瘋人瘋語

「我離港前到過一間精神科醫院。當時有位病人禮貌地問,一個以作為世上最悠久民主政體而自傲的國家,如何能夠將此地交給一個政治制度非常不同的國家,且既沒諮詢當地公民,又沒給予他們民主的前景,好讓他們捍衞自己的將來。一個隨行同事說,奇怪,香港提出最理智問題的人,竟在精神科醫院。」彭定康 金融時報

“During a visit to a mental hospital before I left Hong Kong, a patient politely asked me how a country that prided itself on being the oldest democracy in the world had come to be handing over his city to another country with a very different system of government, without either consulting the citizens or giving them the prospect of democracy to safeguard their future. Strange, said one of my aides, that the man with the sanest question in Hong Kong is in a mental hospital.”Chris Patten Financial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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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May 27, 2015

腥臭

腥臭




來源:在線漢語辭典


又據 百度百科


腥臭:fishy and stenchy stinking smell as of rotten fish 蛋白質腐爛所發出的惡臭


《韓詩外傳》卷九:「 齊王 厚送女,欲妻 屠牛吐 , 屠牛吐 辭以疾。 其友曰:子終死腥臭之肆而已乎,何謂辭之? 」

《三國志·吳志·諸葛恪傳》:「 恪 將見之夜,精爽擾動,通夕不寐。 明將盥漱,聞水腥臭。 」

清 俞正燮 《癸巳存稿·駱君小傳》:「開門入其室,腥臭不可聞。 」

丁玲 《韋護》第二章二:「直到走進了弄堂裡,被一股強烈的便溺的腥臭沖進了鼻管,才將那些熱鬧的影像抹去。」




事源這篇:


【頭條新聞】屈迎妍:人生馬拉松 —— 從此不做不錯

沙田美林邨七旬翁遛狗時被殺案,警方早前拘捕的三十歲自閉智障男子因有不在場證據,獲警撤銷暫緩控罪,在被捕三日後無條件釋放。事件經過政客發酵、傳媒炒作,成為新一哥上任後第一顆要拆的彈,結果,事件在警方的公開道歉中,暫時落幕。

錯就要認,打要企定,我絕對贊同,政客要的是鎂光燈,他窮追猛打判你濫捕、說你欺凌弱小,誓要投訴到底,無可厚非。然而,此案亦反映警隊制度的滴水不漏,找到新證據,該男子的控罪立即獲撤銷,那正正體現完善的機制保障了無辜者,對比美國不時出現那些坐了幾十年冤獄才獲洗脫罪名的新聞,我們應該慶幸,在小島蒙冤的人,頂多受苦七十二小時。

警察不是神,總有出錯的時候,政客為了政治利益、黃絲帶為了抓緊抹黑機會,當然會聚焦在那個錯處,然後如獲至寶地猛攻狂插,然而,我作為一個市民,我關心的是,探員究竟有沒有努力找兇手,為死者雪冤?他們是不是用盡一切辦法,去守護小城?

閱報時,我看到這幾句話:「。。。。警方調查十九天,翻看八百小時閉路電視片段,綜合街坊口供鎖定疑犯 。。。。」

聚精會神看八百小時的 CCTV,不是說笑的活兒,就算「飛帶」快看,也起碼要用四百小時,如果真的要「濫捕」,探員何必捱這些苦?第一天就把所有穿紅衣黑褲的抓回來屈打成招算了。

這案件在太多非專業的外人指指點點下,匆匆蓋棺,連最高層都道歉了,誰還敢再踩地雷續查案?執法者原本一心為老翁雪冤,廢寢忘餐查案,只因中間出錯了,就把所有努力推翻,還被亂扣濫捕帽子,以後,還會有警察敢做事嗎?不做就不會錯,如果探員不去看那八百小時 CCTV,就不會拉錯人,就不會成批鬥對象,就不會令一哥難堪 。。。。如果,如果大家甚麼都不做,就甚麼亂子也不會出,警隊就可明哲保身。

政客們,你們遲早逼得警察不做不錯,由得兇手逍遙、殺手滿街吧,這就是你們天天追求的美好明天。



結果,引來各方攻伐也引來支持者,有正反雙方陣營(立場新聞) 多篇文字往還,互相攻擊你來我往好不熱鬧!!!



