胸襲警察判囚三個半月
追加:天水圍泥頭山掘泥 可能觸犯盜竊罪
早前在網上 Time.com 見到一篇外媒的 說三道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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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Hong Kong Woman Just Got Convicted of Assaulting a Police Officer With Her Breast
The extent of the officer's physical injuries was not revealed
【Time.com】A court in Hong Kong convicted 30-year-old Ng Lai-ying Thursday of assaulting a police officer by hitting him with her breast during a protest on March 1.
Ng testified that during the protest the officer had reached out his arm to grasp the strap of her bag and that his hand had come in contact with her upper left breast, the 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reports.
She told the court that she immediately yelled, “Indecent assault!”
But in his decision, the magistrate rejected those allegations, accusing Ng of lying in her testimony and instead finding her guilty of using her breast to bump the officer’s arm. “You used your female identity to trump up the allegation that the officer had molested you. This is a malicious act,” he said.
There was no word on what physical injuries, if any, the officer suffered.
中文報章也有報導《明報》
外媒關注反水客女示威者以胸襲警案:
香港女示威者使用最知名武器 ── 胸部
【明報專訊】男學生鄺振駹(20歲)與任職文員的女友吳麗英(30歲),被指參與 3月 1日「光復元朗」反水貨客示威期間,阻差辦公及襲警,兩人否認控罪受審。暫委裁判官陳碧橋早前裁決時指,鄺及吳杜撰總督察非禮吳,並裁定吳當日以胸口撞向總督察上臂的方式屬襲警。
陳官裁定,鄺及吳阻差辦公及襲警罪成,並特指吳用女性身份誣衊被總督察非禮,是非常惡毒的行為,會令總督察在職業上及名譽受到很大傷害。
《時代》網站以「一名香港女子被裁定以胸襲擊警員罪成」為題報道事件,又在報道中指「警員未有透露被襲擊後的傷勢」;英國《獨立報》則以「香港女示威者被裁定以胸襲警罪成」為題報道;《赫芬頓郵報》更以諷刺手法,指「香港女示威者使用最知名的武器——胸部,襲擊警員,被判罪成」。
原來上網又很多的外媒都有報導,其中包括:英國 的 《獨立報》
Hong Kong protester convicted of assaulting police officer with her breast
【Independent】A Hong Kong protester has been found guilty of assaulting a Chinese police inspector by hitting him with her breast, local media have reported.
Ng Lai-ying, 30, who works at a shipping company, was accused yesterday of using her chest to knock into the right arm of Chief Inspector Chan Ka-po, who was attempting to control a chaotic protest against cross-border traders in Yuen Long, Hong Kong on 1 March.
Lai-ying’s boyfriend, Kwong Chung-lung, 20, and university student Poon Tsz-hang, 22, were also found guilty of obstructing police officers and a 14-year-old pupil was found guilty of hitting Ka-po in the chest with their shoulder while the Inspector was urging protesters to move from the roadway to the pavement.
All four defendants pleaded not guilty to the charges against them.
According to the 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Lai-ying said in court that Ka-po had stretched out his arm to reach the strap of her shoulder bag causing his hand to touch the upper part of her left breast to which Lai-ying shouted “indecent assault.”
However, the magistrate, Michael Chan Pik-kiu, rejected her claim that the inspector had molested her and reportedly said: “You used your female identity to trump up the allegation that the officer had molested you. This is a malicious act.” He also added that it had caused great harm to the officer’s reputation.
Magistrate Pik-kiu stated that it was the police’s role to maintain law and order in a protest.
He said: ”There were two groups of people expressing different points of view at the protest. Without police officers there to maintain order, it is not surprising that there was commotion, or even clashes.“
Each of the defendants have been remanded in custody and will be sentenced on July 29 with appropriate punishments pending a series of reports, according to local media.
而原來外媒《獨立報》都是根據《南華早報》這一篇的新聞而登出
Hong Kong protester convicted of assaulting police officer with her breast
Magistrate convinced that woman struck police officer and then made up assault story
【SCMP】A participant in a protest against cross-border traders on March 1 was yesterday found guilty of assaulting a police chief inspector by hitting him with her breast.
Tuen Mun deputy magistrate Michael Chan Pik-kiu convicted Ng Lai-ying, 30, who works at a shipping company, of using her chest to bump against the right arm of Chief Inspector Chan Ka-po - who was trying to control the chaotic protest in Yuen Long that day.
A 14-year-old pupil whose name was not disclosed in open court for legal reasons was also found guilty of striking Chan in the chest with his shoulder while the officer was urging protesters to return to the pavement from the roadway on Sau Fu Street.
Ng's boyfriend, Kwong Chun-lung, 20, and university student Poon Tsz-hang, 22, were each found guilty of one count of obstructing police officers who were exercising their duties.
All four defendants pleaded not guilty to their charges.
During the trial, Ng said Chan stretched his arm to reach the strap of the bag on her shoulder, and his hand landed on the upper part of her left breast.
She said she immediately yelled "indecent assault".
But yesterday, after analysing the evidence, the magistrate rejected her claims that the inspector had molested her, and chastised her for making up the assault story.
"You used your female identity to trump up the allegation that the officer had molested you. This is a malicious act," he said, adding that it had caused great harm to the officer's reputation.
The magistrate noted that during his one-year stint in Tuen Mun Court, he had handled numerous cases in which defendants had assaulted other people who were exercising their duties, including police officers and Correctional Services Department staff.
"Those who are attacked because of their jobs should be protected," he said.
He also affirmed that the role of police in a protest was to maintain law and order.
"There were two groups of people expressing different points of view at the protest. Without police officers there to maintain order, it is not surprising that there was commotion, or even clashes."
All of the defendants, who will be sentenced on July 29, were remanded in custody, pending a series of reports to determine an appropriate punishment.
Last but not least,最後在 7月 30日早上,法官暫委裁判官陳碧橋判刑,吳麗英 被判監 3.5個月,被告獲准以 5000元現金保釋等候上訴。
【明報專訊】女文員吳麗英與學生男友鄺振駹參與「光復元朗」反水貨客示威。
吳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以胸口撞向總督察襲警罪成。案件今判刑,逾 70人到庭聲援。
暫委裁判官陳碧橋判刑時表示,他裁定本案被告罪成後,曾受到威嚇,令他擔心人身安全,但沒有因此而感到憤怒或害怕,故他沒有因此在判刑時加重或減輕。
吳被判監 3.5個月,鄺則被判入勞教中心。同案 14歲少年及另一男被告則分別被判入更生中心及被判 5個月零 1星期監禁。全部被告均獲准以 5000元現金保釋等候上訴。
一名學生與女文員吳麗英原否認一項襲警罪;另外兩男學生鄺振駹及潘子行各否認一項阻差辦公罪。裁判官早前裁定 4名被告全部罪名成立。
在公司蛇竇有一遍議論,有同事質疑:行兇的武器是否硬物?Another questioned 警方沒收凶器為呈堂證物?更有位頗為前衛的女性同事插嘴質疑:有沒有專家在法庭給予意見被襲擊者受到瘀傷/流血?
Anyway 吳麗英 誣衊遇襲總督擦非禮,法官可以以誣告他人入罪,但閱讀《明報》法官是裁定以胸口撞向總督察襲警罪成。以現時有限的資料,律政署的檢察官 prosecutor 是告 吳麗英 襲警,而不是告 吳麗英 誣告 。。。。。。。吧!!!
嗜悲 不是法律界,所以不知道 誣告的判刑,是否遠低於 襲警的判刑,所以律政署選擇後者!?
