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June 30, 2011

內耗頻繁

內耗頻繁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林公公先前提出的『立法會議席出缺替補安排』由二0一二年十月開始的第五屆立法會起,如果在地方選區或新增的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有議席出缺時,將安排擁有最大餘額的名單的候選人填補這些空缺,屆時無須舉行補選


特區政府選擇不遲不早,不先不向廣大市民作出諮詢,繼而想以快刀快槍通過,是特區政府心中有鬼自知理歪,試圖在五月提出七月中就通過,在不夠三個月,在廣大市民不經不覺中,造成既成事實,又害怕出現田北俊翻版,個別建制派議員突然倒戈。若是光明正大,維護市民選民公眾權利,又何須這樣傖卒成章呢?


卒之在輿論壓力之下,特區政府急急在七月一日前,推出了修訂: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今天(6月28日下午)會見傳媒時說,經深思慮類後提出新方案,對選民而言,在立法會大選投票時,選民清楚知道投的一票,支持名單候選人當議員,亦支持如果在任議員離任,由同一名單上的候選人遞補。若該同一名單候選人不願意出任議員,或已喪失資格不能夠出任議員,則按最大餘額遞補名單來替補議席,若原有名單和最大餘額名單也沒有人接任,才進行補選。


各位這個是今年第幾次特區政府提出新的草案,而在輿論壓力下匆匆忙忙作出修改呢?又是第幾次要整個香港內耗一大番:時間、人力、物力,還有輸掉政府的公信力之後,才換來特區政府的小修小改呢?看來今次這個修改比原先的略有改進,不過匆忙間很多方面都未能考慮清楚周全,為何特區政府不作出3至6個月的廣泛諮詢,讓市民有充足時間做出回應。


6月28日律師會聲明指出,政府匆匆提出的草案太倉卒,不合理,有違內地及政制事務局一貫行之有效的做法。會長何君堯表示,即使政府下午3時45分提出新方案,也嫌太草率,何不先諮詢市民,讓市民有充分時間討論。律師會又再於6月30日再發表長達3頁的《香港律師會意見書》,續點續節清楚說明,及重申他們的觀點和法律之立足點 。


【明報社評】雖然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林瑞麟懸崖勒馬,宣布修改立法會直選議席出缺的遞補機制,由原先最大餘額名單替補,改由出缺議席同一名單候選人接替。政府表面上聽取意見,作出讓步,但實質仍然是廢掉市民的補選投票權利。

我們認為,補選投票權乃莊嚴大事,是存是廢,要諮詢市民,才可定奪;另外,當局操作此事之粗疏善變,恰恰說明連政府對此事的認知,也未經深思熟慮,基於事態太過倉卒,又看不到迫切性,我們認為政府應該重新研議此事,全面諮詢市民,讓市民參與涉及其重要權利存廢的決定。

新方案雖有改進 但未能杜絕扭曲民意
林瑞麟的新方案,建議立法會直選及超級議席議員出缺(不管任何原因),由原有名單其他候選人接替,若他們都不願接替或喪失資格,就由最大餘額名單接任,若最後沒有人接任,就舉行補選。這個修訂,較原建議由同一次選舉落敗、但得票最多的候選人自動遞補,確實有改進。

不過,若說此舉保留了比例代表制的原意,卻並不盡然。因為還有由另一張名單的候選人遞補的可能,仍然扭曲了民意,除非出缺議席遞補,止於同一名單的候選人,若他們都不願接替或喪失資格,即另行補選,這樣,才算較體現比例代表制原意,不致出現牴觸選民授權同一理念候選人代議政事的情況。所以,新方案雖有改進,但未能杜絕扭曲民意。

其實,如何遞補只屬末節,真正需要探討的是為何要廢掉補選。政府上月提出遞補機制,用以取代補選,當時林瑞麟所持理據是去年所謂「變相公投」,投票率創補選歷史新低,他認為反映市民不接受議員隨便辭職,而政府必須補選,浪費公帑,林瑞麟借市民和部分議員要求堵塞漏洞,提出遞補機制。去年所謂「變相公投」,投票率只有17%,是歷來補選最低,反映大多數市民不支持存在「玩嘢」成分的補選;但是83%未投票的選民,若被解讀為他們反對補選,卻非事實。

林瑞麟和建制派成員保駕護航的說法中,迄今未拿出過具體數據,證明上述83%選民同意以遞補機制替代補選,或是提出過什麼研究調查,足以說明市民同意廢掉補選,願意放棄補選投票權。所以,林瑞麟和建制派就遞補機制所說「民意」,並不真實,有移花接木、偷樑換柱之嫌。

反而在實際環境中,真正的補選,選民都積極參與。立法會地區直選議席舉行過兩次補選,第一次是2000年程介南辭職,補選投票率有33%;2007年馬力病逝,補選由陳方安生與葉劉淑儀對壘,投票率高達52%,較2008年立法會選舉全港投票率還要高。可見選民不排拒有意義的補選,若政府不想再見到類似去年的「變相公投」,合理做法是對症下藥,阻止有議員再假借辭職來「玩嘢」,而非以「有殺錯、無放過」或寧枉無縱,政府的手法,宛如倒污水,把盆中嬰兒也一併倒掉,非常荒謬。

