瘋人瘋語

「我離港前到過一間精神科醫院。當時有位病人禮貌地問,一個以作為世上最悠久民主政體而自傲的國家,如何能夠將此地交給一個政治制度非常不同的國家,且既沒諮詢當地公民,又沒給予他們民主的前景,好讓他們捍衞自己的將來。一個隨行同事說,奇怪,香港提出最理智問題的人,竟在精神科醫院。」彭定康 金融時報

“During a visit to a mental hospital before I left Hong Kong, a patient politely asked me how a country that prided itself on being the oldest democracy in the world had come to be handing over his city to another country with a very different system of government, without either consulting the citizens or giving them the prospect of democracy to safeguard their future. Strange, said one of my aides, that the man with the sanest question in Hong Kong is in a mental hospital.”Chris Patten Financial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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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September 18, 2015

港鐵三職員圍著個古箏女

港鐵三職員圍著個古箏女




難道古箏是攻擊性武器?在幾天前有則新聞報導:女學生帶古箏入閘遭截,港鐵: 呼籲轉乘其他交通工具。一個女生可以揹起的古箏重量是有限的吧,比起一些肥仔肥妹肥佬肥婆重量超過二百磅,乘客們也不會害怕被撞刻意避開他她們,港鐵更沒有禁止乘搭。


【明報專訊】唔畀女生帶古箏上車,港鐵被指大細超。一名背著古箏的女學生遭港鐵職員截停。大圍港鐵站昨日有女學生疑因攜帶體積大的樂器,遭港鐵職員截查。





有網民在社交網站Facebook群組「大圍聯盟」上載一張照片,一名身穿校服的女學生,背著與她身高相約的古箏,站在港鐵大圍站大堂。照片顯示,她被數名港鐵職員包圍,疑因攜帶體積大的深啡色古箏盒,遭職員查問。

網民看到相片後議論紛紛,當中有人質疑港鐵職員平日行使職權時,是否一視同仁,因為有時乘客會發現有疑似水貨客帶了大件行李上車也相安無事。

港鐵發言人回應查詢時表示,昨晚6時許,港鐵大圍站職員在大堂發現一名乘客攜帶大型行李乘搭馬鐵,於是將她截停,並向她解釋其行李長度超過規定的130cm,呼籲她轉乘其他交通工具離開,而該名乘客最終離開車站。

港鐵規定,行李長、闊及高總和,不得超出170厘米,而東鐵線規定行李不得超出23公斤重。港鐵呼籲,乘客要顧己及人,如攜帶過大行李,或會滋擾其他乘客及構成危險,港鐵職員不時會巡察車廂及月台,檢查是否有人違規。



這次行動引來討論,更誘發網民發起「超合作運動」,據明報:學生帶古箏搭港鐵遭拒,網民發起「超合作運動」 。


【明報專訊】有網民發起「港鐵超合作運動」,呼籲市民舉報攜帶行李過大的乘客。

大圍港鐵站昨日有女學生疑因攜帶體積大的古箏,遭港鐵職員截查,該學生最終須轉乘其他交通工具。

有網民批評港鐵處理乘客攜帶大型物件的條例時,選擇性執法,寬容對待攜帶大型貨物的水貨客,卻拒絕帶樂器的學生乘坐港鐵。

Facebook群組「馬鞍山人,馬鞍山事」在事件後,發起「港鐵超合作運動」,呼籲市民在車廂內,若見到有乘客的行李大小,違反港鐵規例,就立即打電話到下站通知職員,要求職員上車執行規定。他們在網上提供東鐵沿線各站電話,方便乘客舉報。

港鐵發言人表示,昨晚6時許,港鐵大圍站職員在大堂發現一名乘客攜帶大型行李乘搭馬鐵,於是將她截停,並向她解釋其行李長度超過規定的130cm,呼籲她轉乘其他交通工具離開,而該名乘客最終離開車站。

