瘋人瘋語

「我離港前到過一間精神科醫院。當時有位病人禮貌地問,一個以作為世上最悠久民主政體而自傲的國家,如何能夠將此地交給一個政治制度非常不同的國家,且既沒諮詢當地公民,又沒給予他們民主的前景,好讓他們捍衞自己的將來。一個隨行同事說,奇怪,香港提出最理智問題的人,竟在精神科醫院。」彭定康 金融時報

“During a visit to a mental hospital before I left Hong Kong, a patient politely asked me how a country that prided itself on being the oldest democracy in the world had come to be handing over his city to another country with a very different system of government, without either consulting the citizens or giving them the prospect of democracy to safeguard their future. Strange, said one of my aides, that the man with the sanest question in Hong Kong is in a mental hospital.”Chris Patten Financial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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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June 30, 2011

內耗頻繁

內耗頻繁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林公公先前提出的『立法會議席出缺替補安排』由二0一二年十月開始的第五屆立法會起,如果在地方選區或新增的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有議席出缺時,將安排擁有最大餘額的名單的候選人填補這些空缺,屆時無須舉行補選


特區政府選擇不遲不早,不先不向廣大市民作出諮詢,繼而想以快刀快槍通過,是特區政府心中有鬼自知理歪,試圖在五月提出七月中就通過,在不夠三個月,在廣大市民不經不覺中,造成既成事實,又害怕出現田北俊翻版,個別建制派議員突然倒戈。若是光明正大,維護市民選民公眾權利,又何須這樣傖卒成章呢?


卒之在輿論壓力之下,特區政府急急在七月一日前,推出了修訂: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今天(6月28日下午)會見傳媒時說,經深思慮類後提出新方案,對選民而言,在立法會大選投票時,選民清楚知道投的一票,支持名單候選人當議員,亦支持如果在任議員離任,由同一名單上的候選人遞補。若該同一名單候選人不願意出任議員,或已喪失資格不能夠出任議員,則按最大餘額遞補名單來替補議席,若原有名單和最大餘額名單也沒有人接任,才進行補選。


各位這個是今年第幾次特區政府提出新的草案,而在輿論壓力下匆匆忙忙作出修改呢?又是第幾次要整個香港內耗一大番:時間、人力、物力,還有輸掉政府的公信力之後,才換來特區政府的小修小改呢?看來今次這個修改比原先的略有改進,不過匆忙間很多方面都未能考慮清楚周全,為何特區政府不作出3至6個月的廣泛諮詢,讓市民有充足時間做出回應。


6月28日律師會聲明指出,政府匆匆提出的草案太倉卒,不合理,有違內地及政制事務局一貫行之有效的做法。會長何君堯表示,即使政府下午3時45分提出新方案,也嫌太草率,何不先諮詢市民,讓市民有充分時間討論。律師會又再於6月30日再發表長達3頁的《香港律師會意見書》,續點續節清楚說明,及重申他們的觀點和法律之立足點 。


【明報社評】雖然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林瑞麟懸崖勒馬,宣布修改立法會直選議席出缺的遞補機制,由原先最大餘額名單替補,改由出缺議席同一名單候選人接替。政府表面上聽取意見,作出讓步,但實質仍然是廢掉市民的補選投票權利。

我們認為,補選投票權乃莊嚴大事,是存是廢,要諮詢市民,才可定奪;另外,當局操作此事之粗疏善變,恰恰說明連政府對此事的認知,也未經深思熟慮,基於事態太過倉卒,又看不到迫切性,我們認為政府應該重新研議此事,全面諮詢市民,讓市民參與涉及其重要權利存廢的決定。

新方案雖有改進 但未能杜絕扭曲民意
林瑞麟的新方案,建議立法會直選及超級議席議員出缺(不管任何原因),由原有名單其他候選人接替,若他們都不願接替或喪失資格,就由最大餘額名單接任,若最後沒有人接任,就舉行補選。這個修訂,較原建議由同一次選舉落敗、但得票最多的候選人自動遞補,確實有改進。

不過,若說此舉保留了比例代表制的原意,卻並不盡然。因為還有由另一張名單的候選人遞補的可能,仍然扭曲了民意,除非出缺議席遞補,止於同一名單的候選人,若他們都不願接替或喪失資格,即另行補選,這樣,才算較體現比例代表制原意,不致出現牴觸選民授權同一理念候選人代議政事的情況。所以,新方案雖有改進,但未能杜絕扭曲民意。