此事另一可議之處是行事倉卒。政府上月下旬才提出修例建議,要在7月13日提交立法會三讀通過,遞補機制取代補選後,市民就失去了補選投票權,這是涉及選舉制度和市民投票權利重大改動的政策,政府卻不作廣泛諮詢,恍如緊急立法般要在不足兩個月之內,完成法例修訂,我們不質疑政府的動機,但是事態之倉卒,由林瑞麟的表現已表露無遺。

林瑞麟曾經援引德國、芬蘭、波蘭等國家,也是採用「類似」的遞補制度,不過,這些國家其實由同一政黨名單下一名未當選者填補空缺的,與林瑞麟所說差之毫釐,謬之千里。縱使林瑞麟不是刻意誤導,但設若因為時間倉卒而認知有誤也反映急就章之弊。

若連負責官員對遞補機制的認知也有偏差,則市民怎能寄望官員做出正確決定,使市民的投票權利不會受到不合理剝奪?政府若對自己的建議和理據有信心,應該展開全面諮詢;經過認真討論之後,不排除市民接受政府現時的建議,但其意義將會截然不同,因為那是經過深思熟慮所建構的共識。

市民投票權利 不應因政爭而被剝奪
政府這次急轉彎,被解讀為免激起更多人在七‧一上街。此事涉及市民補選投票權的存廢,事關重大,不應用作一時一地操作,特別是建制派的地區直選議員,應該珍惜市民的投票權,務須戮力維護。政爭或個人好惡,不應該影響政府和議員對大是大非問題的判斷;遞補機制與補選投票權涉及大是大非,我們寄望政府和議員顯示應有胸懷,善盡責任,以打造真正民主機制為念,與市民一起探索解決之道。



這些小修小改,並沒有回應到兩個重點:
~首先林瑞麟代表的香港政府,在這 critical 尖銳的議題上,竟然摒棄程序,不向廣大市民作出諮詢(通常三至六個月)。
~其次就是林瑞麟將在五區公投補選時的投票率低,歪曲成這就是民意支持這個沒有補選的安排,而甘願放棄選舉權和被選權。


【730AM】在反對聲音不斷高漲下,政府終在「七一」遊行前夕,匆忙將立法會議員出缺替補機制作出讓步,改由出缺議員的同一名單候選人填補空缺,不過,面對法律專業團體直斥機制違憲,律師會更罕有與政府唱對台要求擱置草案,但政府仍堅拒進行公眾諮詢,並鐵定如期下月13日交立法會表決。

有市民已申請司法覆核,挑戰政府的「違憲機制」,這一政治炸彈隨時觸發憲制危機。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林瑞麟強調,有關修訂符合《基本法》,有信心能提出足夠的理據,支持政府立法建議。另外,逾500名年輕學人在報章發表聯署聲明,促政府收回替補機制方案,並需正式諮詢各界意見。

修訂方案由同一名單補空缺
面對各界強烈批評下,曾聲言不會對替補機制不作任何修改的林瑞麟,以「今日的我打倒昨日的我」,宣布政府提出修訂方案,將原本建議由最高得票落選者補上,改為由同一名單的候選人填補議席。

以上屆立法會選舉九龍東選區為例,若民建聯陳鑑林的議席出缺,將由同一名單的黎榮浩補上,假設他及名單後的陳曼琪與洪錦鉉不願替補,則由同區最高餘票落選的社民連陶君行補上。

但在新界東選區,由於社民連梁國雄獨行俠參選,若其議席出缺,結果與舊方案一樣,由獲最大餘額票的自由黨田北俊補上,假設無人願意替補或喪失議員資格等情況,當局才會舉行補選。

林瑞麟拒公眾諮詢
林瑞麟指出,有關修訂是經過深思熟慮,並已聆聽社會意見,符合選民的原來意願,「可以保留選民喺立法會大選期間,按比例代表制支持唔同黨派出任議員嘅比例。」

但他無回應法律界關注的程序公義問題,亦迴避替補機制剝奪市民投票權的指控,面對記者多次追問為何政府堅拒進公眾諮詢,他只重申過去1年已有很清晰的民意,認為要堵塞議員任意請辭策動補選進行所謂公投的漏洞,而過去1個月在立法會內外亦已作出多次討論,認為現時是立法的成熟時間。

至於是否擔心替補機制會面對法律挑戰,他指新方案與外國行之有效的方法看齊,例如德國、芬蘭及波蘭也使用同一名單替補,故有信心日後在法庭有足夠理據,並強調「(方案)合情、合憲、合理、合法,相信係切實可行。」

林瑞麟今次硬推替補機制,被質疑是為在下屆政府更上一層樓,但他指「完全唔係」。至於當局堅持在下月中匆匆完成立法,他解釋指是為11月區議會選舉時,讓候選人知道若明年參加立法會新增區議會功能組別選舉,他們應有的權利。另一方面,54歲無業市民張德榮昨入稟高院,就替補機制申請司法覆核,法院將排期聆訊,決定是否受理申請。

入稟狀引用《選舉管理委員會條例》、《基本法》及《立法會條例》,要求林瑞麟在立法前諮詢公眾,並要求法院頒令禁止推行違憲機制。他指擔心替補人選是不認識的候選人,並認為替補機制是「有預謀的違憲」。

