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December 16, 2015

遲早 sooner or later 失守

遲早 sooner or later 失守



SCMP 南早全系 被 阿里巴巴 子公司收購,作價 20.6億元!!!
(十二月十七日爆出 阿里巴巴 洽購 明報 詳看後記)


阿里收購南早內地企業掌港主流傳媒首例


【明報專訊】南華早報集團(0583)公布與阿里巴巴集團旗下一家子公司達成媒體業務出售協議,除報紙業務之外,交易還包括雜誌、招聘、戶外媒體、活動及會議、教育及數碼媒體業務。阿里巴巴集團執行副主席蔡崇信隨即發表「致《南華早報》讀者的一封信」的公開信,聲稱收購不會影響《南華早報》編輯獨立性。

香港記者協會就內地企業阿里巴巴集團可能收購《南華早報》發表聲明,指有關交易將是內地企業掌控香港主流傳媒的首例,記協對此表示高度關注,憂慮香港新聞自由的空間會進一步收窄。

聲明指蔡崇信接受網媒訪問時強調總編輯主導之餘,又表示希望讓該報多傳播一些中國訊息,又指現在對中國的報道是不健全,因為報道都是西方媒體在看中國,「我覺得這個角度來看只是某一個角度,我們希望用另外一個角度,更客觀的一個角度來看中國。」

記協指出,任何專業傳媒均應以自由、法治、人權、平等的普世價值,來報導和處理任何地方的新聞。蔡崇信所講的「另外一個角度」,令人關注《南華早報》對中國新聞的處理,會否受到限制。



蔡崇信:「我覺得這個角度來看只是某一個角度,我們希望用另外一個角度,更客觀的一個角度來看中國。」


蔡崇信 所指的「另外一個角度」,是甚縻怎麽樣子的角度呢?


師兄 email 過來一段(不知出處來源)可以從中窺考:


南早集團昨公佈向阿里巴巴一家附屬公司出售《南華早報》以及集團其他雜誌、招聘、戶外媒體、活動及會議、教育及數碼媒體業務,有關交易將構成一項非常重大出售事項。集團又指,出售事項須待若干條件達成後方可作實,且該等條件未必會達成。《紐約時報》估計,交易金額約7.8億港元。

阿里巴巴集團執行副主席蔡崇信在合共3頁、給讀者的信中,表明對入主《南早》感「十分興奮」,又以「編輯自主」為分題,表明讀者需要以多種觀點了解中國,「中國經濟在崛起以及中國對世界穩定的作用已經太過重要,實在不應該只用單一的論調來涵蓋。」他在《南早》另一個問與答的訪問中,明言「西方主流媒體是通過非常特定的角度看中國」,明言該報日後將聚焦中國。

收購消息傳出後,《南早》總編輯王向偉昨晚返回辦公室。有該報前線記者表示,晚上8時左右得悉消息,編輯部傳出驚嘆聲,「大家聽到嘅時候都放低手頭嘅工作,冇晒心機做嘢。」有記者向上司了解未來工作方針,獲回覆不會有重大變動,更指阿里巴巴入主後,資金會更充裕,有利員工前景,該員工認為此說法是「氹緊我哋」,有員工計劃約見資方,訂立編輯室約章,要求新老闆勿干預編輯自主,特別是政治新聞的運作。

早於11月上旬,內地英文媒體《中國日報》率先引述消息稱,阿里巴巴接觸南華早報集團,就入股一事進行磋商,當時雙方均未有回應傳聞,其後阿里主席馬雲於雙十一光棍節活動時被傳媒問到是否收購《南華早報》時只是搖頭及攤開手,不作回應。

不過,他之後接受訪問時承認投資媒體是合理舉動,至11月25日,南華早報集團首次確認,有第三方有興趣購買集團的媒體資產,但未有提及收購方身分。

上周初,市場突然傳出阿里將在聖誕節前簽署收購協議,至昨晚南華早報集團正式披露消息,但未有透露作價及何時復牌。

多家外媒報道今次交易,英國雜誌《經濟學人》直指收購將令馬雲陷入尷尬境地,若日後《南早》不再如實報道香港的政治爭議,馬雲在國際社會上的形象將受損。

香港記者協會對收購表示高度關注,憂慮香港新聞自由的空間會進一步收窄,蔡崇信所指的「另外一個角度」,令人關注《南華早報》對中國新聞的處理,會否受到限制。

曾任南華早報中國版編輯兼中國問題專家林和立表示,馬雲與北京政權及共產黨關係密切,是既得利益者,很難想像他擁有的報紙會對內地作出批評性報道。

北京於雨傘運動前,已鼓勵內地企業收購本港重要傳媒,包括兩間電視台有中資背景,馬雲收購南早也反映北京希望拑制本港傳媒。

浸大新聞系高級講師呂秉權表示,本港媒體近年一直是內地統戰目標,今次阿里出手,未知是否純綷民企收購,還是官方授意, 「香港主流傳媒嘅主事人喺內地嘅政治銜頭越嚟越多,業務越嚟越大陸化,難免令人擔心背後有冇任何官方影子。」



