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23條滲滲透透
2003年七一遊行反對第23條,2011年七一遊行反對遞補機制。
23條是一條就香港境內有關國家安全,即叛國罪、分裂國家行為、煽動叛亂罪、顛覆國家罪及竊取國家機密等多項條文作出立法指引的憲法條文。當時特區政府成立只有六年,董建華民望低落,沒能保證確保執行上能夠持平,於時機未成熟,而急急立法,故此被視為惡法,在一遍反對聲中,擱置一旁至今未有立法。
八年之後的五月天,特區政府以杜絕立法會議員任意提出辭職,進行變相公投為理由,提出了「替補機制」的法案,雖然在反對聲中作出了一些小修小改,卻沒有回應到兩個重點:1)向全港市民作出三至六個月的廣泛諮詢;2)剝奪市民補選的投票權和被選權。
這實在是特區政府心中有鬼自知理歪,試圖在五月提出七月中就通過「替補機制」,在不夠三個月,在廣大市民不經不覺中,造成既成事實,更又害怕出現田北俊翻版,會有個別建制派議員突然倒戈 。
回看特區政府在年中強行在沒有諮詢,扭曲沒有出來投票的83%的選民意願,試圖就以建制派足夠票數強行立法,是一個反面的示範,結果2011年七一遊行後,林瑞麟在特首授意下延遲在立法會表決,並進行了為期兩個月的所謂諮詢,又改名「遞補機制」企圖魚目混珠。可惜只是 multiple choice 選擇題,是預先設立框框的諮詢,而不是在不設限的廣泛諮詢。
到了八月份的其中三天,尊貴的副總理李克強訪港,特區政府由上而下的保安安排空前嚴苛,更在本港最高學府《香港大學》行使超出一般正常的保安,發生學生被禁錮在後樓梯事件,在麗港城有黑衣人強行抬走居民,特區政府利用政府新聞處的宣傳片,代替讓傳媒直接採訪新聞。更出現新聞處的片段,刪剪了李克強訓誨曾蔭權說:要「切實有所作為」的一段,反而香港傳媒從新華社的新聞稿才發現到精髓。
對於抗議聲音,政務司司長說:completely rubbish 完全是垃圾! 特首說:專業和適當,是個典範!記者們首先行出來示威抗議,港大學生校友們在香港大學舉行燭光晚會進行聲討,大律師公會發出 press release 向警方質詢,不同團體在報章上刊登聲明作出譴責!週一八月廿九日警務處長既保安局局長,出席立法會的會議,接受議員們的詢問。
【明報社評】警務處長曾偉雄出席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就副總理李克強訪港保安安排備受指摘之處,提出辯解,總括而言,曾偉雄講了警方的版本,使事件多了一個說法,但是對揭開事態真相,並無助益,反而使事態更令人混淆。
由於此事涉及警方是否恰當使用權力,警方是否侵損了香港的核心價值,事關重大,不能讓真相淹浸在口水戰之中;而曾偉雄堅持警方處理正確,則港大師生、新聞工作者和不少市民對警方處事手法的激烈反應,豈非多餘?所以,我們認為當局應該組織具公信力的獨立調查,找出事實真相,汲取教訓,強化香港仍然享有充分人權自由的信心。
遠超保護李克強人身安全 港大保安部署誰主導?
今次李克強訪港,警方部署範圍之廣,執勤警員手法力度之強橫,為過去所未見,曾偉雄聲言一切做法乃經過風險評估、專業判斷云云,但是就實際操作所見,警方一些具體做法,無法與李克強人身安全受到威脅聯繫起來;客觀效果只見到封路擾民、打壓示威、阻撓記者採訪等負面評價。昨日曾偉雄的辯解,所提出設置核心保安區和執法的理據,未能使人信服。
關於在港大校園的保安部署,曾偉雄表示曾經與港大校方開過3次會議,保安區是由港大提出,警方協助港大保安而已。曾偉雄這個說法,只是事實的一部分,港大校方其後的反駁,已經充分說明這一點。我們認為,港大應正式公布3次與警方會議的詳細情况,使公衆知道保安部署和執行是由哪一方主導。
昨日有議員曾經一再要求曾偉雄回答,關於警戒範圍擴大到梁銶琚樓,是港大校方或警方提出,這個問題不難回答,而且事過境遷,也不涉及什麼機密,但是曾偉雄對此一再迴避,不予回答,使人對他有關港大保安區的說法,打上問號。