律師會促擱置草案
替補機制連日引來法律界批評,繼大律師公會先後三次發表聲明指機制違憲後,立場一向較溫和的律師會亦發表強硬聲明,認為當局應擱置草案,並需重新就建議進行全面諮詢。該會會長何君堯表明,不能接受政府提出的修訂方案,因補選制度一向行之有效,政府的安排影響市民在《基本法》第68條享有的選舉權。至於機制有否違憲,他則指律師會並非司法機構,有關問題應由法庭處理。

前政務司長陳方安生發表聲明,批評替補機制剝削340萬選民的投票權和參選權,抵觸《基本法》賦予港人的基本權利。她又說,兩個法律專業團體已指機制不符《基本法》,政府對原方案作小修小改亦無補於事,故強烈要求政府撤回草案,凡涉及憲制或選舉安排的重大改動,必須先充分諮詢公眾,她並呼籲港人發揮集體力量,清楚表明反對替補機制、及反對政府公然粗暴破壞香港民主進程。

泛民主派亦堅持要求政府撤回草案,並進行公眾諮詢。公民黨黨魁梁家傑說,政府應先收回方案,然後進行諮詢,讓港人了解選舉權如何被剝奪。民主黨主席何俊仁說,該黨需開會才決定立場,但認為修訂方案仍可能違憲,政府需提出更有說服力的說法。公民起動何秀蘭擔心,新方案可能引來更多政治協商,例如兩名不同政黨的成員協商,其中一人出任議員一段時間後,退位讓另一人補上。

民建聯主席譚耀宗則歡迎修訂,認為可避免扭曲選民意願,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黃國健指政府從善如流,但兩人均不評論政府修訂方案是否為「七一」遊行降溫。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說,要先在黨內研究才決定是否支持新方案。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稱,修訂有積極意義,一旦有司法覆核,有助說服法院指方案無違《基本法》,但是否違憲則要由法院裁決。

立法會審議有關法案的委員會將於下周一召開特別會議,討論政府的修訂方案。另外,政府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已將一向使用的「替補機制」改為「遞補機制」。



上次我打爛沙盤問到篤,看來是有回應了,不過正如上面730AM指出的例子,若只得一人的名單,將會失去了席位。而我就想到,只得兩三四人的名單,就算不咒後面幾位死亡重病,卻不保後面幾位在幾年間沒有退黨,還有可能會是轉黨。這個遞補制於退黨轉黨的情況下又怎麼辦呢?可知考慮並不周全,將來的候選名單,將需要有水蛇春咁長,才能算確保安全保險,但不能保證沒有退黨轉黨。


Anyway 這個遞補制都是會通過,因為特區政府已經數夠保皇黨建制派的票通過,林瑞麟黃仁龍等是要完成交託任務,於全世界目光面前,赤裸裸的去剝奪香港選民選舉權和被選權,光脫脫毫無遮掩地踐踏民主選舉,特區政府不惜在國際社會上赤裸裸光禿禿示人,烏呼哀哉!


最後無論怎麼的去修改,香港已經內耗了不少的時間人力物力,各方面的資源,連帶政府的公信力都失去了,輸家仍然是整個香港,我們的香港應該瀛聚力量對抗外來競爭,而不是內耗啊!


(寫在七一前夕)


後記:
【明報71社評】又到七一,使人意料不到的是,踏入回歸第15年的第一天,竟然成為政府與市民就立法會直選議席出缺遞補機制的「決戰」空間。今日有多少市民參加遊行,相信對遞補機制會否按政府的意志通過和落實,有決定性的影響。

政府就遞補機制的操作,盡顯其專權霸道的一面,邏輯理路不通、漠視民意、援引外國個案和解讀民意有偷樑換柱、移花接木之嫌。政府一意孤行,造成一個惡劣的態勢,迫使市民上街表達不滿。

難道真的要有數以萬計的市民上街,使部分議員有所忌憚而改變立場,形成不夠票,才能迫使政府煞車?難道只有這樣,香港固有的理性求真、程序正義等核心價值,才不會遭到踐踏,而市民的補選投票權,才不會被剝奪?

捍衛價值觀程序正義 維護學術知識尊嚴
遞補機制本來較為枯燥、門檻高,不但市民無興趣,傳媒起初未重點報道,市民關切遞補機制約始於10日前,在立法會審議修訂的委員會階段,官員答覆議員質詢時,愈解說暴露問題愈多,官員的理據宛如「高山打鼓,不通、不通」。

經過各方深入探討,發覺政府有以堵塞選舉漏洞之名,剝奪市民補選投票權之實的嫌疑。為紓緩民憤,政府作了少許讓步,但仍堅持不全面諮詢公眾,所以,補選存廢可能要視乎今日遊行人數、對專權霸道說不的聲音有多大而定。

政府提出的遞補機制,首先涉及市民的選舉投票權利,一旦實施遞補,市民就失去透過補選選出代議士的權利,這個權利,市民自回歸以來就享有;其次,實施遞補機制之後,日後選民要同時選擇可能遞補人選,雖屬同一張名單,選民喜歡甲君,不一定喜歡同名單的乙君,故此,遞補機制實際影響市民的投票行為。

至於參選人,日後在參選名單也要另行安排。所以,遞補機制實質涉及選舉制度重大改動,政府以黑箱作業制訂機制、以急就章方式意圖強行通過,箇中不尋常之處,使人諸多聯想。

官員和建制派說去年所謂「5區總辭,變相公投」,投票率只有17%,顯示大多數市民不支持「玩嘢」補選,有市民和議員要求堵塞漏洞云云。官員和建制派有意無意之間,把未投票的83%選民,列為贊成遞補機制的大多數。