其實,如何遞補只屬末節,真正需要探討的是為何要廢掉補選。政府上月提出遞補機制,用以取代補選,當時林瑞麟所持理據是去年所謂「變相公投」,投票率創補選歷史新低,他認為反映市民不接受議員隨便辭職,而政府必須補選,浪費公帑,林瑞麟借市民和部分議員要求堵塞漏洞,提出遞補機制。去年所謂「變相公投」,投票率只有17%,是歷來補選最低,反映大多數市民不支持存在「玩嘢」成分的補選;但是83%未投票的選民,若被解讀為他們反對補選,卻非事實。

林瑞麟和建制派成員保駕護航的說法中,迄今未拿出過具體數據,證明上述83%選民同意以遞補機制替代補選,或是提出過什麼研究調查,足以說明市民同意廢掉補選,願意放棄補選投票權。所以,林瑞麟和建制派就遞補機制所說「民意」,並不真實,有移花接木、偷樑換柱之嫌。

反而在實際環境中,真正的補選,選民都積極參與。立法會地區直選議席舉行過兩次補選,第一次是2000年程介南辭職,補選投票率有33%;2007年馬力病逝,補選由陳方安生與葉劉淑儀對壘,投票率高達52%,較2008年立法會選舉全港投票率還要高。可見選民不排拒有意義的補選,若政府不想再見到類似去年的「變相公投」,合理做法是對症下藥,阻止有議員再假借辭職來「玩嘢」,而非以「有殺錯、無放過」或寧枉無縱,政府的手法,宛如倒污水,把盆中嬰兒也一併倒掉,非常荒謬。

此事另一可議之處是行事倉卒。政府上月下旬才提出修例建議,要在7月13日提交立法會三讀通過,遞補機制取代補選後,市民就失去了補選投票權,這是涉及選舉制度和市民投票權利重大改動的政策,政府卻不作廣泛諮詢,恍如緊急立法般要在不足兩個月之內,完成法例修訂,我們不質疑政府的動機,但是事態之倉卒,由林瑞麟的表現已表露無遺。

林瑞麟曾經援引德國、芬蘭、波蘭等國家,也是採用「類似」的遞補制度,不過,這些國家其實由同一政黨名單下一名未當選者填補空缺的,與林瑞麟所說差之毫釐,謬之千里。縱使林瑞麟不是刻意誤導,但設若因為時間倉卒而認知有誤也反映急就章之弊。

若連負責官員對遞補機制的認知也有偏差,則市民怎能寄望官員做出正確決定,使市民的投票權利不會受到不合理剝奪?政府若對自己的建議和理據有信心,應該展開全面諮詢;經過認真討論之後,不排除市民接受政府現時的建議,但其意義將會截然不同,因為那是經過深思熟慮所建構的共識。

市民投票權利 不應因政爭而被剝奪
政府這次急轉彎,被解讀為免激起更多人在七‧一上街。此事涉及市民補選投票權的存廢,事關重大,不應用作一時一地操作,特別是建制派的地區直選議員,應該珍惜市民的投票權,務須戮力維護。政爭或個人好惡,不應該影響政府和議員對大是大非問題的判斷;遞補機制與補選投票權涉及大是大非,我們寄望政府和議員顯示應有胸懷,善盡責任,以打造真正民主機制為念,與市民一起探索解決之道。



這些小修小改,並沒有回應到兩個重點:
~首先林瑞麟代表的香港政府,在這 critical 尖銳的議題上,竟然摒棄程序,不向廣大市民作出諮詢(通常三至六個月)。
~其次就是林瑞麟將在五區公投補選時的投票率低,歪曲成這就是民意支持這個沒有補選的安排,而甘願放棄選舉權和被選權。


【730AM】在反對聲音不斷高漲下,政府終在「七一」遊行前夕,匆忙將立法會議員出缺替補機制作出讓步,改由出缺議員的同一名單候選人填補空缺,不過,面對法律專業團體直斥機制違憲,律師會更罕有與政府唱對台要求擱置草案,但政府仍堅拒進行公眾諮詢,並鐵定如期下月13日交立法會表決。

有市民已申請司法覆核,挑戰政府的「違憲機制」,這一政治炸彈隨時觸發憲制危機。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林瑞麟強調,有關修訂符合《基本法》,有信心能提出足夠的理據,支持政府立法建議。另外,逾500名年輕學人在報章發表聯署聲明,促政府收回替補機制方案,並需正式諮詢各界意見。

