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布的社會成本
經濟學 有著名的 科斯定律/定理 Coase Theorem
【維基百科】 The economic efficiency of an economic allocation or outcome in the presence of externalities. The theorem states that if trade in an externality is possible and there are no transaction costs, bargaining will lead to an efficient outcome regardless of the initial allocation of property rights.
1: A clear delineation of private property rights is an essential prelude to market transactions.
2: As long as private property rights are well defined under zero transaction cost, exchange will eliminate divergence and lead to efficient use of resources or highest valued use of resources.
3: The allocation of resources is invariant to the assignment of private property rights under zero transaction cost and zero income effect.
【百度百科】科斯定律/定理
(一)在交易费用为零的情况下,不管权利如何进行初始配置,当事人之间的谈判都会导致这些财富最大化的安排;
(二)在交易费用不为零的情况下,不同的权利配置界定会带来不同的资源配置;
(三)因为交易费用的存在,不同的权利界定和分配,则会带来不同效益的资源配置,所以产权制度 科斯定理的设置,是优化资源配置的基础。
五六月時由 社民連 加上 人民力量 三位議員:梁國雄、黃毓民、陳偉業,於討論“立法會替補安排”時,利用 filibuster 拉布戰術,先弄至建制派議員多次自己保護不力,因出席人數不夠而令立法會流會。再把小圈子選出來的功能組別建制派議員是何等不堪,他們長期缺席立法會討論階段,只會在表決時段出席做橡皮圖章,這種議員是何等荒謬,讓事實光禿禿坦蕩盪的暴露出來。
拉布 filibuster 再拖埋立法會主席 曾鈺成 落水,曾主席押上了得來不易的政治籌碼,讓一向力保公正不偏不倚形象的 曾鈺成, 一朝附諸流水冇嗮,曾主席利用立法會一條,存著灰色地帶的條例,進行了幾近越權,並甘願做出開壞先例的剪布行動,賠上了不義惡名,這是他的成本。
到六月尾,還未上任的梁振英團隊,交給候任特首辦主任 范婦人,去到立法會要求增加撥款增聘人手,又強推出“五司十四局”的新政府架構,在多個內務委員會中推銷,為了急於求成,又聯同立法會主席,突然提出“打尖”議案,要殺社民連和人民力量一個措手不及。可惜,本來夠票的建制派議員們,都在有意或無意間,未能及時出席立法會表決,反而出現了在不夠票的情況下,“打尖”議案終被否決了,兼且出醜在當場,卻沒有洞去捐!
【明報專訊】「5司14局」架構改組方案終被「拉布戰」暫時打垮。政府昨日終允讓步,政務司長林鄭月娥表示,將重排立法會大會和財務委員會議程,原排議程第二的改組決議案會押尾,確保其餘民生議案優先通過,但強調不是撤回方案。
林太承認,立會會期尚餘一星期,未必能趕及通過改組。泛民和建制派歡迎政府做法,人民力量聲言,為防範政府「彈弓手」,會繼續拖延會議。
防政府「彈弓手」 人民力量依舊發言
今屆立法會會期尚餘一星期(至 18日凌晨零時),除改組方案外,尚餘 8項政府條例草案和 16項決議案未審議。立會昨早復會審議《公司條例草案》,人民力量黃毓民、陳偉業和社民連梁國雄繼續打「拉布」,多次發言並要求點算法定人數。
林鄭:未來兩三月研如何重提