官員和建制派這樣操作民意,荒謬至極,嚴格來說有強姦民意之嫌。去年變相公投未投票的選民,各有不同理由,若說他們都願意以遞補機制取代補選,除非政府有確實調查數據佐證,否則要停止偷樑換柱的把戲。

這次遞補機制事件,學界反應之強烈,近年較為少見。除了個別學者撰文口誅筆伐,近千名學者聯署、分批刊登廣告,要求撤回遞補機制,並進行全面諮詢;12名學者昨日坐言起行,到立法會外要求政府撤回方案,中大政治與行政學系榮休講座教授關信基形容,政府今次數夠票便想去馬,較當年23條立法還霸道。

政府援引德國也實行遞補制,為方案護航,但是學者一再指出,德國等國家的遞補安排,與政府提出的遞補機制不同,學者治學首重求真,政府斷章取義,以圖魚目混珠的伎倆,自然為學者所不齒。所以,學界今次高調反對遞補機制,不但捍衛市民的補選投票權利,也是對學術、知識和邏輯尊嚴的維護。

今日會有多少人上街,就算對民衆運動有較深認識的人士,也認為難以預估,因為民情、民憤、民怨經過遞補機制聚焦、發酵之後,今日上街人數會以幾何級數形態呈現,不過,具體人數已經較難估計。我們認為,今日有兩種情况促使市民上街。

一是向專權霸道的政府說不,促使立法會部分專業界別議員加入反對遞補機制行列,迫使政府撤回方案,即使政府一意孤行,強行提交立法會表決也會遭到否決。總之,要爭取撤回方案、全面諮詢。

二是要捍衛香港的核心價值。政府強行推銷遞補機制,不惜邏輯顛倒、混淆視聽,蔑視求真的價值觀,對香港崇奉恪守的程序正義,也不予尊重;政府我行我素、以制度暴力壓制不同意見的操作,充分顯示對理性的侮辱、對文明的踐踏。市民今日要向這樣的政府說不!

風雨如晦雞鳴不已 港事蜩螗大家發聲
自從2003年七一50萬人大遊行之後,每逢七一都成為政府的夢魘,多少人參加遊行,也成為檢驗市民對政府年度施政滿意度的指標。這種形態,扭曲了香港的管治,也扭曲了政府與市民的關係。

例如,每屆七一之前,利益團體揚言拉隊參加遊行,而政府因此屈服的情况,屢見不鮮。這種管治,不健康、不正常,卻是香港運作的常態,實在十分可悲。

這種管治,除了體制畸形所致,政府或官員在具體事務的粗疏、失誤,也是主要原因之一。例如今次遞補機制,從基本內容、官員認知到具體操作,都顯示倉卒、急就章而導致的失誤,但是政府和官員執迷不悟,一意孤行,把事態操作得宛如以十個錯誤去掩飾一個錯誤,使得情况愈趨荒謬和使人更加憤怒。

「風雨如晦,雞鳴不已」。在社會黑暗、港事蜩螗之際,大批學者已經展現君子氣節,現在就看市民展現多大能量,迫使政府必須面對市民的不滿。昨日高考放榜,21個5A或以上狀元,其中7個剛滿或快滿18歲,他們都表示今日會參加遊行,綜合而言,他們說不出什麼大道理,但是都表現出對正義、公義的渴求。反觀特區政府卻執迷不悟,不禁令人懷疑這些治港的港人為什麼這樣脫離港情、不理民情?七.一值得慶祝,更值得反思。






補充:
HK Bar Association 香港大律師公會 Press Release HKBA 官方網頁
2011.06.29 HKBA's Statement on the HKSAR Government's new proposal on the Legislative Council Vacancy Replacement Mechanism Chinese/English
2011.06.25 Reply to the Government's Written Response dated 24th June 2011 on the Legislative Council (Amendment) Bill 2011 - Chinese/English
2011.06.21 Press Release on the Government's Proposals regarding Replacement Arrangements in the event of a Vacancy - Chinese/English
2011.06.17 HKBA's Submission on the Proposed Replacement Arrangement in the Legislative Council (Amendment) Bill 2011 English only


The HK Law Society 香港律師會 Press Release
28-06-11 The Law Society responds to Legislative Council (Amendment) Bill 2011 Chinese/English
30-06-11 The Law Society responds to proposed CSAs to the Legislative Council (Amendment) Bill 2011 Chinese/English


特區政府網頁 HKGov
議員辭職或因其他情況而出缺安排 Chinese
遞補機制符合《基本法》及《人權法案》Chinese/English
離任議員名單候選人遞補安排(修訂版)Chinese



伸延閱覽:
律師會促政府擱置遞補機制 雅虎新聞網
事關重大 必須全面諮詢市民 雅虎新聞網
7.1前夕小修小補 730 AM
人民上街 雅虎新聞網
沈旭暉:落敗遞補制 雅虎新聞網



媒體 Media(節目重溫):
議事論事6月23日: 立法會替補機制爭拗 RTVHK 官方網頁
城市論壇6月26日:遞補機制恐違憲 諮詢民意可行先 RTVHK 官方網頁



我的舊文:
Legco Resign at WILL
你知道嗎?
打爛沙盤問到篤!




Tuesday, June 28, 2011

打爛沙盤問到篤!

