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上是
0.0016 / 1,000,000 = 0.0000000016
0.0066 / 1,000,000 = 0.0000000066
還有後者是前者的四倍強,即是400%以上較多毒素。
請李小苑署長說明,一個人要吃幾多公噸 午餐肉 和 紅燒排骨 才有
1克 的致癌物質? 還有要吃幾耐?幾長時間?是要一次過食還是要食幾多次才死得人? 比喝咖啡太多,比吃魚生太多,危險性誰大???
【明報專訊】繼本周一於一個梅林牌樣本發現致癌物後,食物安全中心再在梅林牌紅燒排骨及午餐肉罐頭中,分別驗出微量致癌化學物硝基奎喃代謝物,以及微量致癌物孔雀石綠。食物安全中心發言人指出,罐頭內的致癌物含量低,相信市民正常食用並無問題。
兩款罐頭含孔雀石綠硝基鈉喃
兩個樣本分別購自尖沙嘴港威中心的惠康超市,以及香港仔中心的百佳超級市場。梅林牌總代理現已停售有關貨品。食物安全中心助理署長李小苑指出,食物中含硝基奎喃及孔雀石綠不可接受,因為長期攝取這些化學物,會有致癌風險。不過,今次檢出的致癌物含量較小,相信市民在一般食用情況下,不會對健康造成不良影響。
今次食物安全中心在市面抽查了包括午餐肉、五香肉丁、炸菜肉絲、回鍋肉等19個樣本,在其中3個樣本,分別發現硝基奎喃及孔雀石綠。其中兩個樣本來自「梅林牌紅燒排骨」,被驗出含有百萬分之0.0016的微量硝基奎喃代謝物,食用日期是2010年8月17日前;另一個樣本是「梅林牌午餐肉」,被驗出含有百萬分之0.0066的微量孔雀石綠,食用日期是2010年6月8日。
食物安全中心承諾加強監察。
李小苑承認,在罐頭內找出硝基奎喃情況罕見,故過往未有抽驗。當局在留待生產商提交報告,才能得悉為何在豬肉發現孔雀石綠,中心未來會更注意肉類罐頭,並加強監察硝基奎喃和孔雀石綠這兩種致癌物。
根據現時法例,食物中不准含有孔雀石綠及硝基奎喃,至於硝基奎喃代謝物則未有法例監管,故罐頭生產商及入口商毋須因此負上法律責任。
新加坡於8月最先驗出梅林、古龍及水仙花牌豬肉罐頭,懷疑含致癌的硝基奎喃,後來加拿大和中國大陸相繼驗出午餐肉罐頭含致癌物。
微量的毒週圍都有,連石頭都有微量輻射喇,有幾多要幾耐至會死人?個啲人危言聳聽嚇人,人身體有能力排出毒素,如果連呢樣都唔用一下,免疫排毒的功能就失去,到時香港人咪一些抵抗力都冇?
有時間都利用來行遠啲,唔好再去東海堂買啲過期麵飽喇!
4 comments:
啲人係杯弓蛇影啲,
無計啦,鬼叫大陸啲嘢個名"臭哂"咩,
其實我係驚佢哋啲檢驗制度有問題多啲,
今次就係小事啫,
如果個制度有問題,
唔知下次會唔會有大單嘢嘛,
你記唔記得十幾年前有人飲"甲純"酒死咗吖,
個檢驗制度有問題唔理,
好易會有類似嘅嘢再發生嘛!
檢驗制度
試問香港食品千百萬樣, 政府怎能每樣每天都要抽樣檢查呢? 講就易,送檢的就無事,不送檢的又怎麼樣? 好啦,加人力資源,突擊檢查喇,你是納稅人,願意畀幾多錢出來做檢查呢,如果把成本加入售價,食品會起幾多價錢呢?
就算有咁既資源,都是可以由正途入口的食品, 點去檢查走私入口的食品? 到時又邊個負責任?
:P
咁就一定有難度啦,
問題係內地不少食品安全有問題嘛,
其實這是眾多週知啦,
主要重手點不是在香港而是在內地,
中央應該要嚴格管制,
如有犯規立刻拉人封艇,
雖然成千上萬嘅生產商是無可以一一監督,
就好似黃賭毒禁之不絶,
但只要用嚴法處理,啲人就無咁離舖掛,
今次有問題嘅係梅林牌喎,
係國內第一大生產商喎,
如果連這間都管不好,
中央係唔係有責任先?
新鮮兄:
照你的說法,都是事後,用重典罰出品商,拉人封鋪,嚇怕個啲無良商人,是做不到防范與未燃。
不過真系美國,歐洲啲先進國家都辦不到, 用重典是唯一冇辦法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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