另一邊廂,林鄭月娥中午突然召開記者會宣布「讓步」,她指3名議員長期「拉布」,令正常的審議事務受嚴重阻延,她和特首梁振英作最新評估後,決定重新編排立會大會和財委會的議程,將改組放在所有民生議題後。
林太表示,有關民生議題包括本應在財委會通過的聯合醫院擴建計劃、落實予傷殘人士以兩元乘搭公共交通工具的優惠、增加僱員補償的事務,以及進出口徵費下調等。
林太批評3名「拉布」議員「衝著我們的建議而來」,而議案嚴重「塞車」的現象令人擔憂,她會向內會主席劉健儀反映關注。她又指若不能在休會前通過改組,政府未來兩三個月會研究以什麼方法將方案重提立會。
民生議案料休會前全審完
林太宣布後,「拉布」議員未有「變陣」。黃毓民說,由於改組仍排在議程上,為防範政府「彈弓手」將改組調前,以及在周六和周日加會或通宵開會「硬闖」,他們不會鬆懈,將依舊發言和「點人頭」。但他稱,會保證休會前所有民生議案可順利審議。
立法會秘書長吳文華預計,立會今日能完成審議《公司條例草案》,之後可直落處理餘下7項條例草案,預計本周五完成。由於周六和周日立法會休會,下周一復會後,可接着審議決議案,估計共需 10多小時、即 1天多時間處理。扣除周一下午將舉行特首答問大會,以及午飯和響鐘等時間,立會休會前、即 7月 18日(周三)凌晨零時前,可完成所有民生議案。
何俊仁:梁上任最聰明決定
建制派和泛民均支持政府押後改組議案。工聯會黃國健形容是「無辦法之中的辦法」,否則民生議案將大受影響,他又稱對改組無期望,「百分之99.9過不了」。自由黨主席劉健儀說政府選擇明智,符合議員期望。民主黨主席何俊仁形容,這是梁振英上任以來「最聰明的決定」,政府「回頭」比繼續「硬闖」好。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說,照目前情況,估計今屆立會將打破回歸後的「習俗」,無法如往年般在會期前提出「告別議案」。
候任和上任的 梁振英 政府,多次實牙實齒,都說若沒有新的“五司十四局”就沒法施行新政,梁振英 的政綱和承諾無法實踐,企圖用民意去欺推壓。可惜的是,人民沒有為此而妥協,民意沒有一面倒向政府。
最後,初上任的新特區政府,繼續紏纏著僭建風波,和企圖欺騙租金津貼,涉及到無數的誠信質疑,上任後一週的新政府,第二把交椅政務司司長 林鄭終於出來,宣布將重排立法會大會和財務委員會議程,原排議程第二的改組決議案會押尾,確保其餘民生議案優先通過。
建制派佔大多數的立法會,由拉布可以弄至流會,浪費了立法會的開會時間和開會機會,若他們全部議員準時出席開會,就沒有流會出現。但事實上卻暴露出建制派自己的內訌,和小圈子選出的功能組別議員實在不堪。
讓廣大的市民看得清清楚楚,泛民議員所說的:不公正、不公平、不公義!絕不是空言,這個成本是否博得過呢?各位心中自有定論,以 嗜悲 之一己的想法,若今次的拉布,可以增加市民要求盡快廢除功能組別的議席,這個成本是抵得過的!
最終結果就是因為拉布,梁振英 政府不敢再提改組,仍然用舊制三司十二局,市民可以慳回數以千萬計的公帑。
交易費用,萬事都是需要成本的,科斯定律/定理,不但可以解釋經濟學,連政治角力都合用!至於:誰是好人?誰是壞人?各位可以回到上面,再重溫一次:科斯定律/定理 Coase Theorem or 讀讀下面的例子。
【百度百科】舉個例子:一家工厂污染邻居。邻居受损是工厂产出的社会成本的一部分,但工厂只算自家的生产成本,不管他人受到的污染。
工厂生产的自家成本是私人成本,但社会成本是工厂的私人成本再加邻居受损的那部分。二者有分离,无效率,政府要多抽工厂的税,促使其减产,或政府要强迫工厂赔偿邻居的损失。
工厂为祸,是坏人?邻居是无辜的受害者,是好人?工厂污染邻居,要工厂赔偿给邻居吗?还是邻居赔偿给工厂要求减产呢?
又一個例子:
一个人在地上种植,另一个人在该地泊车,是谁损了谁呢?泊车损害种植,但如果为了种植而不准泊车,则是种植者损害了泊车的人。
新一屆立法會選出及宣誓就職,梁振英 提出的特惠生果金,變成長者生活津貼,並且需要經過入息與資產申報,兩年後再作抽樣審查。大部份民主派反對設限,民建聯初時提出提高資產上限,而工聯會則要求刪去申報制度,不過卻先後因為計算政治成本而轉軚。
最後只剩下 社民連 的 梁國雄長毛 獨立支撐,繼續拉布至十一月尾。因為 長毛 堅持拉布,有資格接受特惠長者生活津貼的四十萬老人家,暫時少收了兩個月津貼,然而政府堅拒設追溯期至十月,並繼續向 梁國雄長毛 增加壓力,雙方全力拉鋸中,正是不知何日了結之際!