【明報專訊】專欄作家屈穎妍昨在《頭條日報》發表文章〈從此,不做不錯〉,指警方錯拉智障漢一事,事件中警隊找到新證據令男子撤控,「正正體現完善的機制保障了無辜者」,又指對比美國不時出現坐了幾十年冤獄才獲洗脫罪名的新聞,「我們應該慶幸,在小島蒙冤的人,頂多受苦七十二小時」,引起網上討論。嚴重弱智人士家長協會主席李芝融表示,看過文章後感到憤怒,批評屈文在家長的「傷口上灑鹽」,又指對於弱智人士家長,子女「離開一小時都感到好漫長」。

屈穎妍稱不接受訪問
李芝融指照顧弱智人士的精神及心理壓力不是筆墨所能形容。對於屈穎妍所指,「這案件在太多非專業的外人指指點點下,匆匆蓋棺,連最高層都道歉了」,李表示,屈穎妍亦是「外人」,不理解弱智人士家長的心情。他指,「72小時對於屈女士可能好閒,好似去個旅行、放吓假咁」,但對於弱智人士來說,處於陌生環境中,面對陌生人盤問,情緒變化可以很大,加上72小時缺乏藥物,如事主有抽筋等症狀,隨時致命。李要求警方有嚴謹的程序為弱智人士落口供,避免相同事件再發生。對於李的批評,本報昨致電屈穎妍,她指自己不接受訪問。



嗜悲 粗略 Google 一吓,原來 屈穎妍 在《明報》《頭條新聞》和 《晴報》都有個專欄,跟著不久之後就發生了:”道不同不相為謀“ ,屈穎妍 決定停寫《明報專欄》事件。






婦唱夫隨 關係,屈穎妍老公 林超榮 也隔天聲援發表:“後會有期” 即時停寫《明報專欄》云云!






最後,《明報》:明報編輯室手記 發表 ”告別專欄作家“ 文.小鳳


【明報編輯室手記】時代版「女人心」這個專欄,在我朋友間的田野調查發現,三位作者像個鐵三角,確實很受歡迎。

當年編輯過《明報》專欄版,經驗尚淺,對每位作者都是畢恭畢敬的,核對資料文字不敢有差池。那時讀到屈小姐對怪獸家長的抨擊,心裏佩服,看她寫三個女兒的生活趣事尤其喜歡。她也很有交帶,編輯不需怎麼憂心追稿。

有前輩說過,看專欄作家的文章,其實是看他們的生活方式,站在巨人肩上,讀他們對生活的體會和態度,有很多值得學習的地方。屈小姐曾在專欄裏寫過,她出身左派家庭讀左校。那時還想,尚算是出淤泥而不染的。

怎料,後來是愈看愈讓人糊塗,嗯,這個就不必提了。經過種種,終於明瞭,洗腦的極致是,被洗腦者渾然不知,誰說洗腦不可怕?

直至 5月 19日,屈小姐在「心筆在妍」專欄裏寫道,大半年來不斷被狙擊被恐嚇,還收到死亡恐嚇,這是她最後一篇替《明報》寫的專欄。記得這不是她第一次收到恐嚇,早在 2012年反國民教育科,她也在專欄裏說,收到祼男恐嚇照片。

有編輯曾因此向警方提供資料,協助調查,當然,時間很短,不需七十二小時,不過,老實說,一個平常清白人,在那種壓力之下被問話,也難免會緊張,更何况是一個難以表達自己的人。後來聞說恐嚇者有寄信來「自首」道歉(不是抱歉),她還把信給編輯登了出來,不忘教育讀者,做錯事是要誠懇認錯的。

或許這是個是非不分的時代,但「此處不留人 自有留人處」,相信她會有更遠大的未來。

剛好最近讀到也斯的《半途》,書中有詩〈青蠔與文化身分〉,提到有些地方養出來的青蠔,「由於營養不良,或是思想過度/不計代價地發展工業的地方/化學廢料流入河裏,令青蠔/變了味道」。

浸染過什麼湖泊,就會有什麼內涵,幾滴消毒的檸檬汁,看來也掩蓋不了那腥臭味,的確是四個字,棄不足惜。



「檸檬汁難掩腥臭棄不足惜」,但仔細計算日子是人家先棄《明報》于前,卻不是《明報》主動捨棄在先。被人先棄掉臨尾卻死雞撐飯蓋,若屬腥臭《明報》應最早發覺,奈何甘心命抵多年,所以這一說不成立。


