瘋人瘋語

「我離港前到過一間精神科醫院。當時有位病人禮貌地問,一個以作為世上最悠久民主政體而自傲的國家,如何能夠將此地交給一個政治制度非常不同的國家,且既沒諮詢當地公民,又沒給予他們民主的前景,好讓他們捍衞自己的將來。一個隨行同事說,奇怪,香港提出最理智問題的人,竟在精神科醫院。」彭定康 金融時報

“During a visit to a mental hospital before I left Hong Kong, a patient politely asked me how a country that prided itself on being the oldest democracy in the world had come to be handing over his city to another country with a very different system of government, without either consulting the citizens or giving them the prospect of democracy to safeguard their future. Strange, said one of my aides, that the man with the sanest question in Hong Kong is in a mental hospital.”Chris Patten Financial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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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November 04, 2015

欲蓋彌彰

欲蓋彌彰



明德格物 校委會主席 以維護學校尊嚴,向法庭申請禁制令 。。。。。。其實令 明德格物 尊嚴掃地者是何人呢?


港大申禁令違公眾利益 by 劉進圖

【明報專訊】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日前向法院單方面申請並取得臨時禁制令,阻止商業電台及相關人士進一步披露校委會否決任命陳文敏當副校長的會議內容,包括會議的聲音紀錄及相關文件,事件引發多個新聞專業團體關注,質疑禁令妨礙新聞及資訊自由。

根據普通法制度,任何人若以違反保密原則(breach of confidence)向法院申請禁制令,除須證明資訊具保密性質、獲得資訊人士應負起保密責任、有關披露未獲授權及具損害性,法院還須考慮披露是否符合公眾利益(public interest),過去法院判例顯示,公眾利益的定義包括揭露不當行為及消除對公眾的誤導。

港大向法院申請禁制令,主要理由相信有兩點:

其一是校委會會議向來保密,藉此讓與會委員可暢所欲言,保密制度若遭偷錄、爆料等不當行為破壞,校委會日後將難以正常運作。

其二是該次會議討論副校長人事任命,性質較為敏感,涉及個人私隱,更加需要保護。

在正常情况下,這兩點理由足夠讓法院頒布禁制令。不過,港大今次決策並不正常,所以法院才需要考慮是否有公眾利益,支持披露全部或局部會議內容。

反對禁令的一方,主要理由相信也有兩點,其一是港大作為法定機構,當行使權力作出影響第三者權利的決定,有責任對外給予充足的解釋,港大沒有履行這責任,因此不應獲法院支持它去禁制他人披露決策內情。

這項解釋責任是終審法院在 1998年的東方報業訴淫審處一案中確立的,其理據是有責任解釋可促使法定機構更謹慎決策,令決策更能前後一致,讓外界理解,俾便知所遵循或提出上訴,令機構更具公信力等。

終審法院指出,淫褻不雅概念雖然不容易解釋,但困難不是拒絕解釋的理由;解釋可以扼要,毋須把討論過程和盤托出,但不能只是重申一些抽象的大原則就當是解釋。套用同樣的準則,港大的人事決定雖然不容易解釋,但並非無法解釋,校委會主席可以在不披露個別委員立場及敏感個人資料的前提下,扼要交代校委會拒絕按慣例接納物色委員會對人選的專業建議的理由,過去行政會議的一些重大決策或律政司的一些重大檢控決定,事後也有對外解釋,為何港大可以用保密制作擋箭牌,拒絕履行其作為法定機構須公開交代的法律責任?

反對禁令一方可以提出的第二點理由,是港大這次決策過程極不正常,反映有委員受到外界政治壓力影響,無法正常而合理地行使權力,但校方卻對外聲稱是正常合理的決定,令公眾受到誤導,個別與會人士爆料雖違反保密協定,卻具有糾正視聽的功效,符合公眾利益。避免公眾受誤導這項公眾利益原則,權威案例是英國終審法院在 2004年的金寶訴鏡報集團案。

著名模特兒金寶屢次對外聲稱她從不吸毒,《鏡報》記者用跟蹤偷拍等方法,揭露她正在某戒毒中心接受治療,雖然法院裁定治療細節及中心門外與職員告別的圖片違反保密責任,但她曾服用毒品及正在戒毒的新聞卻可以合法刊出。

校委會決策的不正常背景
校委會今次決策真的是正常的人事決定嗎?反對禁令一方可以指出,不正常的背景包括:

(1)早於 2014年底,由內地政府營運的左派報紙已率先爆料,披露物色委員會通過推薦陳文敏,並對這項建議作出持續而頻密的抨擊,客觀效果是向港大校方施加壓力,後來更上升至由北京的中央級別媒體刊文抨擊;

(2)2015年夏天,校委會一再拖延討論物色委員會的建議,理由包括令公眾嘩然的「等埋首副」,觸發畢業生議會召開特別會員大會,數千校友投票通過要求校方按一貫機制處理人事任命,尊重物色委員會的建議,但校委會非但沒有接納持份者的要求,個別校委更以此作為政黨介入干預校政的論據,甚至據此質疑候選人陳文敏陰謀策動,反映一些校委的思維被政治因素遮蔽,偏離正常和理性的軌道;

(3)校委會議決後,對外沒有給予任何實質解釋,學生代表覺得有責任向外交代真相,單方面披露了多名校委的會上發言要點,校方和相關委員雖予以譴責,但沒有作出實質的反駁,也沒有申請禁制令,客觀效果是令會議部分內容進入公眾領域。在這樣的事實背景下,再有委員發言錄音在傳媒上曝光,令一些有份否決任命的校委也公開表示,倒不如全盤公開委員發言,對各人更加公平,勝於任由公眾基於局部披露的內容不斷猜測。

(4)有校內民意調查及全民公投顯示,大部分教員和學生不理解及不認同校委會否決任命的原因,逾千師生在校園集會遊行,質疑學術自由和院校自主遭破壞,要求校方解釋。在本地和海外社會,質疑聲音亦不斷湧現,令港大的公信力和百年校譽遭受嚴峻考驗。如果是正常的人事決策,怎會出現這樣的迴響?