港鐵規定,行李長、闊及高總和,不得超出170厘米,而東鐵線規定行李不得超出23公斤重。港鐵呼籲,乘客要顧己及人,如攜帶過大行李,或會滋擾其他乘客及構成危險,港鐵職員不時會巡察車廂及月台,檢查是否有人違規。



經網民發掘後,據明報報導:乘客攜6呎床褥搭港鐵,關刀洗衣機組合櫃曾成功「入閘」。


【明報專訊】大圍港鐵站昨日有女學生疑因攜帶體積大的古箏,遭港鐵職員截查,該學生最終須轉乘其他交通工具,事件引起網民激烈討論,有網民指港鐵只是按章辦事,亦有人批評港鐵欺善怕惡,縱容水貨客或其他攜大型行李乘客。

就在網民熱議之際,今日再有人發現一名乘客攜帶一張約6呎乘4呎的床褥進入車廂,位置阻擋數個座位。拍照者更說:「地鐵史上最大件行李。」

照片隨即在網上瘋傳,網民批評港鐵「大細超」:「港鐵職員阻止學生揹古箏搭港鐵,但又允許拎著4X6呎床褥搭港鐵?係咪要出嚟交代一下?」、「我唔信由入閘直至到上車,全程無一個職員睇到!」

「古箏事件」後,網民紛紛在互聯網貼上過往乘客攜帶大型行李成功「闖關」的圖片,物品種類包羅萬有,如洗衣機、關刀、組合櫃等等。

不過,有人卻沒有這麼「幸運」,曾在亞運會奪得金牌兼現任香港桌球總會教練陳國明,今年7月年攜帶約1.6米長的桌球棍(cue棍)乘坐港鐵,接獲港鐵警告信,指他若再犯會被罰款2000元,事件惹起爭議。



為了釋事寧人,港鐵透過傳媒說:港鐵冀事件無令事主不快,歡迎舉報違例個案。


【明報專訊】港鐵大圍站入閘機對開豎立一塊行李尺寸限制告示牌,亦有職員視察有否乘客違例。


一名女中學生昨日攜帶體積大的古箏進入港鐵大圍站大堂付費區後,遭港鐵職員截查,港鐵表示該名女生經職員呼籲下轉乘其他交通工具。事件引起網民激烈討論,批評港鐵「大細超」,欺負中學生,卻縱容水貨客或其他攜大型行李乘客。






港鐵發言人再度就事件解畫,表示知道市民對事件關注,希望該名女生沒有為事件感到不快。發言人重申,港鐵行李規章規定適用於所有乘客,目的是為乘客帶來安全及舒適的乘車及候車環境,如行李體積過大,會對其他乘客造成滋擾及危險,港鐵職員不時會巡查車廂及月台,檢查有否違規乘客,亦歡迎乘客向港鐵舉報違例個案。



事件經過幾天發酵,嗜悲 認為經過社會討論,最終應該帶出是否 “被歧視了” 的爭議,點解冇人點出這是一種歧視呢?一個女生可以揹起的古箏重量是有限的吧。 以前也曾經有導盲犬被拒絕過乘電車搭公車喇,如今帶不含攻擊性的大型樂器,是不准搭公車港鐵。


晴報:唔畀女生帶古箏上車,港鐵被指大細超。


【晴報專訊】一幅女生背着古箏被港鐵職員阻上車的照片,昨在facebook「洗版」,更引起網民批評港鐵欺善怕惡,只對學生執法而縱容水貨客,網民更把過去在港鐵車廂拍到有人搬床褥等大型物件的相片瘋傳,又有網民發起「超合作運動」,呼籲乘客一遇過大行李就致電港鐵舉報。

事件發生於大圍港鐵站,一名穿着校服的女學生背着與她身高相若的古箏,旁邊有一名女士手持古箏架,遭三名港鐵職員包圍,此幕被網民拍下再上載於fb群組「大圍聯盟」。事件引起網上熱論,不少人批評港鐵「蝦細路女」、對水貨客執法不力等,又「建議」學生應該將古箏包裝成水貨。