“腥臭” 本發出自 【頭條日報~人生馬拉松 —— 從此不做不錯】,不過照 屈穎妍 的 ”道不同不相為謀“ 說:《明報》連續幾天一次又一次點名撩事,看來是人家腥臭在《頭條日報》,但《明報》也加入腥臭一番。回看 屈穎妍 與 署名 小鳳 者,令人聯想到這次是兩女之爭,無怪會利用 “腥臭” 來罵對方 。。。。。。。。哈哈哈哈哈!(“腥臭” 各位 google 便知不贅矣)


嗜悲 已經放棄購買《明報》nth 多年,自從 華叔 司徒華 停寫 《三言堂》後,就放棄不再網上閱讀《明報副刊》專欄文章,如今只止於網上讀讀《明報》新聞和社論。


免費報章 《都市日報》《頭條日報》《AM730》和《晴報》4份,每天經過地鐵站必取,雖然 屈女士 在《頭條日報》和《晴報》有專欄,但卻一向沒有閱讀 屈女士 文章的習慣。


今次事件 嗜悲 只當是娛樂新聞一場鬧劇來看,希望未有沾染上 “腥臭” !!!





後記:


登文後在人家的 blog處,讀到一封 屈穎妍 寫的公開信,是由 周融 代替讀出,因為 屈穎妍 接受 警方建議, 不親身出席過去的週日撐 “屈穎妍大遊行“,云云。





【港人講地】衷心感謝,你們對我的支持;也無限感動,為你們今日付出的勇氣。

在黃色恐怖的年代,在動輒起底、圍攻、欺凌、恐嚇的社會氣氛中,要站出來,為正義發聲­,需要很大勇氣,你們今天作出了最佳示範,告訴大家,我們沉默,但我們不懼怕。

這段日子,有一群人,一直打著民主、自由、人權的旗號,在香港進行大肆破壞,毁掉市容­、推倒經濟、撕裂關係、最悲哀的,就是敗壞了道德、毁滅了核心價值,我作為一個手無寸­鐵的文人,能做到,就是用文字,去把我看到的不公義、把沉默大多數的憤怒寫出來。

沒想到,真心話竟然換來一家人的被攻擊、被凌辱、被詛咒、甚至最近被恐嚇,今日香港已­出現了一種新的惡勢力,它的名字叫「民主霸權」,他們比黑社會更黑社會,他們已經是恐­怖份子。

許多人在問,為什麼社會會變成這樣?為什麼一些身邊熟悉的人,忽然像撞邪一樣,歇斯底­里去膜拜這民主邪教?

我想告訴大家,別花時間去深究了,有些事真的沒法理解,你看活在安逸社會中的人,一樣­有跑去叙利亞加入ISIS,我們的社會有人中了民主邪教的毒,又有什麼稀奇呢?

所以,我們要做的,就是說出來,站出來,向暴力說不,向邪教說不!

今天,我不能站在這裡向你們親口致謝,是因為恐嚇我們一家人的暴徒仍然逍遙法外、仍然­張牙舞爪、甚至在你們默行的路上揚威叫囂。因為他們有個黃色護身符,連執法者都不敢動­他毫毛。威脅未除,我和家人只能按警方指示,不出席任何公開場合,以免讓暴徒再點相、­再狙擊。

這是什麼世界?讓惡人當道,根本就是懲罰良民,對社會的犯法者,為什麼政府、警方,仍­然按兵不動、仍然袖手旁觀?有權的人不敢動,就讓我們這些真正手無寸鐵的無權小市民來­敲戰鼓!

再次衷心感謝,你們的支持,給我戰下去的勇氣;你們的支持,讓我知道自己並不孤單。放­心,我會繼續寫,希望你們把我的文章繼續廣傳,跟恐怖份子作戰,需要我們同心同德的勇­氣。謝謝大家!



哈哈哈,連 梁振英政府 和 新一哥的警隊,都給 屈穎妍 問罪!?


經過今次一鬧,把 屈穎妍 由本不被留意的 local 香港專欄作家,變成整個華文世界都知道都認識,香港有個專欄作家 屈穎妍 紅遍全球。


唔寫 《明報》 都可預見增加其他報章約稿,兼且增加原有稿費,出版社結集成書趕快出書刊,出席有酬勞演講 午餐會 conference 會議,豬籠入水不在話下。更可能被邀請到聯合國作證,受到 “欺凌 Bullying“ 聽證會,塞翁失馬焉知非福?!




