示,香港不是主權國家,民主化的主導權及決定權不在香港本身,而是在中央,這是香港民主發展與其他地方不同的最基本一點。他續說,香港民主發展不能只考慮本身的訴求及需要,要考慮對國家、特別是對「一國兩制」實踐的影響,故中央及內地同胞也是持份者。

選舉結果是「參考」 中央有實質任命權
對於特首普選,劉兆佳指選舉雖要體現公平、公正及公開的原則,但選舉結果需有確定性及可預測性,確保可由愛國愛港者執政,不會導致「一國兩制」無法實施。他認為,中央有實質的特首任命權,故特首普選的選舉結果沒有最終有效性,只是「參考材料」,不能令中央變成橡皮圖章。

他更指,由於香港缺乏政黨輪替,容易出現「永久的反對派」及「永久的建制派或執政派」,而香港反對派不接受香港基本法規定的政治體制,更不太承認及尊重中央的權力,因此很難說他們是「忠誠的反對派」,他們在現階段及可見的將來也不會有執政機會。

另外,劉兆佳於會前被問到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張榮順即將南下深圳時表示,不清楚會否安排張與反對派立法會議員會面,但原則上歡迎任何反對派議員與中央接觸的機會。他認為會面可減少對抗氣氛、增加互信基礎,但雙方未能提出新建議令對方改變立場,加上反對派或會做「政治騷」,會面可能有風險。



提委會是由之前的選委會移植過來,已經選完選罷選好了,才勞民傷財攪一次 500萬選民的一場戲,欺世盜名曰:”普選“ 罷了,然而建制派又沒有人出來說浪費公帑啫!連泛民都沒有人說這是浪費公帑喎!


劉兆佳真誠坦白證實 嗜悲 的推理,將北京的底牌毫無保留地地翻開來,就算幾百萬香港選民參與投票的普選,也成只是北京任命特首的 reference 參考資料。之前老懵董高舉這是「貨真價實」的普選等說法,根本是瞪着眼講大話。依照劉兆佳的說法,那倒不如由 1200人的 提名委員會/選舉委員會,協商一份特首提名名單,供中央參考及揀選更省時,何必浪費以億計的公帑攪 500萬人的投票呢?






後後後後記:

2015年 11月 17日 世界杯亞洲預賽 香港 主場對 中國隊


【港中足球大戰】鍾劍華批評梁振英連講一句支持港隊都不敢。

世界盃亞洲區外圍賽「港中大戰」今晚 8時在旺角大球場上演,特首梁振英和多名高官被問及會否支持港隊時,態度竟模稜兩可,當中特首梁振英更兩度拒絕回應。理大社會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鍾劍華認為,作為代表港人的高官,簡單說句「支持港隊」是正常不過的事,但高官都不敢說,質疑港人如何相信官員會以港人立場為重,向中央爭取港人利益。

鍾劍華認為,作為香港官員表示一支持港隊很正常、很簡單,但官員們一反常態左閃右避,「可能係心有鬼,要同阿爺(中央政府)交待。」他說,足球賽等國際體壇盛事,當然以國家地區為本位,這也是其他歐美國家一貫做法,「如果中國隊同其他國家比賽,就當然係支持中國隊,中國隊同香港隊比賽,就支持港隊。你問我,我都係咁答,係好正常嘅事。」

他續稱,以特首梁振英為首的官員,連如此簡單的問題也不敢回答,「我哋香港人,點會寄望呢啲高官,會向中央爭取港人利益;好似早前政改方案,啲高官話會同港人利益出發爭取,你會唔會信?」





伸延閱覽:
講清講楚 梁愛詩 談 《國安法》 與 《23條》 TVB網頁
《國安法》草案兩度提及香港 文匯報網頁
梁愛詩指倘國安法引入本港 仍須自行立法 TVB News
談 23條 梁愛詩:難保證無人因「反共」被拉 明報新聞網
北京維權律師浦志強被正式公訴 BBC中文網頁
降「門檻」防壟斷 提委會具代表性 文匯報
選舉結果是「參考」 中央有實質任命權 文匯報


我的舊文:
接受現實 原地踏步
鬼唔知阿媽喺女人咩!
認命者言 (上) (中) (下)




4 comments:

新鮮人 said...