後記:
歐美媒體繼續報導《胸襲警察》說三道四,更有 Talk Show host Conan O’Brien jokes about Hong Kong ‘breast assault’ case (看片)。
後後記:
繼女示威者被控胸襲警員入罪,天水圍青蔥的綠地,被人一車一車的泥頭傾倒,漸漸築成泥頭山,政府跨部門應對卻慢手慢腳,被人利用程序上漏洞拖得就拖,居民天天受到泥頭上的污染空氣纏擾。
更更稱奇的事情竟再發生,環保人士清理泥頭,竟然被到場的警察警告,可能觸犯盜竊罪,云云。
明報:土盟挖泥抗議遭警阻止 稱或犯盜竊罪 拘4人
【明報專訊】天水圍嘉湖山莊附近出現「泥頭山」,屋宇署本月 8日發出危險斜坡修葺令,勒令土地擁有人在一星期內,即 15日或以前展開緊急噴漿工程,並在一個月內完成噴漿工程,但至今仍未見有施工。土地正義聯盟 10多名義工今早到泥頭山上挖泥,並計劃運送到政府總部示威。
不過行動期間,多名警員在泥頭山鐵閘外阻止示威者入內,其後土地正義聯盟義工推開警員,進入泥頭山挖泥。10名警員之後增援,禁止示威者挖泥及扣起運送泥頭的手推車。
其中一名警員稱,地主已經報警,警告示威者有機會觸犯盜竊罪。警方之後以盜竊罪拘捕4人,他們現被扣留於元朗警署。
土地正義聯盟多名義工今早到天水圍嘉湖山莊附近「泥頭山」挖泥,並計劃運送到政府總部示威,期間 8人被捕,包括土盟執委朱凱迪及前來聲援的工黨立法會議員李卓人。他們全部拒絕保釋,約於下午 5時 45分離開元朗警署。
朱凱迪表示「欲加之罪,何患無辭」,認為市民面對環境被破壞,不能袖手旁觀,「如果我們今日的付出,是可以讓社會更加多人,對於香港環境保護的關注,令政府不得不做點事的話,我畀人告 100次偷竊罪,又有什麼所謂?」
他說今日的行動,原意是將非法傾倒的泥頭運到政府總部,促使當局加強打擊非法傾倒泥頭,然而行動只完成一半,他們會再尋覓機會,完成整個示威行動。
工黨李卓人就指,警方以擾亂公眾秩序罪拘捕他,解釋原因只因他「大聲喧嘩」,質疑警方濫權及使用過度武力拘捕他,「我咁大個人未畀人鎖過孖葉」。對於發展局長陳茂波指,需更多時間蒐證,他指事件兩個星期前已被揭發,質疑當局拖延執法。
名筆 葉一知 在他的 面書 有以下的 比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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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3月 22日 明報社評:天水圍泥頭山 事態發展荒誕
【明報專訊】天水圍嘉湖山莊附近出現超級泥頭山事件,事態發展至市民不滿泥頭山破壞環境、威脅性命安全,起而行動,但有多人涉嫌盜竊等罪名被捕。
最新情况反映這類泥頭山事態荒謬一面,即使政府表示跨部門正嚴肅處理此事,呼籲「大家放心」,市民固然留意政府怎樣處理天水圍這處泥頭山,不過,同樣問題並非天水圍獨有,新界其他地區的泥頭山多的是,市民關注政府會否從政策層面着手,包括修改法例和借助科技監察傾倒泥頭,以徹底解決泥頭垃圾山的問題。
噴漿加固後可存在 壞先例或惡化堆填
天水圍這處泥頭山,由於涉及範圍愈來愈大,堆積愈來愈高,近期經居民投訴和傳媒報道後,在社會上引起廣泛關注。當局懍於輿情,由屋宇署出面,以危險斜坡為由,向泥頭山坐落的農地業主發出修葺令,要求在本月15日之前展開噴漿加固工程。
本來,就泥頭山壓頂,當局只要求噴漿加固,許多人都不以為然,因為這是變相認可並接受泥頭山,將之常態化,而且噴漿加固是否就可以確保安全,備受質疑;只是當局這個低度要求,業主也不遵令執行,限期已過,泥頭山未見加固動靜,反而堆積活動未見止息。
到昨日,歷經關注團體到場挖泥示威,鬧出「衝擊泥頭山被捕、堆填泥頭山有理」的荒誕情景之後,政府昨日傍晚公布涉及土地有關人士已經通知屋宇署,表示會在今日開展緊急噴漿工程。
另外,政府指出涉事土地旁的堆填工程未獲規劃許可,屬於違例發展,規劃監督昨日依例要求有關業主在7天限期內,中止違例填土工程。此事看來有進展,不過,解讀這兩點應對,其實從側面說明政府對於這類堆填泥頭山,基本上束手無策。
首先,按政府的公布,有關人等只要今日開展噴漿加固工程,同時在7日內停止繼續堆填,則已經形成的泥頭山就會成為既定事實,政府再也無法觸動它。這樣的處理,可視為開了一個壞先例。
因為有關人等只要做了這兩點,泥頭山就永續存在,而且相關人等毋須承擔其他法律責任,這樣的結果,釋出的信息不啻政府給同類泥頭山開綠燈,若日後更多人爭相仿效,新界私辦傾倒泥頭、然後形成泥頭山的情况,將如雨後春筍,屆時更難以規管。看來,泥頭山給新界的自然景觀帶來災難,更多人暴露在危及性命安全威脅的情况,日後極有可能出現。
長期以來,政府對在新界非法傾倒泥頭不作為,正如其他議題一樣,最終迫使市民採取行動自救。前日有關注團體成員到天水圍泥頭山,原本計劃採集數十袋麻包袋泥土,然後運到金鐘政府總部,把麻包泥土堆積起來,讓特首梁振英和官員親身體驗泥頭山是怎麼一回事,云云。
不過,團體成員與早已在場的警員爭執對峙之後,警方以「盜竊」等罪名拘捕了 8人,帶返警署,包括到場支持的一名立法會議員,他們其後都在拒絕保釋下獲准離去。
關注團體成員的行動是否構成盜竊,在法律上存在爭議。事實上,即使當局堅持落案起訴,則如何證明被捕人等有不誠實意圖,要把泥頭「據為己有」?法庭會否相信有人會盜竊事件中的泥頭、然後據為己有?
按一般情理,當局較難將被捕者入罪,然則當時的拘捕行動,就有點「攞嚟搞」了,警方固然被認為故意針對示威者,客觀上讓人厭惡的泥頭山則好像受到警方和當局「保護」。
當局此舉,觀感上把政府與警方置於不利位置,極不值得。當局不宜繼續對被捕者窮追猛打,以免處境更被動。
增人手修例引入科技 從嚴全面規管倒泥頭
天水圍嘉湖泥頭山和新界其他地區的泥頭山,實際是舊契農地土地用途沒有限制所致。要從地契着手處理這個問題,難度甚大,因為契約是政府與業主之間的事,政府不可能單方面修改契約;若未獲業主同意,強而行之,政府會被指摘強奪民產,屆時或許事態會鬧得更大。
即使如此,不等於對泥頭山破壞環境、威脅性命安全放之任之,政府應該增加人手,加強巡查,同時修訂《城市規劃條例》和《廢物棄置條例》,從嚴規管這種只顧私利、不顧公益的私營堆填行為。
另外,政府亦應研究利用科技,例如以GPS(全球衛星定位系統)監測運載廢料車輛違例傾倒泥頭垃圾,這在其他國家證明有效,引入之後,不僅可以對新界地區、對全港日益嚴重的違法傾倒泥頭垃圾行為,也可以更有效規管。
特區政府竟然找不到相關條例禁止築起泥頭山,變成默許以後可以不斷築起泥頭山,只要利用 灌漿/噴漿 技術術把基礎堅固,政府就無佢符!!!
更驚嘆何時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轄下的警察叔叔們會變成這樣的呢???
伸延閱覽:
A Hong Kong Woman Just Got Convicted of Assaulting a Police Officer With Her Breast Time.com
香港女示威者使用最知名武器──胸部 明報新聞網
Hong Kong protester convicted of assaulting police officer with her breast Independent.co.hk
Hong Kong protester convicted of assaulting police officer with her breast SCMP
胸口襲警罪成 反水客女文員判囚 3個半月 明報新聞網
土盟挖泥抗議遭警阻止 稱或犯盜竊罪 拘4人 明報新聞網
8被捕者離開警署 朱凱迪指「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明報新聞網
天水圍泥頭山 事態發展荒誕 明報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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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July 30, 2015
Tuesday, July 28, 2015
醜陋了 。。。。醜事一椿
醜陋了 。。。。醜事一椿
港大延遲任命 陳文敏 做副校長之事,牽涉到政治干預學術界委任的自由 。。。。。。。事件發酵至今引起港大校友聯署,並曰:要守護香港大學,云云!
今次只想做個記錄,因為 嗜悲 不是港大校友,只讀過幾個港大校外課程,曾經到港大校園上過課罷了 。。。。。噢!記得也曾在港大幾個不同飯堂,吃過很多次碟頭飯做晚餐,嗜悲 與港大淵源僅僅只是這麽多啫,正如 盧寵茂 批評「校外人」不得干擾校政。
那就請先閱讀 前明報總編輯 劉進圖 寫給 梁智鴻 的公開信,便可知來龍去脈。
【明報專訊】尊敬的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主席梁智鴻先生:
有關港大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先生獲推薦出任港大副校長一事,我曾在報上公開撰文,關注港大這所香港最高學府的人事任命,是否受到不恰當的政治干預,現就此事再向閣下請教。
5點事實提問i
首先,據我所知,陳文敏申請副校長一職,並非他採取主動,乃是閣下在 2013年末大力游說他所致。及後,港大新校長馬斐森到港與持份者交流,陳獲安排與馬斐森會晤,就陳文敏加入由校長領導的高級管理層交換意見,其後遴選委員會所聘用的獵頭公司主動接觸陳文敏,他才答應申請。過去港大循內部晉升委任副校長,往往只需校長提名校委會通過,不一定作公開招聘及遴選,但陳文敏申請副校長一事,經過了最嚴格的物色及遴選程序,而整件事起源於閣下,就閣下主動接觸陳出任副校長一事,未知你能否公開確認?