修訂方案由同一名單補空缺
面對各界強烈批評下,曾聲言不會對替補機制不作任何修改的林瑞麟,以「今日的我打倒昨日的我」,宣布政府提出修訂方案,將原本建議由最高得票落選者補上,改為由同一名單的候選人填補議席。

以上屆立法會選舉九龍東選區為例,若民建聯陳鑑林的議席出缺,將由同一名單的黎榮浩補上,假設他及名單後的陳曼琪與洪錦鉉不願替補,則由同區最高餘票落選的社民連陶君行補上。

但在新界東選區,由於社民連梁國雄獨行俠參選,若其議席出缺,結果與舊方案一樣,由獲最大餘額票的自由黨田北俊補上,假設無人願意替補或喪失議員資格等情況,當局才會舉行補選。

林瑞麟拒公眾諮詢
林瑞麟指出,有關修訂是經過深思熟慮,並已聆聽社會意見,符合選民的原來意願,「可以保留選民喺立法會大選期間,按比例代表制支持唔同黨派出任議員嘅比例。」

但他無回應法律界關注的程序公義問題,亦迴避替補機制剝奪市民投票權的指控,面對記者多次追問為何政府堅拒進公眾諮詢,他只重申過去1年已有很清晰的民意,認為要堵塞議員任意請辭策動補選進行所謂公投的漏洞,而過去1個月在立法會內外亦已作出多次討論,認為現時是立法的成熟時間。

至於是否擔心替補機制會面對法律挑戰,他指新方案與外國行之有效的方法看齊,例如德國、芬蘭及波蘭也使用同一名單替補,故有信心日後在法庭有足夠理據,並強調「(方案)合情、合憲、合理、合法,相信係切實可行。」

林瑞麟今次硬推替補機制,被質疑是為在下屆政府更上一層樓,但他指「完全唔係」。至於當局堅持在下月中匆匆完成立法,他解釋指是為11月區議會選舉時,讓候選人知道若明年參加立法會新增區議會功能組別選舉,他們應有的權利。另一方面,54歲無業市民張德榮昨入稟高院,就替補機制申請司法覆核,法院將排期聆訊,決定是否受理申請。

入稟狀引用《選舉管理委員會條例》、《基本法》及《立法會條例》,要求林瑞麟在立法前諮詢公眾,並要求法院頒令禁止推行違憲機制。他指擔心替補人選是不認識的候選人,並認為替補機制是「有預謀的違憲」。

律師會促擱置草案
替補機制連日引來法律界批評,繼大律師公會先後三次發表聲明指機制違憲後,立場一向較溫和的律師會亦發表強硬聲明,認為當局應擱置草案,並需重新就建議進行全面諮詢。該會會長何君堯表明,不能接受政府提出的修訂方案,因補選制度一向行之有效,政府的安排影響市民在《基本法》第68條享有的選舉權。至於機制有否違憲,他則指律師會並非司法機構,有關問題應由法庭處理。

前政務司長陳方安生發表聲明,批評替補機制剝削340萬選民的投票權和參選權,抵觸《基本法》賦予港人的基本權利。她又說,兩個法律專業團體已指機制不符《基本法》,政府對原方案作小修小改亦無補於事,故強烈要求政府撤回草案,凡涉及憲制或選舉安排的重大改動,必須先充分諮詢公眾,她並呼籲港人發揮集體力量,清楚表明反對替補機制、及反對政府公然粗暴破壞香港民主進程。

泛民主派亦堅持要求政府撤回草案,並進行公眾諮詢。公民黨黨魁梁家傑說,政府應先收回方案,然後進行諮詢,讓港人了解選舉權如何被剝奪。民主黨主席何俊仁說,該黨需開會才決定立場,但認為修訂方案仍可能違憲,政府需提出更有說服力的說法。公民起動何秀蘭擔心,新方案可能引來更多政治協商,例如兩名不同政黨的成員協商,其中一人出任議員一段時間後,退位讓另一人補上。

民建聯主席譚耀宗則歡迎修訂,認為可避免扭曲選民意願,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黃國健指政府從善如流,但兩人均不評論政府修訂方案是否為「七一」遊行降溫。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說,要先在黨內研究才決定是否支持新方案。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稱,修訂有積極意義,一旦有司法覆核,有助說服法院指方案無違《基本法》,但是否違憲則要由法院裁決。