如今收購已進行尾聲接近完成,依照 蔡崇信所指的「另外一個角度」,究竟是甚麽怎麽樣的角度呢?然而這「另外一個角度」還未出街,香港人就立即喺處嘈冤巴閉,未審先判話:害怕會影響 SCMP 編輯自主,驚慌 SCMP 報導會偏頗偏幫中國內地,更兼且憂慮 SCMP 會報喜不報憂。


但這是商業拼購,而且不像電視台有條例必需經過審核,看來 說還說 罵還罵,香港市民 has no say 冇料到,不能阻止這宗拼購交易。


誠然 前律政司 梁愛詩 也批評港人議論有關 “一地兩檢”,現時都尚未有實際有關 基本法 引入 附件三,方便內地官員在香港特區執法,條文具體協議內容尚未正式公佈前,香港人就先嘈冤巴閉,也是未審先判 。。。。喺處嗌聲嗮!!!


梁愛詩談 “一地兩檢” 批反對派未審先判

【China reviews】特區政府正研究透過基本法第18條落實高鐵“一地兩檢”相關的內地法律,包括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將其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執行,但香港反對派宣稱先例一開,中央日後會引入更多其他內地法例。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昨日重申,不應在具體協議內容未公佈前,就揚言此舉違反基本法或衝擊“一國兩制”,否則甚麼事也做不成。有資深大律師亦指,當局構思未必違反基本法。 

特區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日前在立法會指,當局正研究“一地兩檢”的實施,包括將相關內地法律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強調現不能斷言違反基本法或破壞“一國兩制”,不應引起不必要的恐慌。 

湯家驊:內地人員關檢未必違法 
“民主思路” 召集人兼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內地的出入境條例不屬於香港的自治範圍,如果特區政府按基本法第18條立法規管內地出入境執法人員在西九龍總站執行內地的出入境條例,未必會違反基本法及破壞 “一國兩制”。他又指,若納入附件三後,容許內地的出入境人員到港執行工作,他們只可執行過關工作,而不包括刑事檢控。 

張達明倡港人員代為執法 
不過,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稱,倘特區政府為了成本效益,將高鐵 “一地兩檢” 問題解釋為非香港自治事務,透過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境內執行內地法律,一開先例,將會根本地違反 “一國兩制” 的設計。 

他續稱,中央可以放權交由香港人員代為執法,如內地想禁止某乘客經高鐵進入內地,可通知香港執法人員阻止他們過關。 

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揚言,基本法附件三應只限與國防、外交、兩地關係有關的條文,若只涉及一條鐵路,“似乎唔係 ‘中港’ 關係問題”,一旦不小心處理,會開了內地法律在港實施的缺口。他又稱,這涉及司法管轄權的複雜問題,“本來應該未起(鐵路)前諗”,如今必須尋求解決方法,不要為一時便利“放棄原有制度”。 

梁愛詩昨日接受傳媒訪問時指,不應在具體協議內容未公佈前就先作批評,“你驚隻‘怪獸’,都要知佢有角?會飛?定係點?都未做就話違反香港法律、違反 ‘一國兩制’。知清楚是什麼來先駡啦!” 

附件三為國防外交內容則可行 
她認為,如果納入基本法附件三的內容是屬於國防外交,或其他非香港自治範圍內的事,這樣就可以。她亦相信,特區政府不會做違法的事,因為要考慮一旦遇上司法覆核,當局理據 “企唔企得穩”。 

梁愛詩又強調,“法律唔係行先㗎!係政策行先㗎!幾時都係。” 她深信只要有決心,一定可以尋求解決 “一地兩檢” 的辦法,相反尚未清楚協議內容已 “又擔心又驚”,只會甚麼事也做不成,“即係不如唔要 ‘一地兩檢’ 啦,你唔要 ‘一地兩檢’,大家都知呢個唔係好處。” 



以下 有線新聞 報導其中 包含 梁愛詩 發言錄音:


梁稱不應過早批一地兩檢違一國兩制


【有線新聞】政府正積極研究將內地相關法例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在本港落實高鐵一地兩檢。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認為,不應在具體協議內容未公佈前,就批評此舉會衝擊一國兩制,否則甚麼事也做不成。(有片)


香港人的憂慮是特區借高鐵需要 “一地兩撿” ,才可以得到應有經濟效益,並以此打開先例讓之後,《內地國安法》即俗稱 23條,也可以以《基本法》附件三形式引入特區, 還有中國刑法 第293條 “尋釁滋事” ,也可以仿效引入特區《基本法》,如此特區一國兩制近乎一國一制矣。


近期,一不離二,二不離三,連串的事件,都是衝著香港人的 core value 核心價值:新聞業編輯自主,特區一國兩制,還有第三項 。。。。。。


被稱為 網絡 23條 的 《版權法》,只僅僅 6項豁免並且屬封閉式,而非採用一貫民主國家慣常使用的開放式豁免,專責局長遊說議員通過議案,說內容複雜故應該 “先通過後即檢討” 。。。。云云。


又是 師兄 email 過來一段(不知出處來源),細讀可見 專責局長 的說詞是何等異想天開,他可能當反對派的議員是小女孩般嚟 “氹”?


《版權法》條例內容非常複雜,有關於 6項豁免就更加模凌兩可。

如果不明白唔緊要,不妨用一些簡單的準則,去判斷是否支持,其中一個簡單準則,就是聽聽向你推銷的人說甚麼話。

蘇錦樑局長跟大家說:「大眾對條例有誤解。可以先通過,立法後即檢討。」

這就像一個小女孩,跟大男孩情到濃時,小女孩突然推開,說:「聞說你有很多女朋友,我唔知畀你係啱定係唔啱。」這時,大男孩笑笑口,溫柔地摸摸小女孩的臉蛋,說:「傻豬,我是個感情很複雜的人,你對我有太多誤解。春宵一刻值千金,不如我哋完事後立即檢討呢個問題。」

眼前一大堆政府官員,一個個誠信破產,IQ零蛋,對於一條影響整個社會自由的法例,竟然連「立法後即檢討」都可以說出來作游說理由?



為此 嗜悲 上網查找, 專責局長 有沒有真的說過 “先通過後即檢討”,並在 《明報》找到了:


蘇錦樑撰文澄清「誤解」指通過後即檢討


【明報專訊】立法會稍後將就被稱為「網絡23條」的《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恢復二讀辯論,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蘇錦樑今早於多份報章撰文,稱明白部分人對草案心存懷疑,但期望大家理性、客觀分析條例草案優劣,不要因網上一些誤傳,忽視條例草案可帶來的好處。

蘇錦樑於文章指出,目前的立法建議,是政府顧及不同持份者權益下,「最好、最平衡的方案」,惟網上有很多「誤傳」。

他舉例,最近網上流傳條例草案通過後,現時在互聯網上常見的一些「二次創作」,以至在社交平台如facebook等十分普遍的社交行為,將會「被消失」,他稱這為誤解,因為條例草案「不會收窄表達自由,不會影響現時版權豁免,亦不會針對互聯網和社交平台日常的行為」。

蘇錦樑續稱,「為了進一步保障使用者的表達和言論自由」,條例草案新增多項明文豁免,戲仿、諷刺、營造滑稽和模仿、評論時事和引用的「二次創作」,都可以獲得法定版權豁免,明確免除民事及刑事責任。他又稱,法定「安全港」制度保障網上服務平台正常運作,毋須主動監察使用者有否侵權,使用者也能反駁侵權指控,避免作品無理下架。

另外,對於部分網民擔心條例草案建議引入傳播權利會否令其「誤墮刑網」,蘇錦樑稱這項傳播權利的刑事責任,針對的是大規模侵權行為,而一般常見「二次創作」,難取代原作品構成經濟損害,不應負上刑責。

至於有網民團體提出在豁免中加入版權豁免凌駕合約條款,以及採取開放式豁免,蘇錦樑指,立約自由對香港自由市場經濟十分重要,版權擁有人及使用者應按一貫制度,自行商討合適條款;而開放式豁免亦與香港一向採用的豁免模式根本不同,英國、新西蘭、加拿大和澳洲等普通法司法管轄區,也沒有採用美式公平使用的豁免。

蘇錦樑承諾,條例草案通過後,會隨即開展新一輪檢討,處理各方持份者關注議題,緊貼國際形勢,持續完善制度,不再「追落後」。



過咗海就是神仙,即檢討會是幾時才完成呢?通過後即時開始檢討,但需要十年八載才完成,更可能超越 2047,港人又奈他如何?而且就算總結檢討嘛,也可以得出偏頗的意見,君不見去年在編撰 “政改諮詢報告” 時,所謂收集到的廣大民意,卻一面倒向政府的情況嗎?


