瘋人瘋語

「我離港前到過一間精神科醫院。當時有位病人禮貌地問,一個以作為世上最悠久民主政體而自傲的國家,如何能夠將此地交給一個政治制度非常不同的國家,且既沒諮詢當地公民,又沒給予他們民主的前景,好讓他們捍衞自己的將來。一個隨行同事說,奇怪,香港提出最理智問題的人,竟在精神科醫院。」彭定康 金融時報

“During a visit to a mental hospital before I left Hong Kong, a patient politely asked me how a country that prided itself on being the oldest democracy in the world had come to be handing over his city to another country with a very different system of government, without either consulting the citizens or giving them the prospect of democracy to safeguard their future. Strange, said one of my aides, that the man with the sanest question in Hong Kong is in a mental hospital.”Chris Patten Financial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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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October 14, 2012

耗用林煥光的公信力!

耗用林煥光的公信力!



昨天 林煥光 罕有地講了一番話 。。。。。。


【有線新聞】行政會議召集人林煥光回應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就香港法官於居港權案犯錯的言論,他指梁愛詩有表達立場的自由。至於是否影響司法獨立,他則表示對香港司法系統和法官有信心。 (看片)


可見,雖然律師會和大律師公會表面沒有再發功,內裡並不同意 梁愛詩 的言論自由這個說法,事情尚未擺平反,林煥光 有需要出來說些話幫拖挽救可能的危機。


林煥光 是 梁振英 政府內僅餘尚有點公信力,而好打得的 林鄭 已經焦頭爛額應接不暇,林煥光 本來好好地做他的《平機會》主席,但他卻選擇替補 梁振英 離任選特首,出缺的行政會議召集人的位置,成為身兼《平機會》主席 + 《行政會議》召集人,當時已經招致社會的批評利益衝突,不過他過往的佳績,令他仍然在梁政權內保持一點公信力。


追溯事源 梁愛詩 對香港大律師公會及香港律師會作出反擊,強調要捍衛個人的言論自由,但她老人家沒有顧慮到,她的身份是前任律政司,和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她的言論並不是如路人甲路人乙般的分量,容易對法官們造成壓力。


【有線新聞】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回信給大律師公會和律師會,指自己有言論自由。她又指,日前所指香港法官在居港權案犯錯,不會影響司法獨立。

兩個律師會都在前日針對梁愛詩的言論發表聲明,強調解釋法律條文完全是香港法官的權力,香港司法獨立,要嚴防干擾。

梁愛詩則在回覆指,於外傭居權案中,法官曾表示,公眾發表意見不代表會影響法官的看法。她認為香港法官有相當的水平和操守,不是公眾說幾句就影響司法獨立。 (看片)



不過為何 梁愛詩 為甚麽要捍衛她的言論自由呢? 嗜悲再 trace back 就是 梁愛詩 在一個座談會中有的放矢,指本港法官對特區與中央的關係缺乏認識,把 嗜悲 從哀悼十一海難中驚醒!


【有線新聞】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指,本港法官對特區與中央的關係缺乏認識,在居港權的案件判決中曾犯錯。

梁愛詩在一個座談會上提到回歸後一直受爭議的居港權訴訟,指本港法律界對中央與特區的關係缺乏認識。

對於雙非嬰兒的居港權問題,梁愛詩指出,比較有把握的都是人大釋法。 (看片)



事隔幾天,香港大律師公會及香港律師會不約而同先後發聲明,批評前任律政司 +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 梁愛詩 ,日前指本港法官不懂中港關係,並支持以人大釋法解決“雙非”的說法。


【明報專訊】香港大律師公會及香港律師會昨日罕有地先後發聲明,批評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日前炮轟本港法官不懂中港關係,並支持以人大釋法解決「雙非」問題的言論。律師會力撐本港法官有質素,直指釋法會削弱法治;大律師公會更明言,任何干擾司法獨立的舉措,均須「嚴加防範並慎重處理」。

「干擾司法獨立 須嚴加防範」
前律政司長梁愛詩日前高調批評法官判案,指法官對中央及特區關係缺乏認識,只懂以《普通法》解釋《基本法》,在1999年居港權案作出錯誤判決,認定人大釋法是解決雙非問題的最佳辦法。