立法會審議有關法案的委員會將於下周一召開特別會議,討論政府的修訂方案。另外,政府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已將一向使用的「替補機制」改為「遞補機制」。



上次我打爛沙盤問到篤,看來是有回應了,不過正如上面730AM指出的例子,若只得一人的名單,將會失去了席位。而我就想到,只得兩三四人的名單,就算不咒後面幾位死亡重病,卻不保後面幾位在幾年間沒有退黨,還有可能會是轉黨。這個遞補制於退黨轉黨的情況下又怎麼辦呢?可知考慮並不周全,將來的候選名單,將需要有水蛇春咁長,才能算確保安全保險,但不能保證沒有退黨轉黨。


Anyway 這個遞補制都是會通過,因為特區政府已經數夠保皇黨建制派的票通過,林瑞麟黃仁龍等是要完成交託任務,於全世界目光面前,赤裸裸的去剝奪香港選民選舉權和被選權,光脫脫毫無遮掩地踐踏民主選舉,特區政府不惜在國際社會上赤裸裸光禿禿示人,烏呼哀哉!


最後無論怎麼的去修改,香港已經內耗了不少的時間人力物力,各方面的資源,連帶政府的公信力都失去了,輸家仍然是整個香港,我們的香港應該瀛聚力量對抗外來競爭,而不是內耗啊!


(寫在七一前夕)


後記:
【明報71社評】又到七一,使人意料不到的是,踏入回歸第15年的第一天,竟然成為政府與市民就立法會直選議席出缺遞補機制的「決戰」空間。今日有多少市民參加遊行,相信對遞補機制會否按政府的意志通過和落實,有決定性的影響。

政府就遞補機制的操作,盡顯其專權霸道的一面,邏輯理路不通、漠視民意、援引外國個案和解讀民意有偷樑換柱、移花接木之嫌。政府一意孤行,造成一個惡劣的態勢,迫使市民上街表達不滿。

難道真的要有數以萬計的市民上街,使部分議員有所忌憚而改變立場,形成不夠票,才能迫使政府煞車?難道只有這樣,香港固有的理性求真、程序正義等核心價值,才不會遭到踐踏,而市民的補選投票權,才不會被剝奪?

捍衛價值觀程序正義 維護學術知識尊嚴
遞補機制本來較為枯燥、門檻高,不但市民無興趣,傳媒起初未重點報道,市民關切遞補機制約始於10日前,在立法會審議修訂的委員會階段,官員答覆議員質詢時,愈解說暴露問題愈多,官員的理據宛如「高山打鼓,不通、不通」。

經過各方深入探討,發覺政府有以堵塞選舉漏洞之名,剝奪市民補選投票權之實的嫌疑。為紓緩民憤,政府作了少許讓步,但仍堅持不全面諮詢公眾,所以,補選存廢可能要視乎今日遊行人數、對專權霸道說不的聲音有多大而定。

政府提出的遞補機制,首先涉及市民的選舉投票權利,一旦實施遞補,市民就失去透過補選選出代議士的權利,這個權利,市民自回歸以來就享有;其次,實施遞補機制之後,日後選民要同時選擇可能遞補人選,雖屬同一張名單,選民喜歡甲君,不一定喜歡同名單的乙君,故此,遞補機制實際影響市民的投票行為。

至於參選人,日後在參選名單也要另行安排。所以,遞補機制實質涉及選舉制度重大改動,政府以黑箱作業制訂機制、以急就章方式意圖強行通過,箇中不尋常之處,使人諸多聯想。

官員和建制派說去年所謂「5區總辭,變相公投」,投票率只有17%,顯示大多數市民不支持「玩嘢」補選,有市民和議員要求堵塞漏洞云云。官員和建制派有意無意之間,把未投票的83%選民,列為贊成遞補機制的大多數。

官員和建制派這樣操作民意,荒謬至極,嚴格來說有強姦民意之嫌。去年變相公投未投票的選民,各有不同理由,若說他們都願意以遞補機制取代補選,除非政府有確實調查數據佐證,否則要停止偷樑換柱的把戲。

這次遞補機制事件,學界反應之強烈,近年較為少見。除了個別學者撰文口誅筆伐,近千名學者聯署、分批刊登廣告,要求撤回遞補機制,並進行全面諮詢;12名學者昨日坐言起行,到立法會外要求政府撤回方案,中大政治與行政學系榮休講座教授關信基形容,政府今次數夠票便想去馬,較當年23條立法還霸道。