然而今次《版權法》二讀, 建制派 卻強調沒有需要編更表,以防止再在立法會全體大會中發生流會,西環 和 北京 對於《版權法》其中的博弈耐人尋味!


據文匯報:建制派未編更 反對派謀流會


【文匯網訊】立法會反對派決定調整「拉布」策略,以「流會」這個更為「省力」的方法,阻礙立法會通過《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據悉,反對派現正密謀在本周三立法會會議再次重演「流會」鬧劇,讓立法會提早展開聖誕假期。有建制派議員表示,不會就本周三立法會會議「編更」,他們認為若沒有反對派議員一起參與,「編更」是沒有意義,況且,立法會由70名議員組成,建制派沒有必要為「流會」負上全部責任。

有反對派議員透露,激進反對派議員評估過去的「拉布」經驗,聲言若只有數名議員實行馬拉松式發言的話,會相當辛苦,必須有27名反對派議員「齊心」參與,才能「拉」得較長的時間。但反對派內各人各懷鬼胎,難以有「堅實」保證,另外事前亦要「準備」充足的「彈藥」,否則,容易被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裁定發言內容離題,便會立即被「剪布」。但早前反對派要應付區議會選舉,大家已「筋疲力竭」,擔心沒有足夠「彈藥」拉布。

建制派無意攬責上身
有見及此,激進反對派決定調整策略,採用更為「省力」的方法,就是「製造流會」,一名反對派議員對記者指,由於每周的議程都相當緊密,由周三編排至周五,若「流會」成功,便可以有兩三天時間處理其他事務,毋須花太多的「口水」。加上,立法會過了本周後便休會,開始為期數周的聖誕假期,「目前大家『假期情緒』高漲,不如提早放假吧!」

另外,一眾建制派議員表明,不會為周三立法會會議「編更」,以讓公眾看清楚「流會」的真面目。工聯會黃國健指出,建制派不會為本周三的會議「編更」,除非反對派議員願意參與,「輪更」才有意義。他直言,建制派沒有必要將「流會」責任攬上身:「大家覺得如果編更係戇居,則好難守得住」。他續指,建制雖有43名議員,但經民聯劉皇發抱恙不能開會,醫學界梁家騮亦未必跟大隊,而自由黨出席會議與否十分「自由」,工聯會已安排,每個時段至少有一半議員參與會議。

經民聯副主席林健鋒則指,建制派未有「編更」安排,而該黨議員會十分自律地參與會議。



香港市民自回歸以來,不斷接受連串 核心價值 Core Value 上的衝擊和挑戰,之前有:23條 國教科 網絡 23條 和 假普選,有所謂 一件污,兩件穢,最近短時間內出現連串三件,就很容易唔多覺 。。。。一旦出現厭惡性情緒,這便容易產生以不見為淨的心態,Core Value 核心價值就容易失守。


不過議會內建制派佔大多數,特首以 創科局 為例,看來相信《版權法》得到通過,也是遲早 sooner or later 。。。。。。全部失守全面性失守,只屬 遲早 sooner or later 在所難免矣!!!





後記:


明報 自從換了 馬來西亞的傳媒人 鐘天祥 當 總編輯後,十二月十七日 傳出受到 內地 阿里巴巴 洽購。


【now新聞台】繼收購南華早報媒體業務後,有報道指,阿里巴巴集團正商討收購《明報》。另外,阿里巴巴主席馬雲為阿里收購南華早報辯護。

外電引述澳洲《金融評論》的報道指消息說,繼南早後《明報》是阿里巴巴下個收購目標。阿里在 7月開始就收購《明報》進行商討,有關的商討目前正繼續進行,相信要數個月時間才能完成收購。

另外,阿里巴巴主席馬雲在內地一個研討會舉行期間接受《華爾街日報》訪問,對於有聲音批評阿里將受到來自中國領導人壓力改變南早的報道,馬雲指這個說法太小看阿里巴巴,他叫外界相信阿里將保留南早的獨立性,又指阿里未和南早高層會面,討論將報紙引入內地的事宜。



空穴來風 未必無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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