打爛沙盤問到篤!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林公公的『立法會議席出缺替補安排』由二0一二年十月開始的第五屆立法會起,如果在地方選區或新增的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有議席出缺時,將安排擁有最大餘額的名單的候選人填補這些空缺,屆時無須舉行補選。


【明報社評】為杜絕再有立法會議員以辭職方式發動「變相公投」,政府提出「遞補機制」,立法會直選及超級議席議員在任何情况下出缺(包括辭職、死亡、因醜聞下台),將不再安排補選,改由上次選舉落敗但得票最高的候選人自動遞補。政府這項建議有嚴重缺陷,其一,雖然市民普遍不支持去年的「變相公投」,但不代表市民支持廢除補選;其二,政府建議由最高票落敗者補上,勢將嚴重扭曲選民意願,削弱議會的民意基礎;其三,如此重大改動,政府一意孤行,拒絕諮詢民意,予人霸王硬上弓之感。在未能釋除公眾疑慮之前,遞補制不宜倉卒推行,政府應從長計議,作出修訂,諮詢公眾。

反對變相公投 不等於反對補選
5名議員去年透過辭職再選推動「變相公投」,事隔一年,政府上月宣布新建議,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林瑞麟明言,是由於5區總辭投票率創歷史新低,反映市民不接受議員隨便辭職,浪費公帑,故政府有需要填補有關漏洞。然而,政府的建議有多項嚴重缺陷。

政府指議員辭職再選浪費公帑,但政府不單杜絕「變相公投」,連議員因醜聞下台、病逝等引致議席出缺,也不可以舉行補選。為杜絕「變相公投」,政府連所有的補選都一併取消。

去年的「變相公投」投票率只有17%,的確不算成功,但選民不投票有各種可能理由,部分可能只是不支持個別候選人,並非反對「變相公投」的理念。即使這個17%的投票率真的可以被理解為不贊同「變相公投」,卻絕不可以理解為港人反對補選。

立法會地區直選議席過去曾兩次舉行補選,2000年程介南辭職,補選投票率有33%;2007年因馬力病逝後的補選,由於有葉劉淑儀與陳方安生的對壘,投票率高達52%,較2008年立法會選舉的全港投票率還要高。由此可見,在部分情况下出現的補選,港人非常支持,政府不應一刀切取消所有補選。

更嚴重的是,政府提出的「最高票落敗者遞補制」,扭曲選民意願,十分不妥。

政府的建議是,一旦有議席出缺,將按上一次立法會選舉結果定出遞補人,人選是在選舉中獲最大餘數得票的候選名單中,首名未當選候選人。以2008年新界西選舉為例,公民黨張超雄是落敗名單中得票最高的候選人,若在任期內有任何一名新界西議員在任內辭職,不論是來自建制派還是民主派,張超雄都會自動遞補成為議員。

只是,在投票日的選票比例,其實只反映選民在當時的意願,政治上「一天也太長」,選舉日過後,落敗議員的立場可能早已改變,由一個陣營轉投另一陣營,甚或被揭發涉及貪污腐敗以至性醜聞,若再按數年前的投票結果遞補,極可能被迫把一個早已被選民唾棄的人保送入議事廳。

由最高得票落敗名單候選人接任,由於接任者與離職者極可能來自不同政黨,選民的意願會被扭曲。

香港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學系副教授馬嶽,利用以下的情况來說明問題:一個只有4席的選區,5張名單參選(每張名單2名候選人),名單得票為──A:27%,B:25%、C:25%、D:20%、E:3%,當選門檻是25%,結果是A、B、C、D名單各得一席。假設當選後名單A排名第一候選人,在任期內病逝,由於名單A餘額只有2%,名單E得票3%,故議席由名單E補上。

如是者,選舉結果將出現極為荒謬的現象,得票27%的名單A,最終一席也沒有,僅得3%選票的名單E卻贏得一席,佔議席的25%!由此可見,這制度勢將嚴重扭曲選民的意願,部分政黨的代表性不合比例地被放大了,削弱議會的代表性。

德國奉行「同名單遞補」 確保選票與議席比例不變
比例代表制的精神,就是得票某個百分比的政黨,應得大約相同百分比的議席,這原則在歐洲相當流行,但他們奉行的多是「同名單遞補」,例如,德國聯邦議會發言人回應《明報》查詢時表示,德國選舉法例寫明,若有議員出缺,便由其名單中的下一名參選人補上,以確保選票與議席比例不變。港府如今的建議,實在是非驢非馬。

如此重要的選舉制度改革,如此具爭議的建議,政府只是透過立法會召開一次公聽會,讓過百團體在會上分別發言3分鐘,實在太怱怱,絕不恰當。雖然有不少人認為去年的「變相公投」浪費公帑,但也不會接受政府以此為理由而胡亂立法。政府應該懸崖勒馬,提交一個既能堵塞漏洞、又能維持選舉公平公正的遞補機制,然後諮詢公眾,爭取支持,才是正確的做法。



其實香港的”HKBA 大律師公會“在不及九天內,發出了三個新聞稿 Press Release,指出:『立法會議席出缺替補安排』,有違《基本法》、《人權法》及《公民和權利國際公約》。新機制將剝奪了香港市民,日後立法會出現空缺議席時的投票權及被選權。


不過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林公公代表的特區政府,並沒有理會 。。。。。特區政府仍是一貫的作風,強調律政司已謹慎和全面考慮建議,認為建議符合《基本法》第二十六條和第六十八條,以及《人權法案》第21(b)條。