其二,由馬斐森校長和錢大康首席副校長領導的遴選委員會經過數月工作,在 2014年 11月至 12月間已達成共識,一致同意陳文敏是出任副校長(人力政策)的合適人選,預備向校委會推薦他。港大管理層並據此與陳書面聯繫,通知他校方有這個意向,與他商議就職日期,經協商後擬訂在今年 3月上任新職,此事閣下充分知悉,希望你能公開確認。
其三,校委會在去年 12月的會議上,因應有委員質疑法律學院接受「政治捐款」一事的內部檢討報告不夠充分,決定成立審計委員會深入調查。遴選委員會其後決定暫緩向校委會提交推薦陳文敏當副校長的文件,希望在審計報告完成後再作審視,以確保推薦決定穩妥周詳。但閣下對外解釋事件時,只強調遴選委員會尚未完成程序,卻隻字不提委員會其實就人選一事已有傾向,令外界誤以為遴選委員會尚在物色或比較人選,或者議而不決延誤履行職務,其實是閣下語焉不詳,希望你能公開確認。
其四,審計委員會完成報告,對陳文敏就任法律學院院長期間處理教員戴耀廷收取捐款事件,並無提出任何違反港大規章指引或誠信操守的質疑,本來任命一事已經與捐款事件的跟進討論無關,但閣下因應部分校務委員不滿審計報告,宣布要求審計委員會提交補充報告,而遴選委員會亦無奈跟從,要考慮補充報告後才決定提交推薦文件,任命議案再三延誤無法提上議程,實源於校委會及閣下的決定,希望你能公開確認。
其五,補充報告出爐,突然增加了一句對陳文敏的批評,指他在處理捐款事件上「未符大學期望的標準」,但這個質疑到底是建基於哪一條港大教職員事前知悉而非事後加添追溯生效的行事準則,當事人和公眾無從知道。這「期望的標準」不單含糊籠統,而至於所謂事實證據,則是法律學院在記錄捐款一事的表格上未有註明捐款人名字,但學院負責人已作解釋,基於捐款人要求保密,院長秘書已另行通知需處理捐款的部門直接聯絡戴耀廷,了解捐款人身分,而大學亦在兩星期內向捐款人發出正式收據。這些事本來不難釐清,但閣下領導的校委會以保密為由,拒絕向各個有關的當事人提交補充報告全文,令各當事人無法在充分知情下回應,閣下知悉並同意這個安排,希望你能確認。
兩點意見
除了以上 5點事實提問,我對此事還有兩點意見,一併向閣下提出,向閣下請教。
其一,遴選委員會既然已經完成了候選人基本能力、條件、資歷等方面的審核,並達成一致共識,並已知會當事人,如果要更改決定,必須有充足及良好的理由,顯示候選人不適合出任該職位,才能推翻原來的決定。如果有報告證明候選人擔任大學管理人員時曾違反規章指引,那可以是充足及良好的理由收回任命;但如果不涉任何違反規章指引,只是大學校委會在外界政治壓力下產生了新的期望,對收受政治性捐款的處理有了新的要求,這就不應該成為遴選委員會衡量某候選人是否稱職的因素,否則就會開了大學教職員跟足規章指引行事依然在升遷上受懲罰的壞先例,這對港大未來的人事任免升遷有深遠影響。這一點原則,未知你是否同意?希望你能表明立場。
其二,校務委員會有權接受或推翻遴選委員會的建議,個別校務委員就事件表達立場時亦難免受自身政治立場和背景左右,但校委會作為港大校務決策機構,行事必須堅持公平合理的準則,並具有透明度,讓持份者知悉決策的依據。當前校委會面對的難題是陳文敏的任命遭到左派猛烈攻擊,政府任命的校委集體反對,一些非政府任命的校委也擔心若通過任命,會影響港大日後向政府申撥資源,但也有好些校委認為應該按一貫人事任命原則行事,不能打開人事任用按政治考慮來決策的壞先例,否則後患無窮。我個人較傾向後者,即排除政治因素來任免升遷,否則港大管理層和校委會就要隨着每屆政府換屆而作出相應人事調整,來保持大學與政府同步同調,這顯然是不合理和不可行的。這一點原則,未知你是否同意,希望你能表明立場。
港大法律學院 1987年畢業生劉進圖敬上
2015年5月28日
7月 27日 劉進圖 再撰文:權謀鬥爭取代循規管治
【明報專訊】2015年 6月 30日那天,香港大學的校務委員會作了一個令公眾嘩然的決定,拖延了半年的副校長(人事)的任命被再度擱置,不成理由的理由是,要等待尚在尋覓的首席副校長給意見。這個決定背後,是連串的權謀鬥爭,粉碎了港大的循規管治。
校委會原本以等待捐款風波最後報告為理由,遲遲不肯處理副校長(人事)一職的任命,到了最後報告出台,這個拖延的理由消失了,由馬斐森校長和錢大康首席副校長(即將出任浸大校長)領導的物色委員會,向校委會提出任命建議,希望在 6月底的會議上落實任命填補空缺,這建議令親建制的校委陷入兩難境地。
親建制校委不願投票支持建議,因為物色委員會推薦的是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中聯辦和特區政府好些高層人士對港大法律學院恨之入骨,認為陳文敏包庇戴耀廷策動佔領中環運動,強烈反對陳文敏升任副校長。可是,親建制校委不敢投票否決任命建議,因為物色委員會是經過嚴謹的公開招聘及遴選程序,考慮了所有相關因素(包括捐款風波報告),才作出任命建議,校委會若沒有充足合理的良好理由予以否決,很容易在司法覆核下敗訴,像特區政府拒發電視牌照予王維基那樣,被法院裁定為違法決定。
親建制校委一計不成 又生另一計
為了消除訴訟風險,以李國章、梁智鴻為首的親建制校委絞盡腦汁,想出了一條計策,就是委託一位重量級中間人游說陳文敏,希望陳文敏同意收到任命通知後馬上請辭,換取校委會按慣常程序接納物色委員會的建議,以保存雙方顏面云云。其實,經歷了半年的無理拖延,又被左派報章大肆攻擊,陳文敏確實有點心灰意冷,覺得就算任命通過也未必能一展抱負,不時會萌生退意,但親建制校委的建議等於叫他串謀造假,良心上過不了關,於是一口拒絕了建議。
親建制校委們見一計不成,又生另一計,就是打拉布戰。校委會會議舉行當天早上,校委會主席梁智鴻在一個私人會所進早餐,桌上放了一份校委名單,他神色凝重地在名單上做記號,好些身兼全國政協委員或立法會建制派議員的校委輪流出現,與梁智鴻討論箍票形勢,中聯辦和特區政府高層據說都有人參與箍票。當確定可以得到大多數會出席會議的校委支持後,梁智鴻便向馬斐森校長領導的港大高級管理層發動攻勢,在開會前片刻通知馬斐森,因應部分校委要求,需要押後人事副校長任命建議一事的討論,直至接替錢大康當首席副校長的人選誕生,因為人事副校長直屬首席副校長云云。
港大校長任命不了副手 可算奇聞
馬斐森沒有料到,物色委員會完全遵照規章制度程序完成了工作報告,報告正式列入了校委會議程,居然可以不作討論不予表決,他在校委會會議上發言大力反對押後討論,但校委會內親建制校委以 12票贊成對 6票反對,輕鬆地推翻了馬斐森的意見,變相把這位洋校長架空了,港大校長連一個副手也任命不了,這在港大的百年歷史上可算一則奇聞。
有平素擺出開明姿態爭取校友支持的校委事後對人說,他投票贊成押後,是沒辦法中的辦法啊,若即時表決,任命被否決的機會極大,現在任命建議至少還未死亡,等下去仍有一線機會。不過,有支持任命的校委指出,今年底再有一批校委到期更換,政府和校委會主席手握委任大權,唯建制之命是從的校委人數只會有增無減,等下去倒不如盡早了斷。
支持任命的校委擔心,親建制校委要求等候新首席副校長到任,是釜底抽薪之計,只要新的首席副校長在校委會施壓下同意兼理人事副校長職務,校委會便大條道理取消人事副校長一職,屆時便不用討論物色委員會的建議,這就不用擔心否決建議會遭到司法覆核。
港大校委會的「等候首席副校」決定公布後,在一個私人飯局上,有一位大學校長感慨地說,連港大校長也被架空了,香港的學術自主還有什麼保障?
Furthermore,Topick.hket(經濟日報)總結了事件報導:港大副校長任命風波 6件事
【Topick】香港大學副校長任命風波不絕,港大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接任港大副校長一職被拖延,上月 30日香港大學校委會更以「等埋首席副校長上任」為由,否決討論任命陳文敏的議程。
《明報》前總編輯、港大法律學院畢業生劉進圖今日(27日)在《明報》撰文,披露以李國章、梁智鴻為首的親建制校委,委託一位「重量級中間人」游說陳文敏收到任命通知後馬上請辭,但陳文敏一口拒絕。
究竟是次風波來龍去脈如何?TOPick 整理了「港大副校長任命風波 6件事」,讓大家了解事態發展。
1. 為何陳文敏一直被拖延出任副校長?
劉進圖今日在《明報》撰文指,中聯辦和特區政府部分高層人士認為陳文敏「包庇戴耀廷策動佔領中環運動」,因此強烈反對陳文敏升任副校長,並對港大法律學院「恨之入骨」。
陳文敏早前接受《信報》訪問時表示,早於去年 12月完成副校長遴選,當時亦獲物色委員會通知自己是擔任副校長的建議人選。陳文敏指,合約細節已洽談好,原定今年 3月中履新。
2. 如何進行「拉布戰」?