其實,以港大在保安方面的專業水平,若說可以定出校內、校外規範龐大的保安區,有點難以置信,而「封校」舉措,最終導致警方打壓示威學生;所以,弄清楚哪一方要「封校」,可以使港大內外發生的事較接近真相。
另外,3名學生在梁銶琚樓後樓梯,是否被警方「禁錮」?曾偉雄否認有禁錮情事,透露警員禁止學生進入保安區後,並無明示或暗示他們不可以離開,多次說過學生可循原路離去,並說學生曾用粗口辱罵警員云云。對於曾偉雄的說法,學生表示困處後樓梯約一小時之內,在場警員並未明示或暗示他們可原路離開,他們也未曾以粗口罵警方。所以,學生被警員推入後樓梯之後發生的事,曾偉雄和學生說法不同,各有版本,迄今難以判斷哪一方的說法較符合事實。
在港大發生的事,是這次事件其中一個焦點,港大校務委員會今日召開會議,包括討論成立委員會,檢討保安和禮賓安排事宜。港大完全有必要全面檢討事件,而檢討目的是制訂策略向前看,使類似事件不再發生,固然重要,我們認為同樣重要的是全面檢討事件,確定責任所在,因為港大校長徐立之已經公開承諾會捍衛香港的核心價值,而今次港大事件是徹頭徹尾的侵損了核心價值,找出始作俑者,公告周知,目的並非要使什麼人尷尬或下台,而是讓全港市民知道,以便日後監察。
為了使調查更有公信力,港大所成立委員會要包括校方、教師、學生、校友等各方面人士,若能邀請社會上具公信力有名望之士加入協助,相信調查結果更可取信於公衆。
黑衣人抬走示威者阻採訪 曾偉雄解說惹來哄堂噓聲
至於曾偉雄昨日回應其餘兩點質疑,堆砌斧鑿甚為明顯。麗港城居民黃健穿著「平反六四」T恤,在平台上出現,立即被「黑衣人」關顧,並強行把他抬走,黃健表示當時「黑衣人」並未出示委任證,表露身分,但是曾偉雄昨日說,待有關男子(即黃健)不再激動後,警員曾經出示委任證。不過,曾偉雄未明確交代,當時平台上還有其他很多人,為何警員特別關照黃健,另外,出示委任證的是抬走黃健的警員,或是其他警員?
另外,在「黑衣人」抬走黃健時,有記者投訴被人(當時不知道是警察)阻擋鏡頭和拍攝,就此,曾偉雄辯解時說,當時警方截查一名男子(即黃健),男子表現激動,此時有一個黑影衝前,警員出於本能用手擋格,後來發現自己的手擋在攝錄機鏡頭之上。這樣的說辭是否可信,曾偉雄發言時旁聽席傳來不以為然的噓聲,最能說明「警員本能擋格」的不可思議和匪夷所思。
過去一個多星期,大多數人對此事的認知和觀感,都認為警方就李克強訪港的保安部署,遠超實際需要,對於警方打壓示威,「封鎖」港大,對付示威學生,剝奪港人基本權利自由的做法,更大表憤慨,昨日曾偉雄的說法,堅持警方的做法並無任何不妥,與市民的感受存在巨大落差,若曾偉雄的說法符合事實,豈非市民錯怪警方,警方受到冤屈?
警方被指侵損香港的核心價值,警方被指為打壓和平示威,剝奪個人自由、人權,性質同樣極其嚴重。基於目前各方說了一大堆,莫衷一是,而事態又那麼重要,非要弄清楚不可,所以,我們認為,特區政府若真箇珍惜和重視香港的核心價值,重視警隊的質素和在市民心目中的形象,則應該組織具法定地位的獨立調查,找出真相,總結經驗教訓,增強人們對香港仍然享有充分人權、自由的信心。
2003年特區政府得不到23條通過,卻將23條的惡法轉化,不再以整條法例通過,化為一小截一小節,通過不同渠道,漸漸滲透入各個不同領域,是利用溫水煮魚的方法,將香港人煮熟,生米變成熟飯。到適當時機再推23條出來,港人經已習慣了,再無抗拒!
2011年特區政府已經成立十四年,特區政府的管治水平每況愈下有目共睹,而鉗制新聞自由,壓制示威自由,打擊集會自由,剝奪選舉權被選權,剝奪市民知情權,剝奪言論自由,等等的基本權利卻是與日俱增。採訪區示威區越推越遠,遠到根本目標人物,聽不到看不見的極地。
當初對於基本法第23條即「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或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立法,我們不放心。但至今特區政府的管治每況愈下,我們還能夠旨望如此這般的特區政府甚麽呢?今天23條尚未立法已是如此這般,我們能放心一旦有了23條的條例,特區警察可以保證確保執行上能夠持平,讓香港市民繼續享有一國兩制的基本權利嗎?