遭質疑選擇性執法 放生水客
另一fb專頁「馬鞍山人,馬鞍山事」更發起「港鐵超合作運動」,批評港鐵職員「疑似選擇性失明」,提供東鐵沿綫各站的電話,一旦見到違規行李就要求職員上車執法。有港鐵職員對本報稱,事件中職員屬候命中的客務快速應變隊隊員,每小隊有三名成員,負責於事故發生時控制人群,由於古箏過長,或會在上扶手電梯時撞向指示牌,職員需從安全角度出發。

他坦言,附例特檢隊只於粉嶺、上水、羅湖、落馬洲站當值,其他車站在人手緊張下不會主動抽查乘客行李,若沒有舉報職員不一定發現違規。

港鐵盼市民理解規定歡迎舉報
港鐵發言人指出,知道市民對事件的關注,希望事件沒有令該名學生不快,亦希望市民理解職員當時在執行行李規章的規定,而這個規定適用於所有乘客。發言人又指,現時已有多項措施,包括於東鐵綫加設行李23公斤的限制、於近口岸的車站設地磅、附例特檢隊巡邏等,亦歡迎乘客向港鐵職員舉報。

樂手被迫搭的士 盼開方便之門
古箏一般長1.63米,超出港鐵規定,有古箏演奏家坦言,現時表演或比賽時,都要乘的士或貨車,大提琴和低音大提琴樂手,亦面對類似問題,令他們很困擾,他期待社會藉今次事件,討論公共交通工具是否可為樂手打開方便之門。

古箏演奏家莫偉樑笑言,港鐵及古箏都伴他成長,曾於小、中學生時代帶古箏進入沙田火車站而被職員索大型行李費用20元。他指,古箏是中樂之中最長,一般長1.63米、闊0.3米,難以搭巴士、港鐵,只能乘坐的士或貨車,估計事件中的學生可能是古箏新手,不清楚港鐵附例。

他早前曾到日本交流演出,日本鐵路公司容許乘客帶滑雪板、古箏上車,「如果公共交通是為市民開方便之門,樂手帶大型樂器是否可通融?」



今次見不到有人敢用 “歧視” 來罵港鐵,是害怕 discrimination 容易會被人上綱上線吧。以前導盲犬曾經被拒入餐廳,乘搭公車乘渡輪 等等,甚至或是進入某些政府辦公大樓(見下面:李華明質詢張建宗立法會記錄),導盲犬經社會多方面討論,結果如今不是都切底改變了觀念。


對於大型樂器而言,絕不是含攻擊性武器,公共交通機構應該商討如何協助攜帶者,而不是簡簡單單一聲稱超過附例許可長度,超過過某尺寸就拒絕搭載並要求離開。必須考慮攜帶者的動機,他她們是要攻擊其他人嗎?!這與帶關刀上車,利用港鐵廉價搬運床褥走水貨,是有著明顯分別的。


次次攜帶大型樂器轉乘坐貨車的士,不是每個人每家庭都負擔得起,若因為負擔不起運輸費用,就不能學古箏練大提琴,這是否就是已經構成 “歧視” 成份了麽?因為得不到平等機會!


公車港鐵職員們,若能先協助攜帶大型樂器者安全由地面上落月台,可以只限制使用頭尾的車廂,減輕阻礙其他乘客機會,到下車站也有職員協助離開車站,那末豈不是可以令到皆大歡喜嗎?