【明報專訊】政府在無諮詢公眾下提出的遞補機制,在專業界引起反彈。會計界議員陳茂波、醫學界議員梁家騮和資訊科技界譚偉豪均透露,所屬業界內對此意見分歧,有專業人士指即使不支持「五區公投」,也不代表想放棄補選權,故3名專業界議員均稱要繼續聽意見,未決定投票取向。有學者呼籲功能界別議員先諮詢業界始定投票取態。

3代表議員未定投票取向
中大政治與行政學系副教授馬嶽形容,現時情况有如2003年《基本法》第23條立法般,當年也是多個專業界別選民表達不滿,特別是代表議員沒有諮詢他們意見。馬嶽形容,今次政府不但在理據上難說服人,甚至沒有諮詢強行過立法會,很容易引起專業人士反感。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林瑞麟多次指上次5區請辭的補選只得17%投票率,加上有意見認為應堵塞漏洞,反映民意不贊同以辭職補選來做變相公投。但政府從沒交代曾否為此做過民調,更有專業界議員收到業界內有不同聲音,並非如林瑞麟所言一面倒。

不贊成公投 也不應剝奪補選權
醫學界梁家騮表示,會問清楚業界意見,才會定出投票取向,「我都要尊重業界朋友的意見,專業人士都有原則,他們是不同意隨意辭職補選,但他們也不覺得應該剝奪補選的權利」。

會計界方面,陳茂波指現時業界兩方面意見都有,「有些覺得不支持『五區公投』,但亦有人覺得不應取消補選」。他形容政府的建議「麻麻哋啱心水」,稍後才作最後決定。

至於資訊科技界,譚偉豪坦言收到業界不少意見,兩種看法都有,故要再看情况,未決定如何投票。旅遊界議員謝偉俊表明可能反對方案﹕「今次諮詢欠妥當,這麼關鍵的改變,需要長時間諮詢,我比較難接受。」

另邊廂,工聯會和部分獨立議員均表明要看政府是否修訂方案始決定投票立場。工聯會黃國健表示,政府應該只限制無理辭職才採用遞補機制,沒理由死亡等非自願原因出缺都不能補選。

不過,由於民建聯、自由黨、新民黨、經濟動力、專業會議等支持方案,故政府方案通過機會仍較大。民建聯主席譚耀宗表明不會考慮修訂方案,因為很難因應各種不同情况作出豁免。

儘管不少建制派已向遞補機制提供了「鐵票」,但個別建制派議員仍在爭取政府提出一些修訂讓步,包括豁免議員死亡或重病出缺,可沿用補選方式處理;亦有人建議改為以出缺者同名單者補上。然而據知政府為全面堵截變相公投,對上述修訂均很抗拒。

豁免重病出缺 憂泛民詐病
枱面上,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林瑞麟以法例要採用一致標準為由,拒絕豁免死亡或重病出缺情况,但官員私下與建制派議員拉票時講得更坦白,拒絕修訂的主因,是要完全堵截變相公投。

有多於一名建制派議員表示,政府對豁免重病出缺有保留,因為如何定義嚴重疾病十分困難,隨時可被泛民主派以生病為由辭職,然後通過補選達到變相公投的目的。

雖然不少建制派議員均認為,政府可參考德國、波蘭和芬蘭的做法,當有議員出缺時,由出缺者名單補上,但據知政府堅持開創全球先河,以最高票落敗者補上空缺,拒採納上述3國的做法,原來也是為了堵截變相公投。因當政府採取同名單遞補的做法,泛民主派可在同一名單上所有參選人均辭職,甚至每張名單只得一人參選,結果也可以因為無人遞補,達到補選目的。



林瑞麟為香港開創全球先河,也讓香港成為國際笑柄!


既然林公公去得咁盡,我就要打爛沙盤問到篤,要問清楚:
OK 有議員辭職,若落選名單裡的參選人等了幾年,都已去世或是因為家庭原因,現時沒能再出任議員,是否順序由下一位更低票的名單補上呢?若這落選名單裡的參選人等了幾年,都已去世或是因為家庭原因,現時沒能再出任議員,如此類推是否最終又輪返到辭職議員名單呢?還是要安排補選呢?


故此這個落選遞補制,林公公其實是在捉蟲!






附加:
HKBA 香港大律師公會 Press Release
2011.06.25 Reply to the Government's Written Response dated 24th June 2011 on the Legislative Council (Amendment) Bill 2011 (PDF) - Chinese/English HKBA 官方網頁
2011.06.21 Press Release on the Government's Proposals regarding Replacement Arrangements in the event of a Vacancy (PDF) - Chinese/English HKBA 官方網頁
2011.06.17 HKBA's Submission on the Proposed Replacement Arrangement in the Legislative Council (Amendment) Bill 2011 English only HKBA 官方網頁

特區政府 的 Press Relase
遞補機制符合《基本法》及《人權法案》Chinese/English HKGov 官方網頁



伸延閱覽:
遞補機制扭曲選民意願 雅虎新聞網
不贊成公投 也不應剝奪補選權 雅虎新聞網
為全封「公投」 拒絕修訂 雅虎新聞網



我的舊文:
Legco Resign at WILL
你知道嗎?



Sunday, June 26, 2011

你知道嗎?

你知道嗎?