大律師會:法官應專享釋條文權力
大律師公會在聲明稱,雖然香港法院一直承認人大常委會按照基本法有詮釋基本法條文的權力,但因香港的司法體系沿用普通法,故按普通法系的基本原則,法官在處理案件時應專享詮釋法律條文的權力。

大律師公會重申,獨立的司法系統是在香港維護及施行法治不可或缺的一環,而香港司法機構的獨立性及信譽等亦一直獲本地及世界尊崇,「任何干擾司法獨立或可能被視為干擾司法獨立的舉措,即使不違法,均須嚴加防範並慎重處理」,矛頭直指梁愛詩。

律師會則重申,香港法官的質素、品格及威望一直都受到尊重,又指若政府就雙非開始提請人大釋法,將會削弱終審法院的地位和權威,並損害香港的法治,呼籲政府謹慎行事。

律政司發言人回應稱,司法獨立和法治是香港社會的核心價值,又稱基本法第85條明確指出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強調政府會繼續致力維護司法獨立和法治。

民建聯主席譚耀宗則指出,梁愛詩在政府內已經無任何公職,認為她可以法律界專業身分發表言論,並不算干擾司法獨立。



先進民主國家強調《三權分立》,香港的舊宗主國大不列顛在歸還香港之前,把這個理念移植到香港。嗜悲 不學也知道何謂三權:簡單來說就是將 立法權、執法權、司法權,分開獨立辦理也!


記得年中特區政府換屆,經已退休前首席法官 李國能 致函黃仁龍,表揚他在過去 7年維護法治與司法獨立。


【明報專訊】律政司長 黃仁龍 日內任滿離開政府,其師父、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國能昨日致函黃仁龍,表揚他在過去 7年維護法治與司法獨立的貢獻,並特別要求黃仁龍把信件內容公開。

黃仁龍 透過發言人表示「感謝鼓勵」,港大法律學院院長 陳文敏 分析,李國能 是要向北京和下任律政司長表達,司法機構和社會都關心律政司長維護法治的表現,北京不應干預。

加入政府 7年的黃仁龍,雖然一直沒回應個人去留問題,但據知他在 7月 1日就會離任,由前大會師公會主席、資深大律師袁國強接任。據了解,今年 49歲的黃仁龍將會「重操故業」,回復私人執業,但在1年「過冷河」期間,不能處理有利益衝突的工作。

司法機構早前為高等法院招聘多名法官,法律界亦曾流傳 黃仁龍 有意加入法官行列,是未來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人選之一。

李國能 昨於信中讚揚 黃仁龍 過去 7年的表現,在維護法治與司法獨立方面「表現出敏銳觸覺、判斷力和勇氣,能無私、真誠、專業地履行職責」,表揚他在於「一國兩制」下,作出無價的貢獻。

本身亦為資深大律師的 黃仁龍,為李國能 執業時的「關門弟子」,二人關係要好,當年黃接替 梁愛詩 出任律政司長,據悉亦由 李國能 舉薦。


信件原文中英文版本:

















來源:新浪新聞網 (點擊另開視窗可放大,但視窗會縮回 Best Fit,需自行再放大來看 or 點擊這裡 HERE



林煥光 今次要出來為 梁愛詩 補鑊,不但消耗了他的公信力,也顯示出 梁愛詩 的一番言論:指本港法官對特區與中央的關係缺乏認識,在司法層面造成傷害,法官們唔 Buy 這一套,故此香港大律師公會及香港律師會罕有地先後發聲明,批評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日前炮轟本港法官不懂中港關係。


梁愛詩 貴為回歸後的第一任律政司,如今她講出這一番話,不禁令 嗜悲 俯首長嘆,黃仁龍 卸任在即得到 李國能 函件表揚他在過去 7年維護法治與司法獨立的貢獻,並特別要求 黃仁龍 把信件內容公開背後的意義。


香港特別行政區律政司司長 Secretary of Justice,而不是 97之前的 Attorney General,第一任:梁愛詩(1997年7月1日 至 2005年10月20日),第二任:黃仁龍(2005年10月20日 至 2012年6月30日),第三任:袁國強(2012年7月1日上任)。


不過 97回歸後,香港這片土地歸還 中國,成為 宗主國 的一個特區。中國的領導人唔 buy 三權分立這一套,更是認為香港的三權分立,應轉化為三權合作。人大委員長 吳邦國 在2011年3月10日(星期四)上午9時,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發表報告。