十二月七日政府突然,另外提交一份全新的議案,聯同財委會主席給予的酌情權,在混淆混沌混亂之中,把梁國雄的修訂全部抹去,梁國雄 因未能及時補交修訂,跟著就付諸投票表決,政府來招偷天換日,結果大部份的建制派議員,聞風一致返回議事廳投票,大比數通過讚成議案,七個星期的膠着狀態,暫時畫上句號!
有線電視新聞片段:看片1、看片2、看片3
需知,雖然暫時看來四十萬長者,可以追溯由十二月開始得到津貼。但若 梁國雄 的堅持,是可以讓更多的長者受惠,犧牲小我完成大我,以一人之力抗衡政府。交易費用萬事都是需要成本的,科斯定律/定理 不但可以解釋經濟學,連政治角力都合用,究竟誰是好人?誰是壞人呢?梁國雄長毛 也是賭一鋪自己的政治成本,雖云:梁國雄 的支持者未必是一般公公婆婆!
後記:
【明報專訊】政府前日突分拆長者生活津貼(簡稱長津)撥款申請,這「突襲」之舉,令經歷拉布多時的撥款戲劇性地獲得「通過」,事件遺下三大疑團待拆解。
事後拉布失敗的社民連議員長毛梁國雄,承認因不熟議會程序而中伏,公開向長者道歉;泛民雖知悉事態發展,但沒有盡力阻止表決,被指有「袖手旁觀」之嫌。至於財委會主席張宇人則強調並無與政府「夾計」。
財委會上周五第七度審議長津撥款,過去政府申請撥款時,一直綑綁申請追加津貼金額及設新職位的行政費。但政府前日開會前突遞交文件,提出毋須申請追加津貼撥款,只申請行政費用一項。張宇人裁定分拆申請撥款的文件為「新文件」,並提出把「新文件」付諸表決。
建制派 24人即時投下贊成票、自由黨 3票棄權。泛民方面,民主黨 3人反對,其餘泛民在席但沒有投票,工聯會 6人亦沒投票。綜合他們事後所言,他們都知悉議會程序,知道一旦批准增聘人手籌備長津,便等於支持長津。似乎只有長毛及人民力量陳志全在投票一刻仍有講有笑,對「被剪布」懵然不知。長津一役,留有三大疑團。
長毛﹕若問「還有否修訂」 不會中伏
疑團一﹕長毛中伏?長毛梁國雄一心拉布,但承認冷不防張宇人突襲,昨日承認「我輸了」。他表示當時不知道自己的拉布修訂不適用於「新文件」,而之前提出修訂文件已給了張宇人,沒有意識要即時取回再提交才能就「新文件」重新拉布。長毛承認當時若明白議事程序,理論上夠時間再搞拉布修訂,「但當時真的好亂,我也不知道他(張宇人)在做什麼?」
長毛痛斥張宇人讓「新文件」插隊,豁免通知期並即時討論及表決,但同意張當時確有詢問在場議員是否想發言,但指張宇人當時若問議員「還有沒有人修訂?」而非「還有沒有人問題?」他一定不會中伏。他前日在會議上怒罵張宇人及政府,但昨日則表示不能怪責任何人。
劉慧卿﹕長毛當場可再提拉布
疑團二﹕泛民袖手旁觀?泛民在表決「新文件」時,是否知悉意味「剪布」?民主黨代主席劉慧卿表示,民主黨立場清晰,認為 70歲以上長者應免資產申報,但也不支持拉布,故當主席按程序宣布投票,她認為沒有程序不當。她指出,若外間因而指泛民「側側膊」幫手剪布,指控並不合理,因長毛當場可提出再拉布,但他並無這樣做。其餘泛民黨派亦表示當時了解投票程序,只是不認同政府未通過津貼金額撥款便先申請行政費用,故沒投票。
張宇人﹕政府亦不贊成列「新文件」
疑團三﹕張宇人、張建宗「扯貓尾」?財委會主席張宇人被直被指與政府「扯貓尾」,把政府提出的撥款文件列作「新文件」,令長毛就「舊文件」提出的拉布修訂議案頓成「廢紙」。張宇人昨矢口否認指控,稱上周五下午 2時 45分才得悉政府有補充文件提交,而他把文件列作「新文件」的裁決,政府也不贊成,故怎能說跟政府夾計剪布?