香港的代議政制中,唯一立法機構 Legco 立法會,將會創出全世界新猶
『落選遞補制』!


【星島日報】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昨日(六月十八日)就立法會議員出缺後的替補安排,進行公聽會,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林瑞麟反駁,日前大律師公會稱替補機制不符合《基本法》的說法,強調替補機制經過小心研究及諮詢律政司意見,又指去年五名議員辭職補選的投票率偏低,已清晰顯示民意。然而,多個出席公聽會的團體均認為替補機制扭曲民意,並不符合比例代表制原則,亦不滿並未就替補機制進行公眾諮詢。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林公公的『立法會議席出缺替補安排』由二0一二年十月開始的第五屆立法會起,如果在地方選區或新增的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有議席出缺時,將安排擁有最大餘額的名單的候選人填補這些空缺,屆時無須舉行補選。


香港的”HKBA 大律師公會“在不及九天內,發出了三個新聞稿 Press Release,指出:『立法會議席出缺替補安排』,有違《基本法》、《人權法》及《公民和權利國際公約》。新機制將剝奪了香港市民,日後立法會出現空缺議席時的投票權及被選權。


不過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林公公代表的特區政府,並沒有理會 。。。。。特區政府仍是一貫的作風,強調律政司已謹慎和全面考慮建議,認為建議符合《基本法》第二十六條和第六十八條,以及《人權法案》第21(b)條。


【明報專訊】很久沒有看到泛民議員團結一致面對記者鏡頭的場面。自從政改方案一役,民主黨和公民黨形同陌路,社民連對民主黨更是喊打喊殺。昨天,民主黨、公民黨、社民連,以及多名泛民獨立議員,放下了政改以來的歧見和心病,集體行動(退出一法案委員會),聯合會見記者解釋行動因由。是誰令泛民陣營的內部鴻溝消失、重現團結局面?答案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林瑞麟。

林瑞麟正在努力完成一項艱巨的政治任務。他在5月17日突然拋出一個立法會議員出缺替補機制,講明是為了杜絕「五區公投」,令議員無法通過辭職觸發補選,讓選民就辭職背後的政治議題投票。在沒有任何公眾諮詢下,他要求立法會在7月休會前完成三讀程序,讓新法例趕及在今年11月區議會選舉前生效。

公民黨和社民連是贊成五區公投的,理所當然會反對林瑞麟的建議。民主黨是不支持五區公投的,但也覺得政府封殺補選不對,因為剝奪了選民藉投票表達意見的權利。而且,政府在設計替補機制上犯了嚴重錯誤,指海外民主國家有類似機制。


但其實海外的例子是使用比例代表制選舉時,某一名單中當選的議員若出缺(可能是辭職,也可能是生病、死亡或下獄),便由大選時同一參選名單中的另一人接替,以維持議會內議席分配符合大選時選民給不同名單的票數比例。政制局將這安排扭曲了。

建議由任何一張名單中餘票較高的人當選,這樣便可能造成公民黨議員出缺、由民建聯候選人補上的古怪結果。近日多名政治學者聯署,指出政府立論的謬誤,為泛民團結反對提案奠定理論基礎。

其實,就算在建制派議員之間,對政府提案也有保留,他們贊成用自動替補機制,阻止議員藉辭職引發補選,但如何自動替補?部分建制派議員雖認同由同一名單的人替補會較小爭議,但擔心明星級議員帶徒弟參選,當選後不久便辭職,讓愛徒頂替議席,扭曲選舉結果。

較多建制派議員認為,如果出缺是自然因素所致,例如死亡,舉行補選是較適合的安排。政制局卻擔憂,若不同出缺原因有不同填補安排,司法覆核敗訴風險很大。建制派議員對此存疑,表示要找法律專家研究一下。

可是,按照政府的立法時間表,已經沒有時間讓建制派議員慢慢研究了,每當議員提出修訂建議,政制局就顯得很不耐煩,建制和泛民議員都看到,林局長已不準備作任何讓步,總之要在7月中把法案通過。建制派感到無奈,明知政府立法建議有缺陷,將來會引發問題,但杜絕五區公投相信是來自北京的最高指示,林瑞麟為此背水一戰,不支持他怕北京會怪罪。

泛民主派的感覺,就像回到了2003年初,集體向政府要求就23條立法用白紙草案正式諮詢公眾,遭政府以時間不足為由拒絕,泛民議員被迫走到街頭,發動民眾反對,結果出現了50萬人7.1上街的奇蹟。今天,泛民議員再度集體出走,以反對剝奪選舉權號召民眾在7.1上街。

今年7.1遊行的人數會否因此顯著增加,還有待觀察,但可以肯定的是,泛民之間的鴻溝縮小了,團結合作再度變為可能,這對於今年底的區議會選舉和特首選委會選舉,以及明年的特首選舉和立法會改選,都有不容忽視的影響。林瑞麟就像變魔術一樣,治癒了泛民的政治分裂症。



特區政府急急要在本年度立法會休會之前,讓這個『立法會議席出缺替補安排』得以通過,相信很多香港市民忙於日常生活,一時間沒有留意到,這個切身權利的問題。


首先林瑞麟代表的香港政府,在這 critical 尖銳的議題上,竟然摒棄程序,不向廣大市民作出諮詢(通常三至六個月),其次就是林瑞麟將在五區公投補選時的投票率低,演繹成這就是民意支持這個沒有補選的『安排』。


特區政府不遲不早,先不向廣大市民作出諮詢,繼而想以快刀快槍通過,是特區政府心中有鬼的思維,試圖在五月提出七月中就通過,在不夠三個月,在廣大市民不經不覺中,造成既成事實,又害怕出現田北俊翻版,個別建制派議員突然倒戈。若是光明正大,維護選民權利,又何須這樣傖卒成章呢?