嗜悲加註:
以上只是純粹個人想法,就以導盲犬為例,何故攜帶大型樂器(不是武器),不准乘搭公車港鐵,附例是幾十年前寫下的嗎?有沒有定時就社會情況更新?祈望經過社會各界討論,可以合理解決。




Appendix 附加:


四年多前 李華明 與 張建宗 針對 導盲犬 在立法會的 “問與答”


【政府立法會資料庫】2011年2月16日(星期三)在立法會會議上李華明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的書面答覆:

問題:

香港多年來沒有導盲犬在街道穿梭。據報,香港導盲犬協會(協會)已剛成立,並引進了幼犬,以訓練為導盲犬後交給合適的視障人士,為他們引路。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政府有否評估,引進導盲犬後,需要進行哪些配套工作;若有評估,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現時,有否政府和公共機構的設施是不准許導盲犬進入的;若然,政府有否改善措施,以配合引進導盲犬;

(三)鑑於現時部分公共交通工具(例如公共小巴、電車、昂坪纜車和的士等)的附屬法例,沒有訂明可容許視障乘客攜帶導盲犬乘搭該等交通工具,而只是訂明由負責人員酌情決定,政府會否修改相關的附屬法例,明文容許視障乘客攜帶導盲犬乘搭該等公共交通工具,以配合引進導盲犬;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四)鑑於據悉目前有些私營場所(例如餐廳及酒店等)明文規定不准犬隻(包括導盲犬)入內,政府會否與協會合作,推動這些場所容許導盲犬進入;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五)政府會否效法日本等國家,制定導盲犬法,規定商廈、電影院、店鋪和所有民間設施,均不得拒絕輔助殘疾人士的導盲犬進入;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六)政府如何確保導盲犬於服役期間及退役後均可得到適當的照顧;及

(七)鑑於導盲犬對港人來說較為陌生,政府會否加強公眾教育,教導市民如何與導盲犬及其主人相處?



答覆:

主席:

政府的康復服務政策目標,是為殘疾人士(包括視障人士)提供所需的支援,以加強他們獨立生活的能力,從而改善他們的生活質素,協助他們融入社群。為此,政府一直積極為殘疾人士發展康復服務及建立無障礙的生活環境。我們亦歡迎社會各界提出新的意念,以助康復服務持續改善。就李議員的提問,我分項回答如下:

(一)、(四)及(七)引入導盲犬所須的配套工作一般包括:幼犬培育、醫療、飼養及為狗隻提供訓練等,這些工作均會由「香港導盲犬協會」(協會)負責。當狗隻投入服務後,其日常生活所需、飼養和防疫注射等,則由接受服務的視障人士負責。

政府歡迎協會引入導盲幼犬的計劃,並已和協會建立了聯繫,了解他們的計劃詳情。政府樂意作出配合,以協助落實計劃。事實上,在政府的支持下,有關的康復機構現正向一項慈善基金申請撥款,以推行「導盲犬使用者培訓先導計劃」。該先導計劃除引入導盲犬和為有關的視障人士提供訓練和跟進服務外,亦擬籌辦各項公眾教育活動,促進市民對視障人士使用導盲犬的認識和接納。

此外,政府會繼續致力推廣康復服務公眾教育,藉以促進市民了解殘疾人士的權利和需要。除了舉辦多項全港性大型宣傳活動外,我們亦增加撥款資助非政府機構和18區區議會等,舉辦康復服務公眾教育活動。機構可就殘疾人士的措施和服務,申請撥款籌辦公眾教育活動,包括加強商界(如酒店業、飲食業等)對導盲犬的認識。

此外,現時法例容許導盲犬進入食肆範圍內。《食物業規例》(第132X章)第10B條在規定任何人不得攜帶狗隻進入食物業處所的同時,亦明確訂明為完全或局部失明人士充當嚮導的狗隻則屬例外。

(二)、(三)及(五)根據《殘疾歧視條例》(第487章),任何人士如拒絕視障人士攜同導盲犬進入容許公眾人士進入的處所,或拒絕向他提供服務或設施,則可能被視為觸犯《殘疾歧視條例》。在該條例下,有關處所,服務及設施的涵蓋範圍包括酒店、銀行服務設施、教育設施、娛樂設施、康樂設施、交通運輸設施等。