不過,有建制派議員質疑,當張宇人提出審議「新文件」後,在席的 3名自由黨議員,「不尋常」地積極向官員提問,有如給官員機會澄清,申明長津追溯期、通過「新文件」等於通過長津等,而張宇人也同屬自由黨,事件難免惹來猜想。
嗜悲 剛巧有看 I-cable 的直播,連思覺遲鈍的我都知道 長毛 之前的修訂,已經因為 張宇人 的酌情權,張宇人 說會當政府提供的是新議案,之前提交的修訂,將完全被一筆勾銷。
當時 長毛 和 慢必 只顧講笑,沒有進一步行動,直到 張宇人 話要表決時,都沒有人再提問,到按鐘後襟掣表決,等候議員覆核和顯示結果前,公民黨 梁家傑 才突然要求澄清,但為時已晚矣!
看看今次的 transaction cost 交易費用,萬事都是需要成本,證明沒有免費午餐,只是誰付鈔 WHO pays !!!
後後記:
【明報專訊】法律界消息透露,律政司藉着外傭居留權案上訴至終審法院的機會,向終院提議把此案轉介人大,尋求人大常委會解釋其於 1999年吳嘉玲案首度解釋《基本法》時,指特區籌委會的報告反映《基本法》立法原意的表述,是否是對《基本法》解釋的一部分,因而對香港各級法院具約束力;若終院同意轉介,而人大常委會又表明當年的意見是釋法一部分,終院便要推翻自己在 2001年莊豐源案的裁決,重寫居留權定義,在港出生的雙非兒童將不會再取得香港居留權。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張達明表示,包致金大法官擔憂的暴風雨真的來了。
據了解,由於外傭案涉及「通常居住」的定義爭拗,特區籌委會當年的報告指出,在港通常居住滿7年可取得香港永久居留權並不包括外傭,特區政府因此認為,若籌委會的報告反映《基本法》的立法原意,對終院在外傭案中的裁決將起關鍵作用。終院在 2001年的莊豐源案中曾裁決,指人大常委會在1999年吳嘉玲案中解釋《基本法》時,雖曾提及籌委會報告反映立法原意,但只是一種附帶提及的意見,並非釋法決定的一部分,對終院沒有約束力,終院因此不理會籌委會報告指在港出生中國公民須父或母為香港永久居民才有居留權,裁定父母均非香港永久居民的雙非兒童有居留權。
終院提釋法 等同推翻莊豐源案判決
律政司認為,終院莊豐源案已是多年前的判決,今天的終院可以重新審視當年的決定,如有疑惑,應向人大常委會尋求澄清。若終院同意律政司的請求,便等於邀請人大常委會演繹其1999年首度釋法時附帶提及的法律意見,有可能令這些附帶提及、沒約束力的意見,變成權威的、具約束力的釋法決定,這樣便可以一次過解決外傭和雙非嬰的居留權問題,確立今後外傭和雙非嬰都沒有居留權。
學者張達明指出,他憂慮多時的釋法風波終於出現了,律政司要求終院尋求人大常委會澄清 1999年釋法決定的效用範圍,變相要求終院推翻自己在 2001年莊豐源案的判決,這會令終院蒙受巨大壓力,轉介就等於自我否定,不轉介便似宣告不尊重人大常委會的意見。
事成開壞先例 人大可隨意解釋基本法
張達明認為,律政司長(指袁國強)同意這樣做,是開了一個壞先例,因為《基本法》只定下了終院在哪類案件中轉介人大常委會,根據 158條行使對《基本法》條文的解釋權,卻沒有定下終院尋求人大常委會解釋其自身舊日釋法決定。而且,當年終院不遵從人大常委會的附帶意見,是因為案件涉及居留權條文的解釋,居留權條文屬於自治範圍、特區內部事務,本來不應讓人大常委會介入,人大常委會藉居留權條文(第 24條)關乎內地居民進入香港須受管制條文(第 22條),才勉強介入,終院因此把人大常委會的釋法決定範圍局限於與 22條有關的解釋,如果今次律政司藉籌委會報告變相改寫居留權定義的計劃成功,便等於開了先例,人大常委會可隨意按內地法律原則去解釋《基本法》第3 章中各項保港人權利和自由的條文,衝擊香港的人權和法治,包致金法官退休時說的暴風雨將臨,相信就是指這個。
又是一個 梁振英式 的偷換概念的把戲,律政司司長 建議終審法院向人大尋求解釋,因為這次不是由特區政府提出釋法要求,故此 袁國強 說不存在干預司法獨立,也沒有破壞一國兩制,政府仍然尊重法治,云云!