屬特殊個案 不應以例外作常規
到底法院會怎樣判斷?這要留待法官在聽取雙方理據後考慮,臨時禁制令和永久禁制令的考慮很不一樣,在臨時禁制令階段,法院主要衡量頒令與不頒令對雙方的影響,盡可能維持雙方權益現狀,允許臨時禁制令的機會一般較大,到了永久禁制令聆訊階段,才會深入考慮泄密是否有公眾利益支持。

無論如何,就算法院衡量公眾利益後繼續禁制令,也不代表港大校方行事無虧,只是法院不認同以泄密作報復;如果法院基於公眾利益撤銷禁令,也不代表今後所有法定機構都要允許偷錄爆料,港大一事屬於非常例外的特殊個案,評論者不應以例外作常規。



即將卸任主席的 梁醫生,急急向法庭申請臨時禁制令,而且被揭發隱暪關於禁制令中,有關「公眾領域豁免」的附帶條件,云云!


港大禁令沒提「公眾豁免」

【都市日報】港大上周五稱取得法庭臨時禁制令,禁止外界發布校委會會議內容,包括錄音及相關文件。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發現禁制令中有「公眾領域豁免」的附帶條件,但港大卻沒在新聞稿提及,質疑此做法引起不必要恐慌。港大就校委會會議錄音外洩一事,昨日正式入稟高院申請禁制令。

商台上周披露聲稱是港大校務委員李國章和紀文鳳,在會上的兩段錄音。張達明昨在電台指,取得港大就商台及相關人士披露校委會會議內容的臨時禁制令,發現當中有「公眾領域豁免」的附帶條件,即披露錄音的商台可在節目中繼續討論有關事件,但再次播放原聲錄音才可能有問題;而其他沒有正式收過法律文件的傳媒機構,即使之前上載錄音,也不一定須將錄音從網上下架。

記協責港大不盡不實
他質疑港大上周公布的新聞稿,並無公開禁制令全部內容,沒提及有關豁免,做法並不妥當。

香港記者協會等 7個傳媒工作者團體昨到港大遞交請願信,質疑港大的臨時禁制令嚴重打擊香港新聞自由,記協批評港大不盡不實,以公關技巧誤導傳媒。

港大昨入稟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答辯人是商台及發布會議保密資料的相關人士。入稟狀要求在未取得港大許可下,禁止答辯人披露港大校委會的錄音及文件 。

港大校委會主席梁智鴻昨強調:「整個禁制令係純粹希望保障香港大學保密原則運作,絕對不是與媒介有任何爭論 。」 法庭原定周五提訊,但商台為釐清禁制令內容,考慮提前聆訊。



利用陰謀論去聯想,應該會議錄音可能是有比 李國章 and 紀文鳳, 更加啜核的說話還未公開,故此有此必要落一度大閘,利用法庭的大棒把聲音壓下去,果然商業電台匆匆下架。


說起 明德格物 的尊嚴,有冇被肆意踐踏呢? 必須要記得:


董建華時代的 路祥安干預港大民調事件,結果是校長 鄭耀宗 鞠躬下台。


到了 曾蔭權時代,在百年校慶邀請當時,還是副總理的李克強到訪任主禮嘉賓,發生了 李克強訪港大 818事件,校長 徐立之 又須要黯然辭職下台。


因此,一次臭,兩次再臭,不離三次更臭 。。。。。。這次臭到連 心空媽,在予返老家吃團聚飯,都攞出來做茶餘飯後話題。


心空媽已經是不問世事久矣的老人家,既然被問起為甚麼有禁制令?那就唯有約略扼要,由去年的佔中開始說起,戴耀廷和陳文敏之間法律學院的關係,引申到港大副校長推薦委員會的唯一候選人,卻被香港兩份黨報事先洩露機密,並多翻撰文批評候選人 陳文敏 。。。。


到今年 校委會 “等埋副校”,然後是 “唔等埋副校”,再然後是港大學生衝入會議室,有位醫生突然倒地腳痛,又在否決陳文敏任命之夜,再再有人爆出會議中的啜核內容,再再再是爆料者被質疑真偽時,卻有錄音傳來 back up 爆料者不是老作!


最後就是所謂:禁制令 為止,至此 心空媽 已經有開始留意新聞顧不贅矣,好在沒再被追問,嗜悲 抹一額冷汗。


心空媽 略似明白禁制令的來由,爆出一句:呀! 此地無銀三百両 。。。。欲蓋彌彰 啫。希望她老人家就此放下這份好奇心吧,嗜悲 經已辭窮了!!!






伸延閱覽:
劉進圖:港大申禁令違公眾利益 明報新聞網
張達明批評引不必要恐慌 港大禁令沒提「公眾豁免」 都市日報
香港大學民意調查爭議 維基百科
李克強香港大學百周年校慶典禮保安爭議 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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