劉進圖揭校務委員會主席梁智鴻曾進行「箍票」,最後校委會內親建制校委以 12票贊成對 6票反對,指因應部分校委要求,要等待接替錢大康當首席副校長的人選誕生,才討論陳文敏接任人事副校長任命建議一事。
劉進圖指,委會會議舉行當天早上,梁智鴻在一個私人會所食早餐,桌上放了一份校委名單,梁智鴻在名單上做記號。
隨後,有身兼全國政協委員或立法會建制派議員的校委輪流出現,與梁智鴻討論箍票形勢。據劉進圖指,中聯辦和特區政府高層亦有人參與是次箍票。
3. 港大校長馬斐森被架空?
物色委員會完全遵照規章制度程序完成了工作報告,報告正式列入了校委會議程,但據劉進圖指,校委會內親建制校委以12票贊成對6票反對,否決了討論陳文敏接任副校長職務議程決定。
劉進圖指,馬斐森沒有料到議程會遭否決,他指出:
校委會內親建制校委以 12票贊成對 6票反對,輕鬆地推翻了馬斐森的意見,變相把這位洋校長架空了,港大校長連一個副手也任命不了,這在港大的百年歷史上可算一則奇聞。
劉進圖又引述另一名大學校長指:
連港大校長也被架空了,香港的學術自主還有什麼保障?
4. 為何不直接否決任命建議?
據劉進圖在《明報》撰文透露,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內的親建制校委不敢投票否決任命建議。原因是物色委員會是經過嚴謹的公開招聘及遴選程序,並考慮了捐款風波報告等所有因素,才提出任命建議,若果校委會沒有充足、合理的否決理由,在司法覆核下很容易敗訴,猶如特區政府拒發電視牌照予王維基一樣。
5. 上任後要馬上請辭?
劉進圖又在《明報》撰文中透露,指校委會主席梁智鴻及校委會成員李國章為首的親建制校委出謀獻計,委託一位「重量級中間人」游說陳文敏,希望陳文敏收到任命通知後馬上請辭。
文章又指,陳文敏經歷了半年的無理拖延後的確感到心灰意冷,加上被左派報章不斷撰文攻擊,認為就算任命通過也未必能一展抱負,曾心生退意。
不過,陳文敏認為親建制校委的建議等於叫他串謀造假,良心上過不了關,於是一口拒絕了建議。
梁智鴻今日(27日)回應事件,指自己做事「光明正大」,不接受「無中生有」的指控,又指:
做任何事都係自己去做,我不會找人去做!
6. 港大校友的反應
港大校委會將於明日(28日)開會,但據知目前會議議程仍然不包括討論陳文敏接任副校長一事。港大學生會計劃屆時圍堵,更不排除進入會場抗議,希望對校委會施加壓力。
另外,港大校友關注組今日公佈,目前已收集了 1,536名校友聯署,校友畢業年份橫跨 1956年至 2013年。另外,關注組亦收到 900名市民聯署,聯署名單將於明日於報章刊登,以表達對校委會拖延副校長任命的不滿。
港大校友關注組成立的「堅守港大百年基業」fb專頁,至今已有逾 3,000人讚好。本月 25日逾百名港大畢業的醫科生聯署致函予港大校委會主席梁智鴻,要求對方解釋「等首席副校長」才委任副校長的理由,聯署人士包括醫學會會董蔡堅、律敦治及鄧肇堅醫院的心臟科醫生劉育港、杏林覺醒發言人馮德焜等。
聽新聞報導 梁智鴻 說明天(即是天光後),將再召開港大校務會議,若再有新發展將繼續記錄。
開會結果維持原判,等埋招聘到新的首席副校長,才決定是否聘請 陳文敏 為 副校長。截至 7月 29日 零晨 00:10am,照看新聞報導,學生衝了入會議廳至今仍未散去。
【now新聞台】港大校委會開會。據了解維持上次會議的決定「等埋首席副校長」履新,才任命學術副校長。
數十名學生衝入會場,要求校委會解釋,又阻止校委會成員離開,混亂期間成員盧寵茂倒地受傷送院。
會議進行了約四小時三十分,一直於外面等候的學生突然衝入會議室。學生不滿校委會決定維持等待首席副校長履新,才任命學術副校長的決定。
學生包圍校委會成員李國章,有部分委員離開。校長馬斐森勸喻同學離開,希望他們確保所有人的安全。但學生未有離開,要求校委會主席梁智鴻解釋校委會的決定。
學生要求即時任命副校長,並阻止其他委員離開,批評他們拒絕聆聽學生的聲音。之後李國章離開座位,再被學生重重包圍。混亂期間,校委會委員盧寵茂倒地,手抱膝蓋。李國章為他治理,梁智源及袁國勇亦加入,盧寵茂及後亦能夠坐起來。但經多番擾攘,才能由保安員護送離場,再由救護車送走。
而其他委員離開大樓時,亦被學生及校友狙擊。劉麥嘉軒於大樓外包圍約一小時都未能離開,大批警員到場維持秩序,最終劉麥嘉軒需由擔架床抬上救護車送走。校方重申並沒有報警,不知道警方為何進入校園。
等 7月 29人天光後繼續記錄 。。。。。!!!
天光後閱報,盧寵茂 突然倒地稱傷,並已經向警方報案被襲,卻被質疑插水的傳聞 。。。。。
嗜悲加註:初時寫成 “令人覺得弔詭的是 盧寵茂 突然倒地”,覺得這寫法存在 opinion 觀點 成份,稍為不合不作評論的初衷,故此趕快改寫了。 嗜悲 在此致歉。
又有報導質疑警方接報後極迅速入到校園,其極高效率警方被懷疑似,是一早步處重兵(6輛警車)在港大校園外戒備。港大學生會會長馮敬恩指部分警員更配備紅、黃警告旗幟。請閱讀《明報》:學生會會長譴責警入校園
【明報專訊】港大校委會昨日開會,校園內氣氛緊張,至晚上更有警察進入校園內的鈕魯詩樓 LG1 層梯間,保護校委會成員及阻擋抗議者,部分警員更配備紅、黃警告旗幟。港大學生會會長馮敬恩對警方進入校園表示強烈譴責,「難道港大沒有汲取 8‧18教訓?」
警:接報指校內有車損毁
警方發言人表示,昨晚 9時 48分接獲有人報案稱港大內有汽車損毁,警方派員到場視察,但未見有車損毁。事件中,兩人送瑪麗醫院治理。
晚上約 10時半,因有部分校委成員到鈕魯詩樓停車場取車時被抗議者包圍,有逾10名警察到場,築人鏈保護成員乘座駕或救護車離開,其中有警員背着紅、黃警示旗。
馮敬恩質疑沒汲取 8‧18教訓
馮敬恩昨在校委會結束後會見傳媒,對盧寵茂昨日「不慎受傷」表示最深切慰問。他又表示,昨日港大內的保安明顯多,部分沒有穿上制服,他們初時自稱做工程,但其後阻止學生前進,他認為這是「欺騙」學生行為,更有同學發現校園外有 6輛警車戒備。
他說,若非校委會過去數個月沒有聽學生意見,「飽經制度暴力才出此一計」。
若再有新發展將繼續記錄。
8月 3日《人民日報海外版》有發表署名文章
颠倒黑白有人挑事端 破坏大学自主谁负责
港大副校长任命事件持续发酵
~王大可
【人民日报海外版】港大副校长遴选风波,事件的发生经过,电视画面已经有非常全面的报道,当中的是非曲直,公众内心自有评断。在香港媒体看来,由人选争议、到校务委员会会议被学生冲击占领、校委被非法禁锢,事件持续发酵,背后一直有始作俑者。
暴力
这次部分港大激进学生包围校委会、冲入会议室、推倒及造成校务委员受伤,又阻止伤者送院,完全不近人情,违背常理。激进学生的暴力行为,让整个香港社会为之错愕不已。有媒体反思说,除了“谴责”就别无其他维护法治和秩序的法律行动,那就难免会受人非议,例如“姑息养奸”之类。
这些激进学生之“无法无天”和完全失去理智,原因之一是思维激进,原因之二是反对派的“洗脑”和煽动或教唆,原因之三就是过往同类案例判刑判罚全无阻吓作用。
“占中”以来,涉及政治暴力的案件,即使定性为刑事性质,大多数都“高高举起,轻轻放下”。若犯案者是大中学生或年轻人,更获得仁慈宽大的处理,其判罚或刑期,在大众眼中非常之“象征性”。媒体反问,如此情状,何来阻吓性?这里有一个可供学生和家长深思的问题:为了反对派要将陈文敏“捧”成港大副校长,身为学生者甘冒触犯刑事罪的风险去进行暴力冲击,值得吗?倘若被拘捕、检控、定罪及留下案底,那就是一辈子的影响,值得吗?