各位須知當年公社兩黨,利用補選變相五區公投,建制派其實蠢蠢欲動,卻被命令不要出來競選,避免被解讀成支持攪”公投“,懼怕此例一開,就引發更多的公投,衝擊特區政府的施政,故此五位辭職的議員實在是沒有競爭下出選,因此亦全部當然當選。


試問在這情況下“投票率低“就是代表選民已清晰顯示民意,支持這個『立法會議席出缺替補安排』,這個說法是何等的”指鹿為馬“?相信若趙高尚未投胎,都要從墓穴跳出來,為林瑞麟的”青出於藍勝於藍“,而鼓掌、再鼓掌、三鼓掌!


我當年不支持公民黨和社民連,以辭職補選來攪公投,卻不代表我同意放棄,日後一旦有立法會議席出缺,將安排擁有最大餘額名單的候選人填補這些空缺,屆時無須舉行補選。今次林瑞麟“替補安排”的快刀手法,比當年的葉劉淑儀硬銷”23條“手法,更加可惡!


後記:寫完文後登文前見到這篇730的新聞報
【730.com】政府提出以替補機制填補立法會議席,泛民主派批評政府「票數霸權」,獲保皇黨足夠票數便強行倉卒立法,形容「仲衰過23條」,12名泛民決定退出法案審議委員會,以示拒絕與政府同流合污,並呼籲市民「七一」上街,重演03年迫使政府擱置為《基本法》23條立法的力量。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林瑞麟批評泛民辜負市民的期望,建制派則對政府一刀切立法有保留,正研究提出修訂,豁免重病或死亡而出缺的議席續以補選方式填補。

政府提出的《2011年立法會(修訂)條例草案》,為趕及在下月13日表決,立法會上周成立的法案審議委員會,本周一起一連5天召開密集會議,泛民昨在會上再次發炮,批評政府倉卒立法,公民黨吳靄儀發現政府提交的英文文件,以「the first unelected candidate」來描述首名落選候選人,她指英文「只有 elected 或 not elected,冇 unelected」,揶揄政府「居然發明新用字」,顯示政府為匆匆立法而急就章。

建制派與泛民在會上亦針鋒相對,民建聯劉江華暗諷泛民「撩交嗌,不務正業」,公民黨梁家傑則反駁說,「邊個正業,邊個不務正業,自有公論。」

吳靄儀其後提出動議,要求當局收回草案以展開公眾諮詢,但建制派全力為政府護航,動議最終以13票反對、9票贊成及1票棄權而被否決,泛民議員隨即集體離場抗議,12名泛民議員並宣布退出法案審議委員會,以示拒絕與政府同流合污,淪為剝奪選民選舉權的工具。

籲七一上街重演擱置23條歷史
民主黨主席何俊仁批評,政府逃避公開諮詢,以粗暴手法硬闖關,是破壞憲制及不理是非對錯。公民起動何秀蘭形容,政府現時做法是但求夠票,「(處理)衰過23條!」梁家傑亦批評政府「大石砸死蟹」,並直斥政府「票數霸權」,他呼籲市民「七一」上街,「七一要出嚟,令(03年)擱置23條嘅歷史,喺七一可以重演。」

公民黨余若薇表明,泛民不會對草案提出修訂,「呢個係程序公義,根本唔應該提修訂。」人民力量黃毓民則考慮提出修訂,強調「唔可以乜都唔做束手待斃」,揚言「可以提一千零一個修訂,打拉布癱瘓你(政府)。」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林瑞麟認為,泛民中途離場,與去年辭職發動變相公投,同樣辜負市民的期望,他重申民意已清楚表達支持,強調有必要堵塞漏洞,確保以後的立法會運作暢順。法案委員會主席譚耀宗對泛民集體退出委員會的做法表示遺憾,但相信不會影響法案審議工作。工聯會黃國健指尊重議員表達意見的權利,但認為泛民演出「大龍鳳」有政治目的,目的是為催谷「七一」遊行人數。

葉劉:林公公實力比我強
因處理23條落台的前保安局長葉劉淑儀認為,政府今次處理替補方案的力度,「大過我推23條」,「政府絕對想體現行政主導,或者林公公(林瑞麟)實力比我強。」

另外,由於草案一刀切規定議員因死亡或重病請辭亦無豁免,建制派質疑可能會「殺錯良民」,故建制派或會提出修訂,自由黨主席劉健儀說,由於政府擔心若引入豁免,可能會遭法律挑戰,故需考慮法律意見,而自由黨亦會研究有關法律問題,不排除再與政府磋商。



這個惡法何只殺錯良民,議席出缺的方式很多,議員和家屬若有交通意外殘疾收到恐嚇都足以構成請辭,以後怎能保證議員和他她們的家屬人身安全?(有興趣的朋友可以細讀:沈旭暉:落敗遞補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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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25 Reply to the Government's Written Response dated 24th June 2011 on the Legislative Council (Amendment) Bill 2011 (PDF) - Chinese/English HKBA 官方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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