後後後記:
律政司司長 正式宣布了,建議終院向人大常委會尋求解釋 《基本法》立法原意的表述,是否對基本法解釋的一部分。
【明報專訊】外傭居留權案上訴到終審法院,仍未排期審理,律政司建議終院向人大常委會尋求解釋,確定 1999年人大就「吳嘉玲案」首次釋法時,指 1996年特區籌委會的意見反映《基本法》立法原意的表述,是否對基本法解釋的一部分。
若終院接納律政司的建議,按人大常委會歷來對終院判決居留權的取態,預期會出現外傭和「雙非」嬰都不享居留權的結果,困擾香港 10多年的居留權問題,可望解決;不過,這個操作等於要終院自我糾正 2001年的「莊豐源案」判決,是否衝擊司法獨立?值得探討。
另外,律政司的建議被認為擴闊人大釋法的範圍,法律界擔心立下先例,或會損害港人的基本權利。律政司這個建議,如何處理,考驗首席大法官馬道立領導下的終院的智慧。
藉外傭案請人大釋法 結果可一併否定莊豐源案
1996年籌委會就基本法第24條第2款的意見,主要是指在港出生的中國公民,須父或母為香港永久居民,才可以取得居留權,這個意見,被指為居留權的立法原意。
人大就「吳嘉玲案」釋法時提到這個意見,不過,終院裁決「莊豐源案」時,雖提及籌委會意見反映立法原意,但認為只是人大釋法時提及的一種附帶意見,並非釋法決定的一部分,對法院並無約束力,於是按終院法官對居留權條文的了解,給予父母都不是香港永久居民的莊豐源居留權。
當年,「莊豐源案」判決後,當局深恐大批雙非內地人湧港,本港承受力未能負荷,尋求人大釋法處理,但是「吳嘉玲案」釋法,已經引起軒然大波,包括法律界人士穿著黑衣遊行,表達司法獨立受損害的不滿,衡量利弊之後,人大未為莊豐源案釋法,而是期望終院自我糾正,當年終院不接受,自此,內地當局對終院漠視人大釋法的權威性,一直耿耿於懷,雙方糾結,迄今未化解。
律政司就外傭居留權案的建議,若終院接納,以內地過去的取態,和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近期還批評終院當年的處理,人大的法律意見肯定是「籌委會的意見」乃釋法決定的一部分,屆時不僅外傭居留權輸官司,就連雙非嬰的居留權問題也一併解決。然則,當年終院基於司法獨立,不允自我糾正,今日,有什麼改變而要終院接受律政司的建議?