【新浪網】吴邦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以宪法和法律的形式,确立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确立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地位,确立了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确立了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公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确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确立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从中国国情出发,郑重表明我们不搞多党轮流执政,不搞指导思想多元化,不搞“三权鼎立”和两院制,不搞联邦制,不搞私有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夯实了立国兴邦、长治久安的法律根基,从制度上、法律上确保中国共产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确保国家一切权力牢牢掌握在人民手中,确保民族独立、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确保国家统一、社会安定和各民族大团结,确保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走和平发展道路,确保国家永远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方向奋勇前进。



國內是不會攪《三權分立》這一套,但全國人大委員長吳邦國在出席《基本法》座談會時,曾警告港人不要以為香港的政治制度是三權分立:即行政、司法、立法三大政府機構地位是平等。吳邦國又說,香港是行政主導,處於國家的完全主權之下,「中央授予香港特別行政區多少權,特別行政區就有多少權!」 


聽來 吳邦國 這些言論,和《基本法》賦予港人的自治,有互相抵觸之嫌,但是誰說的才算數呢?在香港就算未到《三權合作》,也極像是《三權互補》,補鑊也!


讓我們看看雙非孕婦在港生產雙非嬰兒,嬰兒是可以得到居港權,其父母雖然沒有居港權,也沒有繳納香港稅項,嬰兒卻可以享受所有港人福利,教育,醫療,等等權利,間接分薄了港人的資源。


雙非嬰兒潮,始於《莊豐源案》,莊豐源父母皆是沒有香港居留權的中國公民「雙非父母」,而莊豐源卻是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司法機構》香港終審法院於 2001年7月20日的判決,令這類人士享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也成為案例。造成日後大量本人及其配偶均無香港居留權的中國內地孕婦「雙非孕婦」,紛紛來香港產子,是為「雙非嬰兒」。


已獲享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的「雙非嬰兒」,於還是嬰兒時便由父母或監護人帶到港方母嬰健康院,享受免費醫療及防疫注射,到了適齡入學時,便蜂擁來到香港入讀香港的九年免費教育,分享香港的各項資源,也即是分薄了港人可享受到的。


《立法機構》立法會卻未能立法阻止「雙非孕婦」來港生「雙非嬰兒」,因為這是抵觸《基本法》,唯有就是請求人大釋法,或是更上一層,修改《基本法》,但立法會內意見紛紛未有定論,法律界更視之為干預《一國兩制》。


最後唯有由《執法機構》入境處,在孕婦入境時設立關卡,拒絕國內「雙非孕婦」入境。再由警察以違反入境條例,拘捕帶領「雙非孕婦」來港生產「雙非嬰兒」的中間人,並由《司法機構》法院判以監禁,雙管齊下減少「雙非嬰兒」。


2012年 4月,候任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 梁振英,高調表示不能保證在 2013年於香港出生的「雙非嬰兒」,可以取得香港永久居留權,可是至今還沒有具體的法律程序,去切底解決這個炸彈。新一屆的律政司司長 袁國強 在上任前曾接受明報訪問。


【明報專訊】資深大律師袁國強周日正式宣誓成為新一屆政府的律政司長,他接受本報專訪時表示,上任後首要工作包括研究雙非牽涉的法律問題,並向公眾交代。被問到其上司梁振英,袁國強就表示加入政府並不是要為「姓梁、姓唐,或者另一個姓氏服務。加入建制,服務的應該是香港,並不是一個人。」

袁國強於上周接受了本報獨家專訪。他說,與梁振英認識多年,但無機會共事,「對他的認識,基本上和一般市民無大分別,主要都是來自報章報道」。他說,梁振英找他加入政治問責團隊,對方給他的印象是「有 drive(動力)、有 commitment(決心)去做好一些事情」。

指梁做事有決心動力
被問到他和梁振英在理念上是否接近,袁國強表示律政司長角色與其他問責官員不同,後者在施政理念上跟梁可能要接近一些,而律政司長除了理念要接近,更重要是保持獨立,「當然,若有一個極具爭議的人物做特首,而那個人選我亦不能接受,我當然不可能接受邀請,但我認識的CY(梁振英)不是」。至於梁振英的僭建問題,袁指因已經有人投訴或可能進行法律程序,他不宜評論。