後記:
梁智鴻醫生身為行政會議非官守議員,又是香港大學的校務委員會主席,在八月三十日會議後,出來說港大說的交通管制區,跟警方用的保安區,是雙方對 restricted area 英文中文的謬誤。間接推翻前一晚港大發表聲明,表示港大從無主動要求警方在校園設立「保安區」,更指雙方的磋商過程,一直沒有「保安區」的概念,所針對的僅是交通上的特別安排,即設立交通管制區。因此梁智鴻也一併承認警方建議擴大保安區,港大是同意的。梁智鴻又表示,由於港大未能應付高規格的保安要求,所以需要依賴警方的專業判斷。
【明報專訊】警方發表聲明澄清,他們經過風險評估後,建議港大在李克強副總理訪問時,擴大管制範圍,最後獲港大同意。警方表示,雙方同意將管制範圍擴大至梁銶琚樓底層二樓對出範圍及太古橋,而有關管制是適用於人或車輛。港大校務委員會主席梁智鴻表示,警方建議擴大管制區,港大是同意的。他表示,由於港大未能應付高規格的保安要求,所以需要依賴警方的專業判斷。
警務處長曾偉雄昨日在立法會上否認警方私自擴大港大的保安區,他表示警方與港大就界定保安區召開過3次聯合會議,港大於首次會議曾向警方展示保安區地圖初本,要求警方評估風險,給予意見;其後港大教務長韋永庚在8月17日主持的第3次會議中,同意擴闊保安區,並承諾將最後定案上載至網站,「至於港大是否因為時間關係而無上載,就要請他們澄清」。
不過,港大昨晚發表聲明,表示港大從無主動要求警方在校園設立「保安區」,更指雙方的磋商過程,一直沒有「保安區」的概念,所針對的僅是交通上的特別安排。
梁智鴻醫生 身為行政會議非官守議員,又是香港大學的校務委員會主席,他的兩個身份,是否有利益衝突 conflict of interest 呢? 看來梁醫生是急於為港大事件降溫,而不避嫌也不顧港大校格,有逼令港大中人改口供之嫌。梁醫生又話要成立小組,檢討李克強副總理到訪港大引發的爭議,並提出改善建議云云,這個是緩兵之計!
後後記:
港大學生會質疑梁智鴻指派的檢討小組欠獨立性及透明度
【明報專訊】港大學生會指校方就百周年校慶保安安排成立的檢討小組欠獨立性和透明度,要求成立另一個獨立調查小組。
校慶當天被警方推到後樓梯的學生會幹事李成康指,校方對保安區設立的講法前後有矛盾,又認為是跟警方互相推卸責任。
學生會又指校方成立檢討小組是內部決定,質疑小組的獨立性及透明度,要求另外成立一個獨立調查小組,由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國能出任主席。
看有線新聞頻道,被禁錮的李成康同學直指梁智鴻施壓令港大校方改口供之嫌,故此不信任梁智鴻指派的檢討小組,要求另外成立獨立透明的校外人士小組,並希望能邀請李國能做小組主席。又指梁智鴻令到本來只有警方版本的保安區,和校方版本的交通管制區,出現第三個梁智鴻的 restricted zone 是中文英文繆誤版本。有線新聞直播:2011/09/02 15:00 港大學生會記者會(重播)
Space 加註:2011/09/02 15:00 《港大學生會記者會》重播,將會不久被新的直播更換代替,要看請早點看。
伸延閱覽:
獨立調查找真相 雅虎新聞網
市民表態清晰明確 雅虎新聞網
沈旭暉﹕當威權政治取代官僚政治 雅虎新聞網
新聞透視 ~ 警權與自由 TVB.com
PRESS RELEASES HK Bar Association
基本法第二十三條 維基百科
基本法 govHK
離任議員名單候選人遞補安排(修訂版) govHK
港大校務委員會主席梁智鴻表示警方建議擴大管制區 明報新聞網
梁智鴻澄清港大所指的「交通管制區」與警方所指的「保安區」相同 新浪新聞網
學生會促港大另設檢討小組 雅虎新聞網
梁智鴻醫生簡歷 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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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comments:
>> .... 讓香港市民繼續享有一國兩制的基本權利嗎?
Based on your blog article and newspaper report, the answer appears to be negative.
Haricot
>> .... 特區政府利用政府新聞處的宣傳片,代替讓傳媒直接採訪新聞。
In my opinion, this blocking of the HK media by the HKSAR govt was highly unusual (altho it is not uncommon within the mainland).
Haricot
HBB,YES,lessening day by day !
HBB,今次公媒代傳媒觸及香港人基本核心價值!
如陶傑所講, 佢家鄉英國王子大婚, 其情況不見如中國香港李克強訪港般....
唉, 中國人就是差那一點點.
歡迎光臨巔巔兄阿巔巔兄: 唉,中國人這個民族是苦難民族的 。。。。。。D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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