外傭居留權訴訟是律政司的切入點,這場官司,終院的判決影響深遠。目前約有29萬名外傭在港工作,若外傭勝訴,估計初步以十萬計外傭有資格申請居留權,若外傭政策不變,則日後來港工作的外傭,只要他們有意願,早晚也會成為香港永久居民,本港不可能承擔。因此,律政司建議終院請人大釋法,從行政機關的角度是負責任做法;然而,由於有莊豐源案的背景,即使「繞道」一併解決雙非嬰居留權,客觀效果卻是終院自我否定莊豐源案的判決,對終院的權威構成衝擊。
司法獨立是本港穩定繁榮的基石,釋法雖然是基本法的憲制規定,但是自治範圍事務(例如居留權),終院的判決被人大釋法否定,或是要按人大釋法決定判案,無論從任何角度看都影響司法獨立。(剛果共和國被美國對冲基金追債案,因為涉及外交,香港要跟隨國家實施絕對豁免權,故終院請人大釋法,並無爭議。)
外傭居留權是需要處理的問題,昨日,律政司長袁國強交代情况時,表示就外傭案研究過多個方案,包括向本港和英國的資深大律師諮詢意見,才建議終院尋求人大釋法。現在擺在終院面前的抉擇,是接受抑或不接受律政司的建議,若不接受建議,則可以保住司法獨立的聲譽,但是外傭案的判決,就會成為本港的巨大懸念。
可否為人大釋法設限 消除中門大開的疑慮
除了接受和否決請人大釋法,還有沒有第三條路可走?例如為人大的釋法設限,消除學者張達明提出的疑慮(如果今次律政司藉籌委會報告變相改寫居留權定義的計劃成功,便等於開了先例,人大常委會可隨意按內地法律原則去解釋《基本法》第 3章中各項保障港人權利和自由的條文),務求兩害相衡取其輕,為香港找出一個能解決居港權難題而付出最小代價的方案。總之,律政司的建議和外傭案的處理,性質和內涵都踰乎司法獨立,涉及政治和現實考量,錯綜複雜,考驗着馬道立和一衆終院法官的智慧。
袁國強說釋法與否,由終院決定,有關建議並非向終院施壓云云,但是客觀效果是「球在終院一邊」,看終院怎樣把球踢回來,是否構成壓力,見仁見智。翻查資料,律政司的建議,最早提出來的是基本法委員會港方委員、資深大律師莫樹聯,他今年1月間,在雙非嬰問題鬧得沸沸揚揚之時,在香港電台節目《香港家書》中,提出與「律政司建議」相同的意見。兩者是否有關連,無從查究,不過,近期梁愛詩對司法和法治的言論,一些基本法委員會港方委員對法官全部由中國公民擔任、基本法委員會「升格」為類似英國樞密院等說法,使人感到司法和法治有山雨欲來風滿樓之勢。
剛退休的終院常任法官包致金多次表達司法界面臨「暴風雨」的憂慮,他就此沒有深入解釋。港人對人大釋法疑慮極大,因為釋法影響司法獨立;今次「律政司建議」,會否就是包致金所說的「暴風雨」啟端,無人可以給予答案,但是,單就今次「律政司建議」,本港法治、司法處於多事之秋,大概可以肯定了。
明報說:律政司的建議考驗馬道立的智慧!
我則認為這不止是考智慧,而是看 馬道立 的法治精神有幾多,和他是否將自己的前途,押注在維護香港的司法獨立,還是考量自己對北京的忠誠!
我對於梁政府這款偷換概念的辦事方式,已經見怪不怪了,香港的一國兩制,三權分立,已經到達 習近平 所倡導的 三權合作,臨界點!
今次 梁國雄長毛 沒得拉布 no filibuster anymore,交易費用就是香港的司法獨立,三權分立的核心價值,又少了一截!
伸延閱覽:
Coase theorem 維基百科
科斯定律/定理 百度百科
改組讓路先審議民生議題 新浪新聞網
政府下午修訂金額長津重新審議 有線新聞
財委會通過就長者生津開設職位 有線新聞
議員批政府預謀長津混亂中通過 有線新聞
泛民沒阻突襲 否認助剪布 新浪新聞網
律政司請終院尋釋法 雅虎新聞網
律政司的建議 考驗馬道立的智慧 新浪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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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comments:
我今晚睇新聞,好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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咁都得?@_@******~~~~~
慈善兄:歡迎來訪!Yes,我也剛巧在晚上看到立法會的直播。這種偷換概念的演繹方式,很有梁振英政府的語言偽術味道,經已不是第一次吧。思歪當時身在內地,林鄭去了英國會夫,都有不在後台指揮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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