三權分立不容妥協
對於會否承諾任內不主動提請人大釋法?袁國強表示不可能承諾在任何情况下都絕不會提請釋法,「因現實上這個機制真的存在,而可能有一些情况,真的需要透過釋法解決」。但在一國兩制之下,香港的法律問題最理想還是在香港的司法系統裏解決。

對於國家副主席習近平早年提出的「三權合作」論,袁國強重申當年他出任大律師公會主席的立場~~三權分立得到《基本法》肯定,無論如何不可能妥協,「不等於他說了,立法會就要聽行政機關話,放棄監察角色 。。。。。但在三權分立沒有妥協的情况下,不可能說三權合作不可能,如政府推出法案,社會廣泛認為要從速立法,立法會可以通宵開會加速進度。又例如法院的執達吏要到酒店收樓,可能會影響遊客,法院可以在收樓前,先通知政府做足準備等」 。

倘政府不依法 「你知我會點」
袁國強說,他作為律政司長,需要為政府提供獨立的法律意見,「舉例,我要告訴他們,方案一到方案十在法律上都可行。至於最終選擇如何,那就是法律以外的政治決定」。他說,無論是上司梁振英抑或其他問責團隊同事,初步給其印象是尊重法律、重視法治,故深信新政府不會不按法律施政。記者追問他,若政府聽取其法律意見後仍一意孤行,他就說﹕「你都估到我會點做。」

袁國強說,他上任其中一個首要工作是要處理「雙非嬰孩」涉及的法律問題。他計劃先與律政司的同事研究,然後再向公眾交代,他個人雖未有具體想法,但對於有意見認為應該不理終審法院「莊豐源案」的判決,由政府修改《入境條例》,待新個案出現後再提交終審法院裁決,他認為並不洽當,「叫人告政府,俗語說是『撩交打』,這個做法不太尊重法院」。



據聞因為 梁振英 還未上任當特首,就喝停“雙非孕婦”來港生產“雙非嬰兒”,雖然贏來一陣的掌聲,不過上任後 CY 就把事情交投給 袁國強 去合法化,就產生了不少法律憲法問題,三個月來 袁國強 搜索枯腸,還曾向英國的大狀要求協助,希望把“雙非”這個難題,利用本港法律程序合法化不果!


梁愛詩 所以批評法官又支持以人大釋法解決“雙非”,是要鋪路給現任律政司 袁國強,而大律師公會和律師會當然持相反意見,背後豈止咁簡單,而是兩大陣營為人大釋法解決“雙非”,大家角力較勁中。


接連爆出首任律政司 梁愛詩,指責法官們對特區與中央的關係缺乏認識。林鄭月娥 說漏了嘴,將政府民望低迷的責任,諉過於廉政公署和申訴專員公署。並非事出無因,實在是有的放矢,梁振英 任期還有四年八個多月,各位可以細心觀察觀察,必有更多類似事件,林煥光 的招可以出得幾多次?



後記:

梁愛詩 仍然積極解畫,為自己的言論引起的爭議,降溫!

【有線新聞】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再回應她早前指香港法官在居港權案犯錯的言論,重申當天不是公開場合,她講解課程時要有判斷性,不可以只是敘事。 (看片)


顯然 梁愛詩 代表的陣營有自知,現在推說言論不是公開場合,而是講課時的需要。 唉!早知今日,又何必當初呢?


後後記:
不多久 林煥光 再出來消耗他的公信力,因為 梁振英 承諾的長者特惠生果金,引起眾多政黨廢除資產入息申報審查才會投票通過,林氏為申報審查機制護航。


【有線新聞】多個政黨都要求政府取消資產審查或者提高上限,才考慮是否支持。行政會議召集人林煥光指,不應該因為政治壓力就更改要求,認為現時的申報機制是合理和簡單的安排。
林煥光指出,特惠生果金要申報資產是合理和簡單的安排,又不認同提高資產上限。

而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下午出席扶貧活動後,再次呼籲立法會議員支持通過特惠生果金。她又稱政府會訂立有貧窮線。

林鄭月娥表示,希望日後在扶助基層方面可以與民間及商界有更多的合作。(看片)



真喺幸苦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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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BA Press Statement in Response to Recent Remarks Made by Ms Elsie Leung (PDF) - Chinese | English hkba.org
The Law Society of Hong Kong Press Statement regarding Ms Leung Oi Sie Elsie English/ Chinese hklawsoc.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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