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國勇 vs 袁國強
智者無惑 勇者無懼 仁者無敵 。。。。。強者無乜呢?!?!
恰巧香港的新聞,有兩位姓袁的知名人士,同時都是姓袁都用國字配名,一名國勇,另名國強,相信沒有親戚關係,但在這過去一週新聞點擊率闖進十大。
港大的 “等埋首副” 已經發酵到任人抽水,不過最令人惋惜是微生學系講座教授 袁國勇,決定退出 港大的校務委員會,是明哲保身還是感到無奈無力無助,只可以說尊重 袁教授 的決定。
港大微生學系講座教授袁國勇請辭信(英中版本全文)
【立場新聞】
Message from Professor K Y Yuen to the Council and Council Chairman, for the information of academic colleagues
July 31, 2015 at 12:43pm
Dear Chairman Professor CH Leong and members of HKU Council,
I write to inform you about my resignation as an elected member of the Council because I feel no longer competent to serve my Alma mater.
Hong Kong is my most beloved birth place, and HKU is the holy sanctuary of my intellectual birth place. While I strongly support any further improvement of academic freedom and institutional autonomy at all levels of the University, I am sad to see the recent disruption of the Council which only serves to divert any well-meant discussion of what is best for HKU.
Our University and Hong Kong excel because we are able to convert “differences of opinion, cultures and values” through peaceful and unassuming interactions into “new insight, innovation and strength”. Though there are injustice in the system, we will not succeed to change it by verbal and physical violence. As such actions will only bring out the darkest side of human and open the door for the intrusion by Satan. Nevertheless, those in power also have the primary responsibility to face the dilemma and remove these injustice.
In all circumstances, we should always have a humble heart and uphold “Sapientia et Virtus”.
Yours sincerely,
Professor Kwok-Yung Yuen
Department of Microbiology
HK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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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梁智鴻主席和校務會委員
有感我已無力以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委員身份為我的母校服務, 在此我正式向閣下提出請辭。
香港是我生於斯,長於斯的地方,也是我深愛的家。而香港大學是孕育我對知識追求的神聖殿堂。作為一名學者,全力捍衛學術自由及院校自主乃我天職。但對於近日以此為由,擾亂校委會會議秩序的行為,以致討論焦點偏離以大學利益為首位的原則,我感到非常痛心。
港大及香港賴以成功的基石,是可以包容不同的意見,不同的文化及不同的價值觀,並以和平理性及客觀謙卑的方式,透過爭辯和交流,將之融合轉化為有前瞻和創新性的方向,令社會不斷向前。雖然當前制度仍然有不公義之處,但暴力語言和行為決不能解決分歧。此等行為只會帶出人性最黑暗的一面,令魔鬼乘虛而入。當然, 掌權者亦應面對和負責解決這些不公平。
面對困境,讓我們以最謙卑的心維護 “明德格物”的精神。
袁國勇教授
香港大學微生物學系
(根據英文版本為準)
光復元朗 事件有人被告上法庭,其中四名被告包括一名女文員,被法官以 “胸襲警察” 入罪,判刑 3個半月准許保釋等候上訴。法官暫委裁判官陳碧橋同時揭露受到威嚇,云云。
曾擔任大律師公會主席的 rimsky yuen,2012年趕上了新一屆特首的領導班子,官至律政司司長特區政府的法律顧問,今趟 袁國強 敏捷迅速作出回應。
【立場新聞】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說,關注暫委裁判官陳碧橋受到威嚇的事件,律政司會與警方聯絡,若有足夠證據,會考慮是否採取相關司法程序或行動。
袁國強說,據他了解,陳碧橋就光復元朗案判決後受一定程度威嚇,亦有人就事件示威,展示的海報和照片有侮辱成份,判刑當日有市民在法庭外大叫,包括帶有侮辱性的語言。他認為,如果市民不滿法官判決,有自由表達意見,當事人不滿的話,亦應根據法庭程序提出上訴或其他司法程序。
袁國強強調,香港是法治社會,要維護法治,必須尊重法庭判決,任何行為、意見或批評都不應超越法律界線,不應該人身攻擊,特別是對法官提出有侮辱性的人身攻擊是不應該,如果構成藐視法庭或其他刑事行為,律政司一定會跟進,他不希望這趨勢惡化。
人各有志兩位姓袁的國乜國物,勇者無懼 。。。。強者無乜呢!??! 網上查找一番,古籍都沒有記載睿智之士曾經寫過,估計是十分困難落實定論的吧。
中國文化五千年,數千年以來竟然沒有記錄,想必定是 嗜悲 看漏了眼!