我成日想講愛淢不是硬教出來的,
愛國也不是可以用法例“監”出來的,
中共如今做的適得其反,
只會讓不少港人更討中共下的中國。

就以我個人感覺為例,
文科兩文兩史為學,
對中華文化巾深厚感情,
對近代國共歷史也有點了解,
對中共文革臭史也有點理解,
當然國民黨也好不了多少,
香港在英國殖民地下也只是一隻金蛋,
談不上政治自由。
但在在殖民地時代,
自己從沒有覺得自己不是華下子孫,
但基於歷史原因,
對中共是沒有好感,
可能政治現實下不得不回歸“祖國”懷抱,
當時心中有點期望 ,
希望一切隨祖國開放會有改進,
可惜事予願違,
中央又好,
中國人民又好,
以至香港那班人大代表(完全唔覺佢地有資格代表香港人,只代表一在中國有利益的人)都共翠站在中有那邊說話,
根本不曾替香港不同意見的人講句中立話,
其實講不講都是一樣,
看看自由黨主席翠間接批評特首就俾人大開除了,
可見在中央眼裏是容不下任何些微異見,
這班無自由基因的中央執權者無論是否受過西方教育洗禮,
他們骨子裏就是懷著中國幾千年的管治想法,
安定,平穩。。。
手法就是嚴法 ,思想拑制等,
而人民要犧牲的就是自由,
但內地人不會有大問題 ,
因為他們喜歡,習慣了,
且中國人心裏很現實 ,
只向錢看,
自由太抽象了,
不可以飽肚,
有或無還是一樣,
這褻是所謂中國人缺乏自由思想基因的情況了。

回顧香港 ,
百年殖民種下接受自由思想的種子,
無奈回歸後不少土生土養的香港人好似智商衰退一樣,
不曉用腦思考,
一句愛國就全盤接受人宇硬套在自己頭上的所謂“民主”,
見到這樣,
還可以說大多數香港人明白,成熟知識什麼是民主嗎看看今天政治在在大打民意宣傳牌,
我成日想就是今天真的一人一票選特首,
在中央大力舖天蓋地的宣傳下,
香港那班俾人洗腦的“大多數”會選怎麼的出來呢?
大大想想這是真民主的悲歌還是假民主的大獲全勝呢?
想到這裏,
這就是之前所謂大勢所趨了,
民主在香港只是一個夢,
大宇可以繼續去追,
這是暫時大家還擁有的權利,
將來不得而知了,
還好我也到中後人生了,
怎麼也難不到我,
大不了死。

the inner space said...

新鮮兄:聽 梁愛詩 之言 落實國內的 國安法 = 黨安法 + 23條距離不遠矣!

久遠的不用提,較近的是 劉曉波 譚作人 。。。。只是不久前的 高瑜 還有剛剛週五 5月15日 的 浦志強。

一旦落實 2017 的 831框框 選舉行政長官,有了偽認受性虛假民意授權,這些 黨安法 伸延至港納入 23條就會快一些早一點,這是梁愛詩 講清講楚的!!!

新鮮人 said...

這就是必然的趨勢,
歷史是必定向這個方向發展的,
民主在中國土地上是不可能出現的,
這是國情,也是人民素質所至。

the inner space said...

新鮮兄:特區政府本應該首要保護香港的核心價值即是一國兩制中的兩制中香港的制度得到保護卻出現凡事一國先行兩制漸漸變成一制就是如今香港人努力守護中但看來歷年內地人來港新移民多了他們不習慣太多選擇自由多了反而做成煩惱漸漸型成兩個極端。


愚弟是中間派所以寧願原地踏步安穩過埋人生後期的下半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