矛盾
整件事的起因,核心点只有一个,即卷入“占中”丑闻的陈文敏是否应当被委任副校长。
陈文敏支持“泛民”和“占中”是其个人的政治立场,但涉及与金钱相关的丑闻之时,不论这笔钱是否进入自己口袋,都需要问责。环顾世界各地名校,又有哪一间大学会有像陈文敏这般故意将个人的不端言行与意识形态相混淆的作为?甚至当有人造谣称校委李国章找中间人劝退他,陈文敏保持沉默,直至冲击事件发生后,李国章要求造谣者指出人名,陈文敏才公开作出纠正。
在没有任何真凭实据情况下,支持陈文敏背后的政治势力,千方百计将事件套上“政治决定”,“泛民”政客如是,一些与陈文敏有密切交集的所谓“公信第一”的报章名笔,更是不断泄露港大校务委员会内部讨论文件,并借机去攻击“不委任陈文敏就是特首阴谋”云云。
对于显而易见的学生暴力冲击事件,公众并没有看到平日那些高叫民主自由法治人权的政客、名笔出来作出丝毫的谴责,相反,却是极力替暴力行为辩护。而事件的主角陈文敏出席一电台节目时,更是质疑港大变得“人治”,大学最高管理层的做法是“礼崩乐坏”。
其言论可笑之处在于,一方面攻击校务委员会“人治”,另一方面却不批评学生极端冲击破坏校委会制度的行为;一方面称自己“不看重”会否被任命,另一方面又称校委会决定“违反常理”。
声誉
港大副校长的遴选工作属港大内政,人选任命权力在于校委会,委员们根据自身的判断作出决定,外人无从置喙。但在副校长遴选中,以公民党为首的反对派,以“捍卫大学自主”为名,粗暴破坏大学自主。香港大学演变成今日之模样,校誉受到严重损害,政治中立受到严重质疑,理性力量遭到破坏,所有这些都源自于“占中”,以及因“占中”而出现的种种政治争斗。
香港最悠久的大学却发生最粗暴的场面,这是大学的悲哀还是社会的悲哀?说到底,香港大学不只是港大师生校友的大学,更是香港市民的大学,同时是受到公帑资助的大学,公众不愿看到因一名副校长的委任而将港大100多年来的校誉毁于一旦。任由这种政治纷争持续下去,背后推动的政客可能因此受益,但受伤害的必定是港大自身。
根据情形不难判断,如果坚持要“霸王硬上弓”,即便陈文敏当上了副校长,只要他仍然在任一天,争议与质疑就不可能停止。而港大百年来几经辛苦建立起来的学术地位、国际声誉、理性思辨的传统,都会随之而剥落。如果陈文敏真的一如他自己所言的“不看重”是否被委任,那么,以退为进,退出候选,是维护港大、维护社会共识的最佳选择。
出動黨報發表署名文章,「等候首席副校」沒有政治成份,不攻自破矣!!!
隔天《明報》就《人民日報》籲陳文敏退出,《明報》有校友發言報導:
校友程翔:幕後走到幕前
【明報專訊】《人民日報》海外版署名文章昨批評獲薦出任香港大學副校長的陳文敏支持泛民和佔中、背後有政治勢力,而港大近期校譽受損,正是源於佔中引發的政治爭鬥,勸陳退選。行政會議成員兼港大校委李國章則在無綫電視明珠台節目中指出,陳文敏應為港大近日的騷亂反思,是否想在該校造成如此多爭議。陳文敏昨未有回應,港大校友關注組成員程翔指出,連黨的喉舌《人民日報》也公開評論,說明事件已由幕後走到幕前,「北京希望陳文敏做不到副校長」。
指學生被洗腦或教唆
人民日報海外版昨刊登題為〈顛倒黑白有人挑事端 破壞大學自主誰負責港大副校長任命事件持續發酵〉的署名文章,指港大副校長遴選風波的背後有始作俑者,就是以公民黨為首的反對派,又批評學生無法無天和完全失去理智,除因為他們思維激進外,還因為他們被反對派洗腦煽動或教唆。文章又指此事已引起軒然大波,「校譽受到嚴重損害,政治中立受到嚴重質疑 。。。。即便陳文敏當上了副校長,只要他仍然在任一天,爭議與質疑就不可能停止 。。。。如果陳文敏真的一如他自己所言的『不看重』是否被委任,那麼,以退為進,退出候選,是維護港大、維護社會共識的最佳選擇」。
李國章籲陳反思是否愛港大
無綫新聞昨撮錄李國章接受預錄明珠台節目《清心直說》訪問,李指按港大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的資歷,曾想過投票支持,但認為對方近來的表現並不似想擔任該職務。他質疑陳文敏,「若真的如他所說那麼愛港大,在造成這麼多騷亂時,他應該反思,是否希望在他所在或所愛的大學造成那多爭議?」李指陳文敏沒反思,反稱有中間人勸退他遭拒。
程翔回應《人民日報》文章時指出,由年初以來,有中共背景的報章不斷「發炮」,但都未達到目標,故要出動《人民日報》,說明北京不希望陳文敏做副校長,進一步印證「政治惡勢力要干預香港的學術自主」。對於李國章指陳文敏要「反思」,程翔表示,李的說法更顯示有人真的想勸退陳文敏,「證實了有中間人務求勸退陳文敏」。
此外,港大校務委員劉麥嘉軒的丈夫、中文大學前校長劉遵義昨日在《明報》撰文,批評上周二衝擊港大校委會議的年輕人是「被寵壞的小混蛋」,應對他們「小懲大誡」,他不希望參加的「暴徒」是港大學生,又指應將體制完整性放在個人利益之上,港大學生會主席馮敬恩回應說,將「暴徒」與學生一概而論不公平,因為當日在停車場圍罵校委的並非港大生,他又指當體制失去合法性及正當性時,應着重於如何改革而非盲目保護,認為劉的指控不合理。
由幕後閃閃縮縮,到利用黨報大鑼大鼓,沒有政治成份又是有誰會相信呢?
伸延閱覽:
劉進圖﹕給梁智鴻的公開信 長青網
權謀鬥爭取代循規管治 明報新聞網
港大副校長任命風波 6件事 Topick.hket.com
港大校委會開會維持上次會議的決定「等埋首席副校長」 now 新聞網
學生會會長譴責警入校園 明報新聞網
颠倒黑白有人挑事端 破坏大学自主谁负责 港大副校长任命事件持续发酵 人民日報海外版
校友程翔:幕後走到幕前 明報新聞網
《For your attention 懇請垂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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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延遲任命 陳文敏 做副校長之事,牽涉到政治干預學術界委任的自由 。。。。。。。事件發酵至今引起港大校友聯署,並曰:要守護香港大學,云云!
今次只想做個記錄,因為 嗜悲 不是港大校友,只讀過幾個港大校外課程,曾經到港大校園上過課罷了 。。。。。噢!記得也曾在港大幾個不同飯堂,吃過很多次碟頭飯做晚餐,嗜悲 與港大淵源僅僅只是這麽多啫,正如 盧寵茂 批評「校外人」不得干擾校政。
那就請先閱讀 前明報總編輯 劉進圖 寫給 梁智鴻 的公開信,便可知來龍去脈。
【明報專訊】尊敬的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主席梁智鴻先生:
有關港大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先生獲推薦出任港大副校長一事,我曾在報上公開撰文,關注港大這所香港最高學府的人事任命,是否受到不恰當的政治干預,現就此事再向閣下請教。
5點事實提問i
首先,據我所知,陳文敏申請副校長一職,並非他採取主動,乃是閣下在 2013年末大力游說他所致。及後,港大新校長馬斐森到港與持份者交流,陳獲安排與馬斐森會晤,就陳文敏加入由校長領導的高級管理層交換意見,其後遴選委員會所聘用的獵頭公司主動接觸陳文敏,他才答應申請。過去港大循內部晉升委任副校長,往往只需校長提名校委會通過,不一定作公開招聘及遴選,但陳文敏申請副校長一事,經過了最嚴格的物色及遴選程序,而整件事起源於閣下,就閣下主動接觸陳出任副校長一事,未知你能否公開確認?