伸延閱覽:
辭校務委員-袁國勇辭職信全文 立場新聞
陳碧橋受威嚇 袁國強回應若有足夠證據或採取行動 RTHK
我的舊文:
袁門 Rimsky Gate
袁大狀的 sliding doors
《For your attention 懇請垂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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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去分辯 真 Real Genuine 偽 Fake Counterfeit 眼見都未為真。 合法 依法 Legitimate 是否必然包含:公平 公正 和 公義 呢? The wise speaks when he has something to say. The fool speaks when he has to say something 。 。 。 。 。 。。。。。。 一個沒有內涵的小男人﹐顧名 "the inner space".
瘋人瘋語
「我離港前到過一間精神科醫院。當時有位病人禮貌地問,一個以作為世上最悠久民主政體而自傲的國家,如何能夠將此地交給一個政治制度非常不同的國家,且既沒諮詢當地公民,又沒給予他們民主的前景,好讓他們捍衞自己的將來。一個隨行同事說,奇怪,香港提出最理智問題的人,竟在精神科醫院。」彭定康 金融時報 “During a visit to a mental hospital before I left Hong Kong, a patient politely asked me how a country that prided itself on being the oldest democracy in the world had come to be handing over his city to another country with a very different system of government, without either consulting the citizens or giving them the prospect of democracy to safeguard their future. Strange, said one of my aides, that the man with the sanest question in Hong Kong is in a mental hospital.”Chris Patten Financial Times
Non Chinese literate friends, please simply switch to English Version provided by LOUSY Google Translation
Please participate in the unregistered demography survey of visitors at the right hand side bar. You are: ?
敬請參與在右下方的不記名訪客分佈調查問卷,你是: ?
10 comments:
藍絲同樣的表白,什麼九官等,又唔見佢講嘢!大細超。
先要多謝 DK兄不怕 Blogger 飛 comment
繼續寫下 comments 在意見欄
DK兄寫出以上的 comment
可知兄台真的讀懂了我想寫的是甚麽
真是收到愚弟畫龍兄台點睛 感謝!
Yes 愚弟並沒有忘了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發表:
「警察拉人,法官放人」的言論
批評警察拉人法官放人
更加有親建制派的人
粗口辱罵法官做狗官
【星島日報】多個親建制團體最近屢次質疑法庭輕判佔中示威者,甚至以「狗官」辱罵,民建聯議員葛珮帆亦在立法會內提到「警察拉人、法官放人。」
法律團體「法政匯思」昨日發表聲明,要求有關人士停止無理攻擊司法機構,並促請律政司司長袁國強駁斥。
袁國強昨表示,不希望市民認為法庭處理案件時,有夾雜政治因素。律政司發表聲明,指司法獨立對香港至為重要,對法官作「辱罵性的攻擊,或會削弱司法獨立和公眾對司法制度的信心」。
「法政匯思」聲明引述報道指,「愛港之聲」主席高達斌亦曾批評法官輕判示威者,「警察咁辛苦拉到人,上到法庭俾你嗰班狗官咁判,真係激死。」
一個稱為「光復香港」的團體亦曾在抗議司法機構輕判示威人士的集會上,舉起「禍港法官,快快 Go Home」、「黃屍法官首尾門,屋企屎坑水倒灌!」等標語。
聲明指,近期針對司法機構的批評既無合理分析,亦無證據支持,甚至已涉嫌干犯藐視法庭罪。他們促請袁國強開腔反駁。
袁國強昨午出席活動時被問到,葛珮帆提到「警察拉人,法官放人」的言論,是否恰當。他雖表示未有聽清楚葛珮帆的言論,但強調,自己絕對相信法庭只會依證據和法律辦事,「不希望香港市民覺得法庭,或者甚至律政司在處理這些案件或其他刑事案件時,會夾雜任何政治因素」。
律政司發言人昨日傍晚再發表聲明,表明司法獨立對香港至為重要,法官只會按與案件有關的證據和適用的法律作出審判結果。
發言人亦引述袁國強在去年法律年度開啟禮上的致辭指,法庭就環保議題、賦予權利等案件,有很多具爭議性的判決,甚至引起激烈辯論,「然而,就法庭判決作恰當的討論甚或批評是一回事,但辱罵性的攻擊,或會削弱司法獨立和公眾對司法制度的信心的不當行為則完全是另一回事」。
發言人引述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梅師賢指,法庭不應成為不負責任批評的目標。公眾信心對保持司法制度的健全性極為重要,一旦消失或受損害則往往不能輕易修補」。
聲明強調,袁國強希望公眾留意以上立場,「並且不要作出任何可能構成藐視法庭、其他刑事罪行或損害司法獨立的行為」,有需要時,律政司會毫不猶豫地採取適當的行動。
「愛港之聲」召集人高達斌批評,律政司的聲明是恐嚇,指現時司法界官官相衞,質疑市民監察司法界何罪之有,又指袁國強應作檢討。他表示,自己是對判決後的案子進行評論,強調這是言論自由。
高達斌承認有關「狗官」的言論是因為當時情緒激動,但指並不是針對個別法官,而是整個司法系統,如有人對號入座,是對方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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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弟沒有寫下建制派也曾經罵辱罵法官
不過只要一貫有留意本港新聞都會記得
DK兄 屬思考型的讀者
不用像小孩餵飯式 每樣事都要餵到埋口邊
就讓讀者們批判有沒有存在雙重標準吧!