政府和公共機構,包括市民經常使用的公共設施(如康樂場地、文娛中心、公共圖書館、博物館、公眾街市等)均容許視障人士攜同導盲犬進入。公共租住房屋(公屋)方面,香港房屋委員會並沒有限制導盲犬進入其轄下的物業,亦容許公屋視障住戶在其處所內飼養領有牌照的導盲犬。學校方面,如視障學生有需要攜帶導盲犬進入學校,校方會作出配合。

公共交通設施方面,現時港鐵、專營巴士及山頂纜車的相關法例,均已列明陪同失明人士乘車的引路犬隻是可以登上有關車輛的。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例如電車、渡輪、的士及公共小巴等)的相關法例則容許車長或營辦商酌情決定是否讓陪同失明人士乘車的引路犬隻乘車或船。就以電車及渡輪而言,有關公司一直以來均容許陪同失明人士的引路犬隻登車及登船,並有指引給予員工,要向有需要的乘客提供協助。至於的士及公共小巴方面,在一般情況下,陪同失明人士的引路犬隻均可登車。運輸署一直透過不同渠道,鼓勵業界為有需要的乘客提供適當協助。運輸署會繼續這方面的宣傳工作。由於有關安排實施已久,亦行之有效,因此我們認為沒有需要修改相關法例。

(六)如上文提及,導盲犬於服役期間的生活所需均由接受服務的視障人士所負責。當導盲犬到了不適合提供服務的年齡,協會會安排導盲犬退役及安排合適的人士/家庭領養。


2011年2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30分




另 《鏗鏘集-我的導盲犬》觀後感

【通識網】




由導盲犬看社會共融
導盲犬的功能,市民大致上都有基本認知,有時亦可能在街上碰到牠們帶領著失明人士走路。片中主要描述了兩個實例,說明導盲犬在香港所遇到的挑戰,以及未來的機遇和發展方向。這些與通識科又有何關係呢?

依法而行的難處
首先,在法律方面,現時已有不少地方歡迎導盲犬進入,但偶爾亦會遇上被拒絕的窘態。像片中所示,食肆條例早已列明導盲犬可以進入食肆,而在《殘疾歧視條例》中亦有類似描述。同學要思考的是,即使事情有法律條文基礎,但在實際操作時又能否真的依法而行?儘管有些大公司提供內部指引,但畢竟導盲犬數量極少,前線員工也不一定對相關指引了然於胸,片中的女被訪者傅提芬帶著導盲犬Nana,一度被拒登上電車便是一例。故此,同學不能假定事情有法可依便等於解決了問題,必須考慮日常運作的各項限制。

社會共融的重要
另外,市民對狗隻的接受程度不一,難以期望每個市民都願意完全接受導盲犬。不過,這正展現社會共融(Social inclusion)和互相尊重(mutual respect)的重要性:多元的社會存在著人的不同需要,有人以輪椅代步,有人看不懂中文,有人喜愛素食 。。。。如果單單因為自己不喜愛,而禁止其他人以某種方式生活,或是阻止社會加入某些配套,這不是共融的表現。幸好,隨著社會越來越進步,各項共融的配套亦逐漸出現;如片中所見,支持導盲犬的市民不斷增加,連澳洲導盲犬專家Ian都表示讚賞;再想一想,鐵路站增建的升降機、提供給少數族裔的社區支援等,這些努力都使香港成為不同人士安居樂業的地方。

生活素質的優次考慮
當然,香港的導盲犬學校只在萌芽階段,談不上成為普及文化,它需要政府大力支持,方可加速進程。不過,同學也要考慮其他市民的不同需要,還有社會各階層所需要的支援。對政府來說,實在不可能同時展開一系列的戰線,總要權衡輕重、列出先後次序,根據受惠人數、資源多寡來作考量。所以社會沒有一下子變成人人眼中的美好,不一定是政府不聽民意,而是現實上確有顧慮。或許導盲犬的發展是需要階段性的進步,這就是我們常說「生活素質的優次」;我深信只要方向正確,總有一天會達到目的。 (看片)