其二,由馬斐森校長和錢大康首席副校長領導的遴選委員會經過數月工作,在 2014年 11月至 12月間已達成共識,一致同意陳文敏是出任副校長(人力政策)的合適人選,預備向校委會推薦他。港大管理層並據此與陳書面聯繫,通知他校方有這個意向,與他商議就職日期,經協商後擬訂在今年 3月上任新職,此事閣下充分知悉,希望你能公開確認。
其三,校委會在去年 12月的會議上,因應有委員質疑法律學院接受「政治捐款」一事的內部檢討報告不夠充分,決定成立審計委員會深入調查。遴選委員會其後決定暫緩向校委會提交推薦陳文敏當副校長的文件,希望在審計報告完成後再作審視,以確保推薦決定穩妥周詳。但閣下對外解釋事件時,只強調遴選委員會尚未完成程序,卻隻字不提委員會其實就人選一事已有傾向,令外界誤以為遴選委員會尚在物色或比較人選,或者議而不決延誤履行職務,其實是閣下語焉不詳,希望你能公開確認。
其四,審計委員會完成報告,對陳文敏就任法律學院院長期間處理教員戴耀廷收取捐款事件,並無提出任何違反港大規章指引或誠信操守的質疑,本來任命一事已經與捐款事件的跟進討論無關,但閣下因應部分校務委員不滿審計報告,宣布要求審計委員會提交補充報告,而遴選委員會亦無奈跟從,要考慮補充報告後才決定提交推薦文件,任命議案再三延誤無法提上議程,實源於校委會及閣下的決定,希望你能公開確認。
其五,補充報告出爐,突然增加了一句對陳文敏的批評,指他在處理捐款事件上「未符大學期望的標準」,但這個質疑到底是建基於哪一條港大教職員事前知悉而非事後加添追溯生效的行事準則,當事人和公眾無從知道。這「期望的標準」不單含糊籠統,而至於所謂事實證據,則是法律學院在記錄捐款一事的表格上未有註明捐款人名字,但學院負責人已作解釋,基於捐款人要求保密,院長秘書已另行通知需處理捐款的部門直接聯絡戴耀廷,了解捐款人身分,而大學亦在兩星期內向捐款人發出正式收據。這些事本來不難釐清,但閣下領導的校委會以保密為由,拒絕向各個有關的當事人提交補充報告全文,令各當事人無法在充分知情下回應,閣下知悉並同意這個安排,希望你能確認。
兩點意見
除了以上 5點事實提問,我對此事還有兩點意見,一併向閣下提出,向閣下請教。
其一,遴選委員會既然已經完成了候選人基本能力、條件、資歷等方面的審核,並達成一致共識,並已知會當事人,如果要更改決定,必須有充足及良好的理由,顯示候選人不適合出任該職位,才能推翻原來的決定。如果有報告證明候選人擔任大學管理人員時曾違反規章指引,那可以是充足及良好的理由收回任命;但如果不涉任何違反規章指引,只是大學校委會在外界政治壓力下產生了新的期望,對收受政治性捐款的處理有了新的要求,這就不應該成為遴選委員會衡量某候選人是否稱職的因素,否則就會開了大學教職員跟足規章指引行事依然在升遷上受懲罰的壞先例,這對港大未來的人事任免升遷有深遠影響。這一點原則,未知你是否同意?希望你能表明立場。
其二,校務委員會有權接受或推翻遴選委員會的建議,個別校務委員就事件表達立場時亦難免受自身政治立場和背景左右,但校委會作為港大校務決策機構,行事必須堅持公平合理的準則,並具有透明度,讓持份者知悉決策的依據。當前校委會面對的難題是陳文敏的任命遭到左派猛烈攻擊,政府任命的校委集體反對,一些非政府任命的校委也擔心若通過任命,會影響港大日後向政府申撥資源,但也有好些校委認為應該按一貫人事任命原則行事,不能打開人事任用按政治考慮來決策的壞先例,否則後患無窮。我個人較傾向後者,即排除政治因素來任免升遷,否則港大管理層和校委會就要隨着每屆政府換屆而作出相應人事調整,來保持大學與政府同步同調,這顯然是不合理和不可行的。這一點原則,未知你是否同意,希望你能表明立場。
港大法律學院 1987年畢業生劉進圖敬上
2015年5月28日
7月 27日 劉進圖 再撰文:權謀鬥爭取代循規管治
【明報專訊】2015年 6月 30日那天,香港大學的校務委員會作了一個令公眾嘩然的決定,拖延了半年的副校長(人事)的任命被再度擱置,不成理由的理由是,要等待尚在尋覓的首席副校長給意見。這個決定背後,是連串的權謀鬥爭,粉碎了港大的循規管治。
校委會原本以等待捐款風波最後報告為理由,遲遲不肯處理副校長(人事)一職的任命,到了最後報告出台,這個拖延的理由消失了,由馬斐森校長和錢大康首席副校長(即將出任浸大校長)領導的物色委員會,向校委會提出任命建議,希望在 6月底的會議上落實任命填補空缺,這建議令親建制的校委陷入兩難境地。
親建制校委不願投票支持建議,因為物色委員會推薦的是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中聯辦和特區政府好些高層人士對港大法律學院恨之入骨,認為陳文敏包庇戴耀廷策動佔領中環運動,強烈反對陳文敏升任副校長。可是,親建制校委不敢投票否決任命建議,因為物色委員會是經過嚴謹的公開招聘及遴選程序,考慮了所有相關因素(包括捐款風波報告),才作出任命建議,校委會若沒有充足合理的良好理由予以否決,很容易在司法覆核下敗訴,像特區政府拒發電視牌照予王維基那樣,被法院裁定為違法決定。
親建制校委一計不成 又生另一計
為了消除訴訟風險,以李國章、梁智鴻為首的親建制校委絞盡腦汁,想出了一條計策,就是委託一位重量級中間人游說陳文敏,希望陳文敏同意收到任命通知後馬上請辭,換取校委會按慣常程序接納物色委員會的建議,以保存雙方顏面云云。其實,經歷了半年的無理拖延,又被左派報章大肆攻擊,陳文敏確實有點心灰意冷,覺得就算任命通過也未必能一展抱負,不時會萌生退意,但親建制校委的建議等於叫他串謀造假,良心上過不了關,於是一口拒絕了建議。
親建制校委們見一計不成,又生另一計,就是打拉布戰。校委會會議舉行當天早上,校委會主席梁智鴻在一個私人會所進早餐,桌上放了一份校委名單,他神色凝重地在名單上做記號,好些身兼全國政協委員或立法會建制派議員的校委輪流出現,與梁智鴻討論箍票形勢,中聯辦和特區政府高層據說都有人參與箍票。當確定可以得到大多數會出席會議的校委支持後,梁智鴻便向馬斐森校長領導的港大高級管理層發動攻勢,在開會前片刻通知馬斐森,因應部分校委要求,需要押後人事副校長任命建議一事的討論,直至接替錢大康當首席副校長的人選誕生,因為人事副校長直屬首席副校長云云。
港大校長任命不了副手 可算奇聞
馬斐森沒有料到,物色委員會完全遵照規章制度程序完成了工作報告,報告正式列入了校委會議程,居然可以不作討論不予表決,他在校委會會議上發言大力反對押後討論,但校委會內親建制校委以 12票贊成對 6票反對,輕鬆地推翻了馬斐森的意見,變相把這位洋校長架空了,港大校長連一個副手也任命不了,這在港大的百年歷史上可算一則奇聞。
有平素擺出開明姿態爭取校友支持的校委事後對人說,他投票贊成押後,是沒辦法中的辦法啊,若即時表決,任命被否決的機會極大,現在任命建議至少還未死亡,等下去仍有一線機會。不過,有支持任命的校委指出,今年底再有一批校委到期更換,政府和校委會主席手握委任大權,唯建制之命是從的校委人數只會有增無減,等下去倒不如盡早了斷。
支持任命的校委擔心,親建制校委要求等候新首席副校長到任,是釜底抽薪之計,只要新的首席副校長在校委會施壓下同意兼理人事副校長職務,校委會便大條道理取消人事副校長一職,屆時便不用討論物色委員會的建議,這就不用擔心否決建議會遭到司法覆核。
港大校委會的「等候首席副校」決定公布後,在一個私人飯局上,有一位大學校長感慨地說,連港大校長也被架空了,香港的學術自主還有什麼保障?
Furthermore,Topick.hket(經濟日報)總結了事件報導:港大副校長任命風波 6件事
【Topick】香港大學副校長任命風波不絕,港大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接任港大副校長一職被拖延,上月 30日香港大學校委會更以「等埋首席副校長上任」為由,否決討論任命陳文敏的議程。
《明報》前總編輯、港大法律學院畢業生劉進圖今日(27日)在《明報》撰文,披露以李國章、梁智鴻為首的親建制校委,委託一位「重量級中間人」游說陳文敏收到任命通知後馬上請辭,但陳文敏一口拒絕。
究竟是次風波來龍去脈如何?TOPick 整理了「港大副校長任命風波 6件事」,讓大家了解事態發展。
1. 為何陳文敏一直被拖延出任副校長?
劉進圖今日在《明報》撰文指,中聯辦和特區政府部分高層人士認為陳文敏「包庇戴耀廷策動佔領中環運動」,因此強烈反對陳文敏升任副校長,並對港大法律學院「恨之入骨」。
陳文敏早前接受《信報》訪問時表示,早於去年 12月完成副校長遴選,當時亦獲物色委員會通知自己是擔任副校長的建議人選。陳文敏指,合約細節已洽談好,原定今年 3月中履新。
2. 如何進行「拉布戰」?
劉進圖揭校務委員會主席梁智鴻曾進行「箍票」,最後校委會內親建制校委以 12票贊成對 6票反對,指因應部分校委要求,要等待接替錢大康當首席副校長的人選誕生,才討論陳文敏接任人事副校長任命建議一事。
劉進圖指,委會會議舉行當天早上,梁智鴻在一個私人會所食早餐,桌上放了一份校委名單,梁智鴻在名單上做記號。
隨後,有身兼全國政協委員或立法會建制派議員的校委輪流出現,與梁智鴻討論箍票形勢。據劉進圖指,中聯辦和特區政府高層亦有人參與是次箍票。
3. 港大校長馬斐森被架空?
物色委員會完全遵照規章制度程序完成了工作報告,報告正式列入了校委會議程,但據劉進圖指,校委會內親建制校委以12票贊成對6票反對,否決了討論陳文敏接任副校長職務議程決定。
劉進圖指,馬斐森沒有料到議程會遭否決,他指出:
校委會內親建制校委以 12票贊成對 6票反對,輕鬆地推翻了馬斐森的意見,變相把這位洋校長架空了,港大校長連一個副手也任命不了,這在港大的百年歷史上可算一則奇聞。
劉進圖又引述另一名大學校長指:
連港大校長也被架空了,香港的學術自主還有什麼保障?
4. 為何不直接否決任命建議?