政府援引德國也實行遞補制,為方案護航,但是學者一再指出,德國等國家的遞補安排,與政府提出的遞補機制不同,學者治學首重求真,政府斷章取義,以圖魚目混珠的伎倆,自然為學者所不齒。所以,學界今次高調反對遞補機制,不但捍衛市民的補選投票權利,也是對學術、知識和邏輯尊嚴的維護。

今日會有多少人上街,就算對民衆運動有較深認識的人士,也認為難以預估,因為民情、民憤、民怨經過遞補機制聚焦、發酵之後,今日上街人數會以幾何級數形態呈現,不過,具體人數已經較難估計。我們認為,今日有兩種情况促使市民上街。

一是向專權霸道的政府說不,促使立法會部分專業界別議員加入反對遞補機制行列,迫使政府撤回方案,即使政府一意孤行,強行提交立法會表決也會遭到否決。總之,要爭取撤回方案、全面諮詢。

二是要捍衛香港的核心價值。政府強行推銷遞補機制,不惜邏輯顛倒、混淆視聽,蔑視求真的價值觀,對香港崇奉恪守的程序正義,也不予尊重;政府我行我素、以制度暴力壓制不同意見的操作,充分顯示對理性的侮辱、對文明的踐踏。市民今日要向這樣的政府說不!

風雨如晦雞鳴不已 港事蜩螗大家發聲
自從2003年七一50萬人大遊行之後,每逢七一都成為政府的夢魘,多少人參加遊行,也成為檢驗市民對政府年度施政滿意度的指標。這種形態,扭曲了香港的管治,也扭曲了政府與市民的關係。

例如,每屆七一之前,利益團體揚言拉隊參加遊行,而政府因此屈服的情况,屢見不鮮。這種管治,不健康、不正常,卻是香港運作的常態,實在十分可悲。

這種管治,除了體制畸形所致,政府或官員在具體事務的粗疏、失誤,也是主要原因之一。例如今次遞補機制,從基本內容、官員認知到具體操作,都顯示倉卒、急就章而導致的失誤,但是政府和官員執迷不悟,一意孤行,把事態操作得宛如以十個錯誤去掩飾一個錯誤,使得情况愈趨荒謬和使人更加憤怒。

「風雨如晦,雞鳴不已」。在社會黑暗、港事蜩螗之際,大批學者已經展現君子氣節,現在就看市民展現多大能量,迫使政府必須面對市民的不滿。昨日高考放榜,21個5A或以上狀元,其中7個剛滿或快滿18歲,他們都表示今日會參加遊行,綜合而言,他們說不出什麼大道理,但是都表現出對正義、公義的渴求。反觀特區政府卻執迷不悟,不禁令人懷疑這些治港的港人為什麼這樣脫離港情、不理民情?七.一值得慶祝,更值得反思。






補充:
HK Bar Association 香港大律師公會 Press Release HKBA 官方網頁
2011.06.29 HKBA's Statement on the HKSAR Government's new proposal on the Legislative Council Vacancy Replacement Mechanism Chinese/English
2011.06.25 Reply to the Government's Written Response dated 24th June 2011 on the Legislative Council (Amendment) Bill 2011 - Chinese/English
2011.06.21 Press Release on the Government's Proposals regarding Replacement Arrangements in the event of a Vacancy - Chinese/English
2011.06.17 HKBA's Submission on the Proposed Replacement Arrangement in the Legislative Council (Amendment) Bill 2011 English only


The HK Law Society 香港律師會 Press Release
28-06-11 The Law Society responds to Legislative Council (Amendment) Bill 2011 Chinese/English
30-06-11 The Law Society responds to proposed CSAs to the Legislative Council (Amendment) Bill 2011 Chinese/English


特區政府網頁 HKGov
議員辭職或因其他情況而出缺安排 Chinese
遞補機制符合《基本法》及《人權法案》Chinese/English
離任議員名單候選人遞補安排(修訂版)Chinese



伸延閱覽:
律師會促政府擱置遞補機制 雅虎新聞網
事關重大 必須全面諮詢市民 雅虎新聞網
7.1前夕小修小補 730 AM
人民上街 雅虎新聞網
沈旭暉:落敗遞補制 雅虎新聞網



媒體 Media(節目重溫):
議事論事6月23日: 立法會替補機制爭拗 RTVHK 官方網頁
城市論壇6月26日:遞補機制恐違憲 諮詢民意可行先 RTVHK 官方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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