寫得長篇肯定飛,要等天光你老哥瞓醒教去執,但如果短文則飛走的機會不大。
小弟小時候曾跟一位老私塾先生讀過吓書,他每次教完課文后,即刻要我用四個字表達,再三個字至最後一個字去理解該課文,呌我做人唔好浪費時間,閣下以上所述兩位人兄,請各用一個字去形容他倆的人格,謝謝!
哈哈哈 兄台要用一個字
愚弟非睿智之士 感到無能為力
還是懇請兄台賜教!!!
一走了之只是逃避問題,
人人如是,
學術自由死得更快,
當人不讓,
迎頭趕上,
才值得讚賞。
新鮮兄 港大的校務委員會組成
按照香港大學規程,校務委員會由 24人組成。其中7名由特首委任,7位其中之一被特首委任為校務委員會主席。校務委員會本身有權委任 6人,校董會選出 2人。港大師生陣容中,校長、司庫為當然成員,4位由大學教師選出,1位由非教學全職僱員選出,1位由本科生選出,1位由研究生選出。
校監:港英時代是港督 最後一任是 彭定康
校監:特區時代是特首 現在是鷹狼 梁振英
圖片說明:請按
盧寵茂 膝頭 無端端受傷 李國章 個腎 稱被人打中
在這個委員會中除非想做救世主
袁國勇 辭職才是最能明哲保身之法
其他委員會不會辭職呢
若所有非委任的委員
全部辭職都會幾震勘
之後等埋首副上任 仲有冇 陳文敏
都唔關佢地事 史冊上沒有責任
然而究竟有沒有人肯做 首副 呢?
全球聘請若讀到整個事件發展
照理都會明哲保身無謂拿屎上身
估計最後可能是聘請到國內的學者
當上首副 一上台就是立個下馬威
刪掉 副校長 人力資源 這個位
咁香港人 eh 都冇得 eh !!!!!
SBB:
>> 強者無乜呢!?
This is as close an answer as I can get: 有強權, 無公理 !!
Haricot
對,
走人只是明哲保身,
對整件事無好處,
當今之勢人人如是,
中國人特性之一。
Yes HBB Rimsky Yuen Kwok-keung
as the Secretary for Justice of Hong Kong
recently:
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因去年在《城市論壇》被指罵「死監躉」後,推保衛香港運動女成員的臉頰,被控普通襲擊。原被裁定無罪的梁今經律政司覆核裁決後被改判罪成,梁國雄在庭外指前後遭律政司覆核定罪三次,形容自己是政府的眼中釘,認為政治覆核可恥,並要求律政司覆核退休警司朱經緯案。
裁判官溫紹明在裁決中指,雖然在主觀上被告梁國雄有自衛的理由,但在客觀上認為梁反應過敏,因為沒有證據顯示事主郭綺華會作進一步行動,梁的行為是不合理及超越合理自衛的程度。在判刑時裁判官指考慮到是事主挑釁在先,而且是單一的接觸,事主的傷勢輕微,故判梁罰款 3,000元。
Well 新鮮兄
人只是明哲保身,
對整件事無好處。
不過想深一層
起碼不會火上加油
退一步海闊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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