希望經過社會廣泛討論,港鐵可以容許在職員監管下,市民個別攜帶大型樂器,乘搭港鐵列車。至於整個樂隊,集體攜帶大型樂器乘搭港鐵列車,這也是可以再討論,但可能要事先預約安排吧。


後記:


到十月中 港鐵 有宣布:


【AM730】港鐵早前拒絕乘客攜帶大型樂器入閘,引起部分人士不滿。港鐵昨召開記者會,宣布最快下月推出試行計劃,市民登記後可於非繁忙時間內,攜帶較現行尺寸限制為大的樂器乘車,具體安排最快本月公布。

港鐵車務總監金澤培表示,早前邀請公眾人士就現行乘客攜帶隨身物件的尺寸規定提交意見;截至昨午 5時,共收到 552個意見,百分之 41與樂器有關,當中一半傾向支持為超過尺寸規定的樂器,設立登記或豁,免制度,容許乘客攜帶相關樂器乘搭港鐵;百分之 30建議放寬,另有百分之 20建議維持或收緊現時的規定。

另一方面,港鐵需同時考慮安全及營運因素,包括保持通道暢通無阻、於車站或車廂緊急逃生時的效率,以及長型物件觸及高壓架空電纜及設備、導致觸電的可能性。

概念如駕駛執照
在考慮上述意見及因素後,金澤培稱,港鐵最快於下月推出一項為期數個月的試行計劃;乘客經預先登記,便可於非繁忙時間內,攜帶較現有尺寸限制為大的樂器,概念如駕駛執照般,一旦獲發證件後,申請者毋須逐件樂器進行登記。

金澤培稱,港鐵正就技術、行政及後勤方面,著手為大型樂器登記計劃作準備,過程中將與機電工程署進行商討,相信大提琴等大型樂器亦可「入閘」,但古箏則有困難,「實在未諗到辦法,依家仲諗緊。」至於具體執行時段,以及樂器尺寸上限等詳情,需研究後再作公布。

他補充,港鐵同時就攜帶大型運動用品,與相關團體進行溝通,冀計劃可拓展至有關範圍。

月均勸喻 9千人
對於外界質疑港鐵職員執法不一,金澤培引述數據指,港鐵每月平均勸喻 9,000名攜帶過大或過重行李的乘客;於過去一個月,只有 4名攜帶大型樂器的乘客,因上述原因遭勸喻,故認為職員公平執法。

香港鐵路員工總會副理事長麥培東擔心,新措施會加劇前線人員與乘客間的磨擦,要求港鐵增加人手,「如果有任何修改,要重新檢定人手,有需要時要增派額外人手,包括處理申請、批核及檢查。」

早前發起抗議行動的揚琴老師龍文慧歡迎有關安排,認為對方的回應算是迅速,「希望在執行上能更方便乘客,不會有太多手續;港鐵前線員工也不會有太大壓力。」



還有 港鐵 的發言人,在宣布新安排前,指出車頭車位的逃生門尺寸甚為狹窄,大型樂器逃生時可能造成阻塞,這可以理解但只要在登記大型樂器時,經過量度並加註明,以所登記的樂器編號作實(若是古董樂器就閣下自理),緊急逃生時必須遵守協議,暫時放低樂器方便逃生,相信擁有者是可以自己權衡應否接受的。


另外,嗜悲 近日乘港鐵返家,在車站內遇到一位外籍女士(要用行履閘出來),出來時與嗜悲行往同一方向,她就住在 嗜悲 家門附近的屋苑,觀乎她的體型高大而且必超過三百磅,相信港鐵狹窄的逃生門尺寸,她一定未能通過,若格硬塞過去,更可能被卡著不進不退。


但我們不會因為肥胖,而拒絕這位外籍女士登車吧 。。。。。不過,真的要認真想想,一旦列車需要利用逃生門疏散乘客,有沒有 contingency plan 預設緊急計劃 for oversize passengers 乘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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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鐵推樂器登記制度最快下月試行 AM730



我的舊文:
Discrimination vs Condesen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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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comments:

新鮮人 said...