據劉進圖在《明報》撰文透露,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內的親建制校委不敢投票否決任命建議。原因是物色委員會是經過嚴謹的公開招聘及遴選程序,並考慮了捐款風波報告等所有因素,才提出任命建議,若果校委會沒有充足、合理的否決理由,在司法覆核下很容易敗訴,猶如特區政府拒發電視牌照予王維基一樣。
5. 上任後要馬上請辭?
劉進圖又在《明報》撰文中透露,指校委會主席梁智鴻及校委會成員李國章為首的親建制校委出謀獻計,委託一位「重量級中間人」游說陳文敏,希望陳文敏收到任命通知後馬上請辭。
文章又指,陳文敏經歷了半年的無理拖延後的確感到心灰意冷,加上被左派報章不斷撰文攻擊,認為就算任命通過也未必能一展抱負,曾心生退意。
不過,陳文敏認為親建制校委的建議等於叫他串謀造假,良心上過不了關,於是一口拒絕了建議。
梁智鴻今日(27日)回應事件,指自己做事「光明正大」,不接受「無中生有」的指控,又指:
做任何事都係自己去做,我不會找人去做!
6. 港大校友的反應
港大校委會將於明日(28日)開會,但據知目前會議議程仍然不包括討論陳文敏接任副校長一事。港大學生會計劃屆時圍堵,更不排除進入會場抗議,希望對校委會施加壓力。
另外,港大校友關注組今日公佈,目前已收集了 1,536名校友聯署,校友畢業年份橫跨 1956年至 2013年。另外,關注組亦收到 900名市民聯署,聯署名單將於明日於報章刊登,以表達對校委會拖延副校長任命的不滿。
港大校友關注組成立的「堅守港大百年基業」fb專頁,至今已有逾 3,000人讚好。本月 25日逾百名港大畢業的醫科生聯署致函予港大校委會主席梁智鴻,要求對方解釋「等首席副校長」才委任副校長的理由,聯署人士包括醫學會會董蔡堅、律敦治及鄧肇堅醫院的心臟科醫生劉育港、杏林覺醒發言人馮德焜等。
聽新聞報導 梁智鴻 說明天(即是天光後),將再召開港大校務會議,若再有新發展將繼續記錄。
開會結果維持原判,等埋招聘到新的首席副校長,才決定是否聘請 陳文敏 為 副校長。截至 7月 29日 零晨 00:10am,照看新聞報導,學生衝了入會議廳至今仍未散去。
【now新聞台】港大校委會開會。據了解維持上次會議的決定「等埋首席副校長」履新,才任命學術副校長。
數十名學生衝入會場,要求校委會解釋,又阻止校委會成員離開,混亂期間成員盧寵茂倒地受傷送院。
會議進行了約四小時三十分,一直於外面等候的學生突然衝入會議室。學生不滿校委會決定維持等待首席副校長履新,才任命學術副校長的決定。
學生包圍校委會成員李國章,有部分委員離開。校長馬斐森勸喻同學離開,希望他們確保所有人的安全。但學生未有離開,要求校委會主席梁智鴻解釋校委會的決定。
學生要求即時任命副校長,並阻止其他委員離開,批評他們拒絕聆聽學生的聲音。之後李國章離開座位,再被學生重重包圍。混亂期間,校委會委員盧寵茂倒地,手抱膝蓋。李國章為他治理,梁智源及袁國勇亦加入,盧寵茂及後亦能夠坐起來。但經多番擾攘,才能由保安員護送離場,再由救護車送走。
而其他委員離開大樓時,亦被學生及校友狙擊。劉麥嘉軒於大樓外包圍約一小時都未能離開,大批警員到場維持秩序,最終劉麥嘉軒需由擔架床抬上救護車送走。校方重申並沒有報警,不知道警方為何進入校園。
等 7月 29人天光後繼續記錄 。。。。。!!!
天光後閱報,盧寵茂 突然倒地稱傷,並已經向警方報案被襲,卻被質疑插水的傳聞 。。。。。
嗜悲加註:初時寫成 “令人覺得弔詭的是 盧寵茂 突然倒地”,覺得這寫法存在 opinion 觀點 成份,稍為不合不作評論的初衷,故此趕快改寫了。 嗜悲 在此致歉。
又有報導質疑警方接報後極迅速入到校園,其極高效率警方被懷疑似,是一早步處重兵(6輛警車)在港大校園外戒備。港大學生會會長馮敬恩指部分警員更配備紅、黃警告旗幟。請閱讀《明報》:學生會會長譴責警入校園
【明報專訊】港大校委會昨日開會,校園內氣氛緊張,至晚上更有警察進入校園內的鈕魯詩樓 LG1 層梯間,保護校委會成員及阻擋抗議者,部分警員更配備紅、黃警告旗幟。港大學生會會長馮敬恩對警方進入校園表示強烈譴責,「難道港大沒有汲取 8‧18教訓?」
警:接報指校內有車損毁
警方發言人表示,昨晚 9時 48分接獲有人報案稱港大內有汽車損毁,警方派員到場視察,但未見有車損毁。事件中,兩人送瑪麗醫院治理。
晚上約 10時半,因有部分校委成員到鈕魯詩樓停車場取車時被抗議者包圍,有逾10名警察到場,築人鏈保護成員乘座駕或救護車離開,其中有警員背着紅、黃警示旗。
馮敬恩質疑沒汲取 8‧18教訓
馮敬恩昨在校委會結束後會見傳媒,對盧寵茂昨日「不慎受傷」表示最深切慰問。他又表示,昨日港大內的保安明顯多,部分沒有穿上制服,他們初時自稱做工程,但其後阻止學生前進,他認為這是「欺騙」學生行為,更有同學發現校園外有 6輛警車戒備。
他說,若非校委會過去數個月沒有聽學生意見,「飽經制度暴力才出此一計」。
若再有新發展將繼續記錄。
8月 3日《人民日報海外版》有發表署名文章
颠倒黑白有人挑事端 破坏大学自主谁负责
港大副校长任命事件持续发酵
~王大可
【人民日报海外版】港大副校长遴选风波,事件的发生经过,电视画面已经有非常全面的报道,当中的是非曲直,公众内心自有评断。在香港媒体看来,由人选争议、到校务委员会会议被学生冲击占领、校委被非法禁锢,事件持续发酵,背后一直有始作俑者。
暴力
这次部分港大激进学生包围校委会、冲入会议室、推倒及造成校务委员受伤,又阻止伤者送院,完全不近人情,违背常理。激进学生的暴力行为,让整个香港社会为之错愕不已。有媒体反思说,除了“谴责”就别无其他维护法治和秩序的法律行动,那就难免会受人非议,例如“姑息养奸”之类。
这些激进学生之“无法无天”和完全失去理智,原因之一是思维激进,原因之二是反对派的“洗脑”和煽动或教唆,原因之三就是过往同类案例判刑判罚全无阻吓作用。
“占中”以来,涉及政治暴力的案件,即使定性为刑事性质,大多数都“高高举起,轻轻放下”。若犯案者是大中学生或年轻人,更获得仁慈宽大的处理,其判罚或刑期,在大众眼中非常之“象征性”。媒体反问,如此情状,何来阻吓性?这里有一个可供学生和家长深思的问题:为了反对派要将陈文敏“捧”成港大副校长,身为学生者甘冒触犯刑事罪的风险去进行暴力冲击,值得吗?倘若被拘捕、检控、定罪及留下案底,那就是一辈子的影响,值得吗?
矛盾
整件事的起因,核心点只有一个,即卷入“占中”丑闻的陈文敏是否应当被委任副校长。
陈文敏支持“泛民”和“占中”是其个人的政治立场,但涉及与金钱相关的丑闻之时,不论这笔钱是否进入自己口袋,都需要问责。环顾世界各地名校,又有哪一间大学会有像陈文敏这般故意将个人的不端言行与意识形态相混淆的作为?甚至当有人造谣称校委李国章找中间人劝退他,陈文敏保持沉默,直至冲击事件发生后,李国章要求造谣者指出人名,陈文敏才公开作出纠正。
在没有任何真凭实据情况下,支持陈文敏背后的政治势力,千方百计将事件套上“政治决定”,“泛民”政客如是,一些与陈文敏有密切交集的所谓“公信第一”的报章名笔,更是不断泄露港大校务委员会内部讨论文件,并借机去攻击“不委任陈文敏就是特首阴谋”云云。
对于显而易见的学生暴力冲击事件,公众并没有看到平日那些高叫民主自由法治人权的政客、名笔出来作出丝毫的谴责,相反,却是极力替暴力行为辩护。而事件的主角陈文敏出席一电台节目时,更是质疑港大变得“人治”,大学最高管理层的做法是“礼崩乐坏”。
其言论可笑之处在于,一方面攻击校务委员会“人治”,另一方面却不批评学生极端冲击破坏校委会制度的行为;一方面称自己“不看重”会否被任命,另一方面又称校委会决定“违反常理”。
声誉
港大副校长的遴选工作属港大内政,人选任命权力在于校委会,委员们根据自身的判断作出决定,外人无从置喙。但在副校长遴选中,以公民党为首的反对派,以“捍卫大学自主”为名,粗暴破坏大学自主。香港大学演变成今日之模样,校誉受到严重损害,政治中立受到严重质疑,理性力量遭到破坏,所有这些都源自于“占中”,以及因“占中”而出现的种种政治争斗。
香港最悠久的大学却发生最粗暴的场面,这是大学的悲哀还是社会的悲哀?说到底,香港大学不只是港大师生校友的大学,更是香港市民的大学,同时是受到公帑资助的大学,公众不愿看到因一名副校长的委任而将港大100多年来的校誉毁于一旦。任由这种政治纷争持续下去,背后推动的政客可能因此受益,但受伤害的必定是港大自身。
根据情形不难判断,如果坚持要“霸王硬上弓”,即便陈文敏当上了副校长,只要他仍然在任一天,争议与质疑就不可能停止。而港大百年来几经辛苦建立起来的学术地位、国际声誉、理性思辨的传统,都会随之而剥落。如果陈文敏真的一如他自己所言的“不看重”是否被委任,那么,以退为进,退出候选,是维护港大、维护社会共识的最佳选择。
出動黨報發表署名文章,「等候首席副校」沒有政治成份,不攻自破矣!!!