伸延閱覽:
屈穎妍 從此 不做不錯 頭條日報
弱智人士家長會﹕屈穎妍文章傷口灑鹽 長青網
屈穎妍 效應 主場新聞
【編輯室手記】告別專欄作家 明報新聞網
屈穎妍 公開信 港人講地



我的舊文:
《環球時報》呱呱嘈 解放軍入不到中大校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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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comments:

新鮮人 said...

拖錯人唔出奇,
問題在於人家一早話佢係智障,
警方不理之 餘,
又唔俾家人陪佢,
又唔俾佢食藥,
反映出警方那種自以為是,
不尊重別人的作風,
若果那名智障人仕中途病發自殘身體以至自殺,
後果誰來負責呢?

相反,
若果最初警方接受家人意見,
了解當事人是真是智障,
然後作適當的處理,
咁又何以遭人大肆批評呢?
警權過大以至不尊重別已非一日之事,
以往已有不少例子,
今日只是又再一單。

有無想過,
就算當事人真是真兇,
警方不因應當時人是智障人仕而作出適當處理,
這樣對他又是否恰當和公平呢?

新鮮人 said...

看看警方最初那份對答如流的口供,
似是真的出自智障人仕之口嗎?
還是有人在" 作文" 推卸責任呢?
警方的處理手法值得人信任嗎?
做野唔係大哂的,
屈打成招亦非絕無可能,
只是我們不知而已。

the inner space (from my tablet) said...

多謝 新鮮兄 之言,讓大家把焦點集中回找尋真兇!!!


如今,原個事件被社會閒置,
反而聚焦在 屈穎妍 被騷擾,
攪出 民主 霸權 和 民主邪教 兩個新議題,
不知警察是不是也沒有新料,
讓慘案成為懸案,
不了了之?!

the inner space (from my tablet) said...

新鮮兄:

回看警察曾經檢查 CCTV 800多小時
雖然最終誤捉了個 自閉智障男
但應該是有一個貌似的男性疑兇
曾經在同時出入個屋邨 和 案發的花園
才令到警察拉錯人變成拿屎上身
更加因為延誤結果攪出大大鑊





這個貌似智障男的元兇
究竟是誰有沒有和智障男關連
應該繼續偵查到底
為警察打一場翻身戰!!!




新鮮人 said...

都話重點唔拉錯人囉,
係拉左人點處理疑犯呀!

你估警方第一次拉錯人咩?
以前拉錯人又無人講,
點解今次又有人講丫?
係警方一路以來的處理手法太自我為是,
以前拉錯d 好人好姐的,
當事人有能力清晰表達和忍受,
所以當事人good一聲忍左佢,
但今次係智障人仕,
佢未必能面如此壓力,
人家家人講俾警方聽佢地又唔理,
仲藥都唔俾人食,
係咪想人死呢?

警方睇左 800小時錄影帶又如何?
依家係話佢地唔做野咩?
辛苦又點呢?
辛苦左就可以自以為是不尊重別人嗎?
根本係兩回事,
完全和重點無關。

還有,
拉唔拉到真兇又係另回事,
拉到我會覺得可以將功補過,
拉唔到又唔係大問題,
盡力是應該的,
破案也不是必然,
問心無愧就可以。

所以,
處理手法是否公平穫尊重疑犯是一件事,
破不破案又係另一件事,
兩者毫無相關。

新鮮人 said...

尾二那段第二句應該係。。。
拉到真兇我唔會覺得可以將功補過。

破案 和 處理手法係兩回事,
今次警方俾人批評的是 處理手法,
並非是拉錯人或破案與否。

the inner space said...

新鮮兄:屈打成招是中國人衙門必備的方式。

香港警察迅速內地公安化始於回歸日 1997年 7月 1日,人大 831落閘的政改選的特首,持著虛假認受性加偽民意授權,比前更加專橫鼓吹嚴打方式,而警察更加快成為管制單位的 bloodhound,這些違反人權的審查方式偵查方法,加速變成一種慣性例行任務,單向提高破案率而忽視程序,兄台可記得剛退休的前一哥退休前說過什麼!!!

the inner space said...

哈哈哈哈哈 新鮮兄,中國人衙門一貫存在戴罪立功功過相抵是幾千年的思維方式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