古箏的確是一件很大的物件,
雖然重量不是極重,
但其體積在擠滿人群是很易碰撞到別人的,
若然職員不勸止,
當真的撞傷了其他人時,
巿民不會又把責任推到職員身上嗎?

至於什麼是歧視呢?
就如對某人或某一種群體的天然本質加以不公平的對待,
例如有人天然易胖體質,
就當他是阻礙別人來看待,
這就是歧視了,
因為肥胖不是罪惡,
也不是道德錯誤,
用這種例子來相比古箏女才是歧視。
又例如傷殘人仕,
地鐵不提供方便就是歧視,
因為身體缺陷是不可改變的,
亦不是殘障人仕希望的,
若然對他採取不理會以至剝奪其剩搭公共交通工具的權利就是歧視了。

至於阻止古箏上車是厂歧視呢?
若港鐵附例早有載明,
那又何來歧視呢?
本人不明白說這是歧視的邏輯何在?
至於那些水貨客呢?
其實不單是水貨客,
我見過不少大件行李魚目混珠過關了,
這只是執法不力,
不見得港鐵有必要特別針對那古箏女學生吧!

至於為何剛選中古箏女呢?
估計是古箏背在個子小的女生上特別搶眼,
所以才容易俾職員找到吧!

其實這只是件小事,
那什麼馬鞍山人特別圈地起事,
實屬小事化大,
仲要把事件地區化,
挑起戰火,
還有人硬要把事件扯上中港水貨之爭,
實屬無聊,
無事找事來嘈,
無謂!!!!

the inner space (from my tablet) said...

平等機會委員會的解說
凡是得不到平等機會
例如:
參加政府或會社活動者
經已是一種歧視

如今因為家庭經濟原因
沒法時常運輸大型樂器
利用公共交通工具
例如:港鐵
變相某些人家庭成員
不能學習練習大型樂器
是時候檢討 港鐵附例
是否 30多年來未有更新?

新鮮人 said...

她的權利影響到別人巿民,
這對其他人冈公平嗎?

the inner space (from my tablet) said...

新鮮兄 既然導盲犬 都可以經討論後乘搭
大型樂器只要配合 危害其他搭客之說只是推趟

剛剛讀到的新聞

教聯轟港鐵限帶樂器窒礙學習要求修例子

早前有女學生因攜帶古箏,而被拒乘搭港鐵。早前有女學生因攜帶古箏,而被拒乘搭港鐵。

日前接連有學生因攜帶古箏或大提琴等大型樂器而被拒乘搭港鐵,激起社會各界反響,質疑港鐵選擇性向學生執法。教聯會對港鐵做法深表不滿,認為此舉對學習樂器的學生嚴重不便,變相影響學生學習,妨礙其體藝發展。

教聯會表示,港鐵作為公共事業機構,應履行社會責任,照顧有學習需要的學生。因此該會促請港鐵修訂條例,將大型樂器列入豁免範圍,或增設「特定行李車廂」。長遠而言,港鐵亦應設立機制,透過學校事先提出申請,讓攜帶大型樂器或器材的學生可乘搭港鐵。

教聯會又指,政府作為港鐵最大股東,有責任敦促港鐵落實上述措施,以免窒礙本地藝術及教育的發展。

Anonymous said...

SBB:

While I feel for the poor student, the reasoning 以免窒礙本地藝術及教育的發展 will leave the door wide open for all kinds of entitlement claims in the future.

Haricot

the inner space K(from my tablet) said...

dear HBB
教聯建議是通過登記
續樣審查過而不是 僵化 的一刀切
既然 導盲犬 都上到車
大型樂器也應經過討論解決
以免窒礙本地藝術及教育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