隔天《明報》就《人民日報》籲陳文敏退出,《明報》有校友發言報導:
校友程翔:幕後走到幕前
【明報專訊】《人民日報》海外版署名文章昨批評獲薦出任香港大學副校長的陳文敏支持泛民和佔中、背後有政治勢力,而港大近期校譽受損,正是源於佔中引發的政治爭鬥,勸陳退選。行政會議成員兼港大校委李國章則在無綫電視明珠台節目中指出,陳文敏應為港大近日的騷亂反思,是否想在該校造成如此多爭議。陳文敏昨未有回應,港大校友關注組成員程翔指出,連黨的喉舌《人民日報》也公開評論,說明事件已由幕後走到幕前,「北京希望陳文敏做不到副校長」。
指學生被洗腦或教唆
人民日報海外版昨刊登題為〈顛倒黑白有人挑事端 破壞大學自主誰負責港大副校長任命事件持續發酵〉的署名文章,指港大副校長遴選風波的背後有始作俑者,就是以公民黨為首的反對派,又批評學生無法無天和完全失去理智,除因為他們思維激進外,還因為他們被反對派洗腦煽動或教唆。文章又指此事已引起軒然大波,「校譽受到嚴重損害,政治中立受到嚴重質疑 。。。。即便陳文敏當上了副校長,只要他仍然在任一天,爭議與質疑就不可能停止 。。。。如果陳文敏真的一如他自己所言的『不看重』是否被委任,那麼,以退為進,退出候選,是維護港大、維護社會共識的最佳選擇」。
李國章籲陳反思是否愛港大
無綫新聞昨撮錄李國章接受預錄明珠台節目《清心直說》訪問,李指按港大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的資歷,曾想過投票支持,但認為對方近來的表現並不似想擔任該職務。他質疑陳文敏,「若真的如他所說那麼愛港大,在造成這麼多騷亂時,他應該反思,是否希望在他所在或所愛的大學造成那多爭議?」李指陳文敏沒反思,反稱有中間人勸退他遭拒。
程翔回應《人民日報》文章時指出,由年初以來,有中共背景的報章不斷「發炮」,但都未達到目標,故要出動《人民日報》,說明北京不希望陳文敏做副校長,進一步印證「政治惡勢力要干預香港的學術自主」。對於李國章指陳文敏要「反思」,程翔表示,李的說法更顯示有人真的想勸退陳文敏,「證實了有中間人務求勸退陳文敏」。
此外,港大校務委員劉麥嘉軒的丈夫、中文大學前校長劉遵義昨日在《明報》撰文,批評上周二衝擊港大校委會議的年輕人是「被寵壞的小混蛋」,應對他們「小懲大誡」,他不希望參加的「暴徒」是港大學生,又指應將體制完整性放在個人利益之上,港大學生會主席馮敬恩回應說,將「暴徒」與學生一概而論不公平,因為當日在停車場圍罵校委的並非港大生,他又指當體制失去合法性及正當性時,應着重於如何改革而非盲目保護,認為劉的指控不合理。
由幕後閃閃縮縮,到利用黨報大鑼大鼓,沒有政治成份又是有誰會相信呢?
伸延閱覽:
劉進圖﹕給梁智鴻的公開信 長青網
權謀鬥爭取代循規管治 明報新聞網
港大副校長任命風波 6件事 Topick.hke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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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July 27, 2015
傻傻旅途 鳳凰城篇
傻傻旅途 鳳凰城篇
嗜悲 自從不去日本浪遊就轉了去北美自駕遊!
是次的自駕遊從 Los Angeles 開始,先去了 Barstow 的 outlet mall 購物,買了很多納納雜雜物包括:Ralph Lauren polo shirts 。。。。至今還在有幾件全新的還未開封套,但多年以來 嗜悲 身形改變巨大,恐怕穿不進去了吧。
還有一對男裝 Timberland 的 classic boots 至今還完好,每次外遊都有帶去穿著,防水一流而且底部的坑紋依然良好,是出遊防止 ”跣腳“ 上高落低的最佳良伴。
離開 outlet mall 之後,趕在入黑前去到 Las Vegas 拉斯維加斯賭城,先在城外的 Motel 投棧,才開車入賭城逛逛賭城風光,入賭場時守衛要求查看我的 passport,證明 嗜悲 足夠年齡 。。。。。乜我真的咁年輕 look 嗎?
這一次在 拉斯維加斯住了三個晚上,而兩個早上日間分別去了 胡佛水壩 和 大峽谷祕境 (見舊文),之後都是返回同一客棧投宿。
由第四天的早上開始,就是今次想長談詳談的 傻傻旅途 。。。。。。鳳凰城篇
第四第五天的旅程是:
拉斯維加斯 ===》 哈蘇城 London Bridge ===》鳳凰城 ===》Flagstaff ===》大峽谷 South Rim ===》洛杉磯
第四天
拉斯維加斯 ===》 哈蘇城 London Bridge ===》鳳凰城
由 拉斯維加斯 到 哈蘇城,已經在舊文提過(不贅),離開 London Bridge 後,繼續南下本來想去 Hwy 10 返 LA, 但未到 Hwy 10 已經改變主意去 Tombstone,因為多年之前看過美國西部牛仔片 Tombstone 和 Wyatt Earp,兩部電影同時爭用同一個故事:The Gunfight at the OK Corral Tombstone,當地有個經典場地的小小博物館。
這是兩部電影 Tombstone 和 Wyatt Earp combined 名場面 OK Corral 的片段 分別有由 Kurt Russell 和 Kevin Costner 演出 Wyatt Earp 這個傳奇人物
於是繼續向南駕駛了約一小時,在一次 washroom break 後,inside 麥記裡面鄰桌遇到一群好心腸,有黑有白有 Hispanic 的大媽。以 嗜悲 的五短身材走去到鄰近墨西哥邊境城市 Tombstone,是十分危險的事,更加是東方人,非打非搶之外,還可能連命仔都冇埋。經她們一番勸告結果 嗜悲 沒有繼續行程,而是尋路改去 grand canyon south rim,那就是北上了。
入黑就抵達 Pheonix City 鳳凰城,但只在公路上亂闖,不久卻發覺車子油缸沒油於是落 ramp 搵油站,卻在油站遇到打工的黑人少女 Clerk,她好心警告 warning 嗜悲 ”this is not a safe neighborhood!“
於是 嗜悲 立刻走人返回公路,一路繼續北上卒之見到 motel 就住了一晚,好在不是黑店否則變了人肉叉燒包,並在 motel 的 cafe 吃了個墨西哥豆豆餐。那就上床沒有再往外跑(不合 嗜悲 週圍貢性格),一宿無話清晨就 check out,大約停留在鳳凰城 8小時吧!
第五天
鳳凰城 ===》Flagstaff ===》大峽谷 South Rim ===》洛杉磯
第二天天朦光就 check out 即撇,繼續北上經 Flagstaff 再去 大峽谷 South Rim,在 大峽谷 週圍貢足 3-4 個鐘 (Information Center),逗留到下午就離開大峽谷,再走 hwy 40 經 Needles 預備返洛杉磯,卻遇到了太陽下山。
面向漸漸西下的夕陽本來很美,但火紅紅的太陽在下山前,發出耀眼的夕陽光,直射駕車者的雙眼,戴了雙重太陽鏡,都未能阻擋刺眼的陽光,嗜悲 無法睜開眼睛,根本看不到前路 。。。。。。。唯有不看前方只睇着路中心的黃線,好在又唔死得!
最後安然抵達 Barstow 天色已經黑盡,本來有打算投棧明天再續,不過既然到 Barstow 只需多約 2個鐘車程,就可以返到 Alhambra 親戚家,所以再鼓起餘勇決定返 LA!
漏液返到親戚家門前,幸好親戚們還沒有上床有門口入,一貫都是做慣廳長,天冷用睡袋天熱就攤在 couch 上做 Couchsurfers ,卒之有覺好瞓,瞓醒才算 planning 再上路嚕 。。。。。
不過之後在 洛杉磯,只是輕輕鬆鬆過埋第六天,第七天就是回程日到 LAX 上飛機返香港,因為飛機向東飛時間是會 losing one day 的,這就結束一段 ”自駕遊“ 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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